第一章

第一章

“下八十八層地獄,永不得超生,生兒子不長肚臍……喂,喂,吃慢一點好不好?”

沈雁抓起筷子,趕緊夾了最後一個蝦仁丟進嘴裏。

“我在這幫你罵人,你凈忙着吃,一桌子菜都教你掃光了。”

“你不是罵,你是詛咒。佛教的因果說,咒人者最後都應到自己身上來。”

孟廷攔住服務生,嘩啦啦念了一串菜名。

“還點啊!”沈雁翻個白眼,“已經吃了十八道菜啦。”

“吃到飽,不點白不點。”

“照你的吃法,是要吃到撐死。你哪裏像個失戀的人哪?”

“失戀?我這叫遭人惡意遺棄。”

“我瞧你一點也不傷心痛苦。”

菜又送上桌,孟廷照樣埋首大啖。

相戀七年的男朋友結婚了,新娘不是她。

人家是百萬千金,她算什麼?一個小小雜誌社記者罷了。

“一哭二鬧三上吊,才叫傷心痛苦嗎?”孟廷揮着筷子,“他席開百桌,大宴賓客,難道我該食不下咽,得個厭食症?”

沈雁拿下她的筷子。“也犯不着吃成一頭大母牛。”

“我本來食量就大。”

孟廷搶回筷子,又被奪走。

“既然食量大,便把怨氣拋開。”

孟廷怎能不怨不氣?

“結婚前一天,才把喜帖送來給我。”

“就是嘛,至少要一個星期前預約。我們孟廷小姐難道沒事坐在家裏等着喝他喜酒嗎?邀請卡堆得沒處放呢。他算老幾?”

孟廷拿起紙巾擦擦嘴角。“他知道我不喝酒。”

“酒席上也有果汁呀。”沈雁忿忿喊。

孟廷倒笑了。“我只喝現榨新鮮果汁,還要加蜂蜜,我怕酸。他也知道的。”

“這麼說,他讓你措手不及,還是因為體貼你啰。”

孟廷抿抿嘴,拿起杯子喝一大口冰水。“七年吔,說變就變。”

沈雁不齒地撇着嘴。“好在他是在你嫁給他之前犯七年之癢,不然你更慘。”

搖一搖頭,孟廷嘆一口氣。“其實也不能怪他。娶個有錢老婆,少奮鬥十年,勝過將來和我白米拌粗茶。”

“嗄,你為他幫起腔來了?助紂為虐。告訴你,夏健傑就是被你寵壞了,你對他太好,太體諒,太容忍。我就說嘛,夏健傑,又瞎又奸又賊。”

孟廷又給她的好友逗笑了。

“你從來沒喜歡過他。”

“足見我識人之明,有遠見,有……喲!”沈雁的眼睛一亮,“來了個帥哥。”

孟廷扭頭一看,噗哧一笑。

由入口朝她們走來的,是沈雁的男朋友,凌志威。

“我的眼鏡在哪?他有沒有在看我們?啊?有沒有?”

“有——”孟廷拉個長音,“他盯着你看呢。眼鏡就在你面前,大近視。”

“盯着我?真的?快把我的眼鏡拿開。”

凌志威快走到沈雁前面了,她綻開個最明媚的笑容。

“雁子,隱形眼鏡又用完啦?”凌志威拉開中間的椅子坐下。

“原來是你。”沈雁笑容一掉,大失所望。

“不然你以為是誰?”

孟廷咯笑。“情人眼裏出西施。”

“什麼?”凌志威茫然。

“她說你是西施呀。”沈雁咕噥。“我的眼鏡呢?”

“喏,就在你眼前。”凌志威拿給她。“為什麼我成了西施了?”

“因為我是夫差。”沈雁沒好氣。

“哦?”凌志威不明就裏,好笑地問:“那麼誰是勾踐?”

“自然是我了。”孟廷嘆息。“一敗塗地。”

“是你們劇團的新戲碼嗎?”凌志威怔怔問沈雁。

孟廷咯咯笑着夾菜,卻再無食慾。

沈雁狠狠白凌志威一眼。“虧你和孟廷是同事,天天見面,她發生了這麼大的事,你竟然不知道?”

孟廷呻吟,“拜託,雁子。我沒在公佈欄貼啟事昭告大眾。”

“喔——”凌志威倒明白了。“那個呀。有什麼大不了的?他娶個百萬千金,孟廷去嫁個億萬富豪,一口氣不就爭回來了?”

“說得容易。”沈雁一根蔥白玉指戳了過去。“你當億萬富豪是垃圾,丟在那給人隨手拾的嗎?”

“你見過有人隨手撿拾垃圾嗎?”凌志威十分不屑。“否則台灣早勝過新加坡了。”

“我警告你,阿威,你要是背叛我……”

“我一定提早一個月通知,絕不……”

“啥,再說個百兒八十遍!”

沈雁拎住他的耳朵。

“哎呀呀,開玩笑的啦,我哪有這麼大的熊貓膽?拜託手下留情,大庭廣眾的,你多沒面子!”

“我沒面子?”

“是啊,教人人都當你是母老虎。”

沈雁鬆了手。

“來,把這當時我的耳朵,吃了它吧。”凌志威夾一塊烏參放進沈雁碟子裏。

“噁心。”沈雁嗔到。

“你們打情罵俏吧。”孟廷站起來。

“哎,你去哪?你看,死阿威,都是你啦!”

“我又怎麼了?”

孟廷苦笑。“我去逛街,沒事的。”

沈雁拉着她。“逛什麼街?你最討厭逛街的。叫了一堆菜,不準走人。”

“你們吃吧,我再吃,真要撐死了。我去買套稱頭的華服,晚上喝喜酒。”

“你當真要去啊?”沈雁哇哇叫。“幹嘛和自己過不去?”

“當然要去。”凌志威拍手贊成。“孟廷是對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去亮相。孟廷,你風度、氣量一流,不愧為我的好同事、好朋友。我以你為傲。”

“去你的!亮什麼相?跟那種負心背義的人,談什麼風度?要是我,就到婚禮上去潑他一臉硫酸,看他以後拿什麼臉去誘騙女人。”

“阿威,你勸勸她消消氣吧。雁子,這邊的帳你先代我墊,回去再給你。”

“我陪你去逛,孟廷。”

“你別跟着我,說不定我真的時來運轉,在街上撿到一個金龜。”

孟廷瀟洒的揮揮手。

卻不知幾時天空變了顏色,嘩嘩下着大雨。

天也憐我。

孟廷長嘆,戚戚然,漫無目的沿騎樓而行。

沈雁說得沒錯,她並不傷心痛苦,難過和莫名其妙倒是真的。

七年的感情,結束得不痛不癢,還不教人難過和莫名其妙嗎?

其實他們之間變得淡如水,已經有一些時日了,正好應了那句“情到濃時轉為薄”。

孟廷一直以為是相交久了,彼此太習慣對方,故而熱情不起來,不料是情海生變。

話說回來,還沒結婚呢,交往了七年便淡了,無趣了,難怪離婚率逐年上升。結了婚,天天生活在一起,婚前的日久生情,婚後成了日久生厭。

那些實踐白首偕老的夫妻,想必個個韌性特強、耐性特佳。

不,孟廷不覺得痛苦,她非常生氣。

昨天下午,截稿前最後一刻,孟廷正在辦公室忙得焦頭爛額,忽聞外找,看到那負心漢,她還十分驚喜。

他卻是送喜帖來的。

“不好意思,本來想早點告訴你,太忙了……忘了……”他訥訥對她說。

翻開大紅帖子,一見新郎的名字,孟廷怔住,一是有點意會不過來。

“啊,新郎竟和你同名同姓哩。”她說,像只獃頭鵝。

他卻以為她又發揮了她的高度幽默感,和他開玩笑。

“對不起,廷廷。我……”滿面歉然,他支支吾吾的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你不會恨我吧?”

“恨你?怎麼會呢?”孟廷彷彿頭上挨了一記悶棍,兩眼冒着金星。“結婚是喜事,你幹嘛哭喪着臉?應該高興才是啊。”

他馬上從善如流,如釋重負,笑得喜氣洋洋。

“我就知道你能諒解,廷廷。你一向最能體諒人。一定要來觀禮呀。”

“一定,一定。”

他走後,她才看到日期是今天。

看,能不氣嗎?今天雖然是周末,她還得上半天班,剩下不到半天的時間,她哪裏來得及置新裝?

喜筵在凱悅大飯店,新娘是大企業家的千金,那排場有多盛大,用腳趾頭想也想得出來。她要如何裝扮才不會輸了人又輸陣?

比什麼呢?她一個月的薪水,搞不好千金小姐買套套裝就報銷了。

稍後,在敦化南路一家歐洲進口服飾名品店中,看着架上一套純麻套裝標價牌,孟廷的眼珠子差點掉出來。

差多了。她的月薪,只夠買套裝的兩隻袖子。

嘩,麻比絲還貴哪!

這就是所謂的“新潮”!

想想從前,麻料是鄉下窮人穿的,粗衣麻衫布裙嘛。現代人仿古也仿得太凶了,會給古人笑得死去活來。

孟廷真的笑得蹲在地上。

“小姐,喜歡嗎?要不要試穿?”

店員問得客氣禮貌,眼神卻是另一種表情:你買得起嗎?

恍惚間,孟廷彷彿面對的是千金小姐,趾高氣昂的對她掀眉毛。

“這個男人現在是我的了,你想要回去嗎?出個價吧,比我高,你就帶走他。”

不曉得那負心漢是否有待價而沽的高傲?

賭氣也罷,發瘋也罷,難得使用的信用卡,一刷刷掉了她三個月的薪水。孟廷一點也不心疼,她感到十分痛快。

揮霍的感覺原來這麼過癮。

店員笑盈盈的直送客送到店門外。

雨停了,孟廷抬起頭,揚眉,吐氣。

服飾店正對面一家旅行社,玻璃門上貼着一張大海報,鮮艷的大字跳進她眼中——

夏威夷、巴黎,蜜月套裝行

笑話,誰規定度蜜月才能去夏威夷或巴黎?

****

金少安疾步走出手術室,逃命似的。

還是不夠快。開了三個多小時的刀,便盯了他三個多小時的眼睛,緊緊追上他。

“少安,你想躲到哪去?”

幽怨的聲調,曾經十分吸引他,這時卻使他避之唯恐不及。

他沒想到她今天會給安排到手術室當他的助手。

少安不得不回頭,腳下可半點沒有減速。

“我沒躲你,芳華,我有要事待辦。”

芳華一步也不放鬆,小跑步跟住他。

“你最近一見到我就有要事待辦,以前再怎麼忙,為了和我在一起,你總會抽出時間。”

“Thatwasthat,nowisnow。”

英文有時就有它的妙處。像這時候,若應上一句“彼一時,此一時也”,或“今非昔比”,便顯得太冷、太沒有人情味。

芳華臉色一變。“那你答應買給我的戒指……”

“你誤會了,我還不想結婚。”

她冷笑。“一枚戒指,我就妾身下嫁了嗎?你也把我看得太廉價了。”

少安吁一口氣。儘管她提到的戒指不便宜,兩克拉的鑽戒還鑲藍寶石哪!但對少安而言,當然是九牛一毛。而同時,他忍不住的有點失望和好笑。

她糾纏不歇,原來是為了一枚戒指。

芳華補上一句,“我不過是提醒你,說話要算話。”

“我不會食言,不過最近真的太忙了,我一天要開幾個刀,你可以去看我的Schedule。”

他也許常對女人白話連篇,這個倒不是謊言。最近一個月,指名要金少安醫生執刀的病人特多。

“改天,等我比較空的時候,好吧?”

芳華暫時滿意了。

“我等你的電話啊。接下來一個星期我都是早班哦。”

少安擺擺手,表示知道了。

轉進另一條走廊,來不及鬆一口氣,迎面又來了一個。

“哦,老天。”

他腳跟一百八十度緊急大旋轉。

“少安!我正在找你哩。”

他覺得他好像通緝犯,只不過找他的清一色是女人,有一半還都是醫院的護士。

少安半轉身,舉高手腕看錶。

“我趕時間,田鈴。”

“那我們邊走邊聊。”

田鈴修長的腿輕快地跟着他。

他曾經深深為這雙美腿着迷,而現在他小腿上的一塊淤青,便是拜它所賜。

“對不起,我那天踢了你。我不是故意的,少安,那是本能反應,我太生氣了。”

他陪笑。“當然。沒關係,不用放在心上,我已經忘了。”

“你真好,少安。”田鈴挽着他的胳膊。“我知道你最近忙着工作,沒再和其他女人約會,所以我決定原諒你。”

“謝謝你,田鈴。”少安苦思着脫身之計。

“我們都說了些慪氣的話,讓我們忘了吧,從頭開始。”

“呃,那個……我沒忘,田鈴。我沒生氣,說的是心平氣和的話。”

“嗄?”

她甩開他的胳膊,跳到他面前,他趕緊煞住腳步,以防撞倒她。

“你還不知悔改嗎?”她一手叉腰,一手指點上他的鼻子。“打算繼續花心?”

“你我未曾許下諾言,田鈴。”少安平心靜氣的說:“而且我們之間好幾個月以前就結束了。”

上個星期,她還為了聽說他和某某某去某個度假小屋,大發醋火,狠踢了他一腳。

“可是我一直在給你機會和時間,讓你回心轉意。”

“你的好意我心領,可惜我有個惡極的缺點,那就是不知好歹。我生性風流頑劣,本性難移,不敢誤你的青春。”

田鈴用力跺腳之前,少安嚇得退了兩步,深怕又被她的虎足踢中。

“金少安,你人面獸心,無藥可救。”

“是是是。你還是另覓良人的好。”

少安拔腳逃走。

“我不會放過你的,金少安。你給我記住。”

“我最近疲勞過度,有得失憶症的跡象。”

他逃進最近的洗手間。

洗手台前,同時外科醫生的康任君,見了他的倉皇相,失聲而笑。

“既有今日,何必當初。”

好友面前,毋需掩飾,少安苦笑。

“風流者不只你一個,多災多難者,獨你一個。”

“我的名字取得不妥,多金則少安逸。”少安自我揶揄。

“那你該叫什麼?金不換?”

“依女人知道我是誰時,盯着我的雙眼中的光芒來看,我比較適合名為錢來也。”

“如此說來,和你俊俏的外表無關,全因你出生為金家獨生子,以至女人見了你,宛如看到一部自動提款機?”

少安微微一笑。“如果我的出身還有得怨,一般升斗小民不更要怨聲載道,起義造反了?”

任君搖搖頭。“本來我挺羨慕你的女人緣,看你這些時候兵臨城下的模樣,我很慶幸沒得到她們的垂青。”

“不必羨慕我,老康,吸引她們的,是我的‘金’字招牌,我的外觀只佔百分之三十。”

他們一起走出洗手間。

少安先朝走廊左右兩頭探看。

“要不要我在前面為你當先鋒擋陣?”任君調侃道。

“唉,我想放下屠刀,偏偏有人願意當刀下鬼。”

“幹嘛把人家形容得如此不堪?總有對你真心真意的吧?”

“若有,我還沒遇上。”

“老兄,人必自重,而後人敬之。你真心待人,才能換得真心呀。”

“話是不錯,但我請問,假如對方對於令尊究竟有多少財產,你是否會是唯一僅有的繼承人,比對你本人興趣更大,你意下如何?”

任君一笑。“我大概會和你一樣,志不必同,道可合便合上一段。這裏的道,指的當然是男歡女愛。”

“有愛倒還不令人如此難過。”

“這麼慘啊?”

“雲雨過後,餘下的只是空洞,和更深的寂寞。”

任君點點頭。“我懂了。所以你想停止這種空洞的遊戲。”

“停止和開始一樣,單向是行不通的。”

任君打量他這位平日花名和醫術同樣首屈一指的同事兼好友,很意外聽到他的落寞心聲。

“長青”醫院的創建人,金永銓,是少安的祖父,高齡九十三,人如其為醫院命的名,是棵長青樹,依然健在。

少安的父親,金氏企業現在的掌門,金超群,和一位因演包公而揚名海內外的演員同名。這位金掌門便是“長青”的院長,只是他僅僅挂名,本人大部分時候在國外,掌理金氏其他企業。

“長青”醫院的行政主權,外人看來,是屬董事會所負責,換言之,老當益壯的金永銓仍一手掌舵。

三十二歲的金少安固然藝術精湛,為人稱道,但他風流成性,顯示出他人格的不夠成熟,故而金家兩代長者皆不放心把醫院管理大權交給他。這是一般人的猜測。

也有人評論金少安為人太隨和,太不拘小節,缺乏領導者的氣勢。至於他私生活的……嗯,隨意,就不必說了,有目共睹嘛。

金少安不約會時,便和一干小醫生、實習醫生在酒肆喝酒扯淡,令董事會的老前輩們十分不以為然,不過他終究是金家獨子,便沒人說他什麼。

“看不出你也有寂寞的時候。”任君說。

少安揚揚眉。“我還有七情六慾呢。你看金老闆一副道貌岸然,不見得他就六根清凈,照樣吃葷沾腥。”

任君瞪眼,大笑。“如此評論令尊大人,當心他聽見了,將你自遺囑上除名。”

“喲,阿彌陀佛。”

任君眼望前方,“你還真需要。”

“什麼?”

“神明保佑。我先走一步,你好自為之。”

這時少安也看見了朝他們,不,朝他走來的女人。

“喂,老康……”

任君正和擦身而過的美艷女子揮手招呼,並扭頭給少安一個鬼臉。

“少安,我可找到你了。”美女嗔斥着靠向他。“我Call了你幾百次,你都不回Call,什麼意思嘛?”

“我一天二十四小時有二十三小時半在手術室,B.B.Call已經在我抽屜里冬眠了。”

他大概有什麼不對勁。突然間,所有前女伴過去吸引他的,都令他倒盡胃口。

例如眼前露肩裝下酥胸若隱若現,非但引不起他的慾望,反而使他反感極了。

咦,今天是什麼日子?怎地已絕交,甚至聲言斷交,從此再也不要看見他的女人,都一一冒了出來?

“你好討厭哦,人家一直等,你都不打電話來,什麼意思嘛!”

什麼意思嘛。這句嬌嗲的口頭禪,以前少安覺得很可愛,今天卻刺耳得很。

“我不記得我說過要打電話,你倒是說過除非你瞎了,再也不要見到我。”

“哎呀!”她拽着他的胳臂搖晃,“你真的希望我瞎嗎?”

少安嘆一口氣,挪開她的手。“別把它扯斷了,這隻手很名貴的。你找我有什麼事?”

他邁步往前走。

沒料到他的冷淡,她怔了怔,連忙蹬着三寸高跟鞋趕上他。

“少安,你這次去巴黎要待多久?”

他呆了呆。“你怎麼知道我要去巴黎?”

他早上才作的決定,除了他自己,只有旅行社的代辦知道。

“替你辦簽證、訂機票的是我表姐。”

“喝,你的親戚網真大。”

“你要去多久嘛?”

“幹嘛?”

“我好向公司請假,安排一下呀。”

少安啼笑皆非。“你不必去機場送我,我又不是一去不回,要在巴黎定居了。”

“哎,我和你一起去呀。”

“小姐,我們的交往在上個月便畫上休止符了。記得嗎?”他溫和地說。

“但……”她眨眨假睫毛,“你以前說過有一天要帶我去巴黎的,我以為你要用這次機會表示你的懺悔。”

“我說那句話時,你還是我的女朋友。”

她瞪住他。“這麼說,你是要帶你的現任女朋友去啰?”

“我只帶我自己去。”

“你幹嘛買兩張機票?”

因為他不想在飛機上再來個艷遇。他受夠女人了。

雖然如此,但是坦白說,這算是他咎由自取。

“我多買個座位,好讓我自己的活動空間大一些。行了吧?”

“不行。你為什麼不能帶我去呢?我這麼苗條,不會擠到你的嘛。”

“小姐,我再說一遍,我們之間已經結束了。我不會帶你或任何人去巴黎,我要一個人去度假。”

“你真的不帶我去?”

“抱歉讓你失望。”

“你這個混球,混蛋加三級,惡棍!”

“對對對,所以你最好遠遠走開,離我越遠,對你越好。”

她掄起大皮包打他。“我希望巴黎鐵塔倒下來壓死你!”

“到時請節哀,不要太難過。”他對她氣咻咻走開的背影說。“對了,那座鐵塔是叫艾菲爾鐵塔。”

****

“巴黎!你去巴黎做什麼?你買的是頭等艙?!上帝,孟廷,你瘋了嗎?”

孟廷倏地把沈雁舉在空中揮搖的機票拿回來。

“你比我的老編還要大驚小怪。所有單身坐頭等艙去巴黎的人都是瘋子嗎?”

“你跟人家比?”

“我誰也不比,我不能快快樂樂寵自己一下嗎?”

沈雁瞪着回到鏡子前面,滿意地前看后看左看右看的孟廷。

“人要衣裝,一點不假。如何?沈雁,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吧?”

“看不習慣。”沈雁說,可是不得不承認——“唔,腰是腰,腿是腿,胸是胸的,是挺婀娜多姿。”

孟廷白她一眼。“身為舞台劇演員,背了那麼多台詞,像樣的讚美都說不出一句。”

沈雁走過來,翻看象牙白亞麻套裝的標價牌,嘖嘖有聲。

“好看,好看,價錢可觀極了,簡直是壯觀。”

“一分錢一份貨嘛。”

孟廷做個鬼臉,兀自哈哈笑。

“你還真能苦中作樂。”

“我才不苦哪,”孟廷脫下套裝,換上件花洋裝,轉一圈,大裙擺飛揚起來,像一朵花。“嘩,看我多美呀!”

她是很美。沈雁看呆了眼。從來都不知道孟廷有如此曼妙的身段,玉肩粉臂,凹凸有致的曲線。她一直只覺得孟廷笑起來甜美可愛,本性純良。

“唔,的確人是要衣裝的。”

孟廷打她一下。

“喂,我投你支持票吔!”

“你是諷刺人。”

“我生性憤世嫉俗。什麼?還換呀!你買了多少衣服?”

“不多不少。”

“簡直發羊癲風。”

“你要口吐白沫的話,站遠些啊,別弄髒了我的新衣。”

“有時候我實在不懂你是真的傻,還是裝傻。”

“被人拋棄的是我,你幹嘛唉聲嘆氣?”

“我瞧你這麼樂,擔心你受刺激過度,中樞神經失常。可是你又一向有股子傻勁,我搞不清楚你是想通了,還是想不開。”

“傻人有傻福,他娶了別人,說不定是我的福氣呢。”

“你能這麼想最好。可是為什麼大把花鈔票,把自己弄到破產?”

“嘖,沒這麼嚴重啦,我不過是把所有積蓄拿來痛快的疼愛自己一下。錢,再賺就有了嘛。”

孟廷省吃儉用的儲蓄,盤算着將來和那個@#※共同創立小家庭。這件事,沈雁是知道的。

現在一切成了泡影,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可見她還是受了不小的打擊。

“也對,好,開開心心去玩吧。”沈雁說:“聽說法國男人浪漫又多情,說不定你會有艷遇哩。”

“嗟,才不希罕男人來插花,這是我的假期。”

****

沈雁哭得稀里嘩啦。

“叫你不要來送嘛。你這哪叫送行?送葬還差不多。”

“呸呸呸,童言無忌!”

凌志威遞手帕給沈雁。

“要不是我認識你們倆,看你如此依依不捨,我會以為你們是同性戀。”

沈雁對他齜牙咧嘴。“也許我們就是。”

“那我最好去警告那個傢伙。”凌志威說。

“哪個傢伙?”兩個女人一起東張西望。

“他走開了。喏,穿黃褐色襯衫,墨綠色休閑褲那個,乖乖,一身的ARMANI,身價可不凡。”

沈雁瞄他一眼。“喲,你眼睛挺尖的嘛,對品牌如此了解。”

凌志威咧咧嘴,“ARMANI是我的最愛,可惜Formyeyesonly,只夠格眼觀心賞,買不起這種行頭。嘿,他又在看孟廷了。”

“也許他看的是沈雁。”孟廷說。

“就是嘛。”沈雁搔首弄姿一番。“哇,他帥呆了!孟廷,他若不是坐在你旁邊,要設法和人換座位,知道嗎?”

“男人,拒絕往來戶。”孟廷說得斬釘截鐵又堅決。

還是偷偷瞥了一眼。

哎喲,真的是個美男子呢。

少安一見那兩女一男都望向他,連忙再次轉開臉。

不行,不行。不是發了誓,遠離女人,去休假修心養性一番嗎?

完完全全單獨一人地,思考如何改變他過度浪漫多姿的生活。這是他此行的主要目的。

那,為何選擇浪漫花都為目的地?

呃,這叫以毒攻毒。他如此自解。

忍不住又悄悄瞄那位穿象牙白亞麻套裝的女子一眼。

微卷的短髮,心型臉蛋,俏麗迷人,高雅端莊,穿着品位不凡。

不曉得她坐哪一班機?欲往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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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大姐與大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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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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