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芊亞的家住板橋,除了父親外,尚有兩位兄長。

母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家裏全是男人,說話又粗又直,這下詠堂終於明白她當初那一句「成長背景跟她很巧合」是什麼意思了。

簡單的說,就是情形和他完全相反啦!男人的他像女人一樣愛漂亮,而女人的她卻像男人一樣不懂裝扮。

穆爸爸是個矮小的水果販,講話非常直接,剛開始對他還算客氣,接下來的問題就字字中的,完全跟他們演練時一樣。

她還真是了解自己的家人啊!

「呃,阿伯,我們還沒有決定要不要結婚啦!我們交往才沒多久。」詠堂滿臉尷尬的回答穆伯的問話。

「沒多久?沒多久也要負責,你軋過我女兒了吧!要是她肚子大了你卻跑了,我還有面子嗎?你要不要負責,要不要?」穆伯說得臉紅脖子粗。

「對呀、對呀!」芊亞的兩個兄長一字排開,不停點頭稱是,他們的個子也不高,只有一六八公分左右,此芊亞還要矮。

「阿伯,你剛才不是反對我們交往嗎?」詠堂不明所以的問。

看來這是芊亞第一次帶男人回家,所以穆家人特別興奮,連飯都還沒吃就開始審問起來。

「誰說我反對?是要你爭氣點!我這個女兒是異類,又好強、又不會撒嬌,每天都穿同一套西裝,能交到男朋友我就該偷笑了,要是能嫁出去,我得殺只豬公去竹林山寺還願。」

「嘿!」芊亞舉手表示抗議,「我不是每天都穿同一套西裝好嗎?是我的衣櫥里有六套一模一樣的西裝。」這樣就不必煩惱每天要穿什麼衣服了。

「那還不是一樣,妳就是一點也不像女人。」大哥明白的說。

「枉廢妳生了張跟媽一樣美麗的臉。」二哥一臉嫌棄。

「要不是妳長得像妳媽,我還以為是在醫院的時候抱錯了咧!」穆伯接力數落她,「我們全家都是矮種的,偏偏妳長得跟電線杆一樣。我小時候家境不好,小學沒讀完就算了,妳兩個哥哥也不是讀書的料,國中畢業就開始幫我照顧生意。偏偏妳一路讀得順利,到現在都成了律師了,女人家這麼聰明有什麼用?還不是嫁不出去。一女兒虛歲都二十七了,到現在還沒嫁出去,每次跟朋友、鄰居聊起來,都覺得丟臉。

「外婆的弟弟也很高,這是隔代遺傳。女人家腦子好有什麼不好?可以不用靠男人,現在養兒子都不一定可靠了,靠自己最重要。」芊亞努力的反駁。唉!每次回來都要吵一次她的身世及婚姻問題,快煩死了!

「誰說養兒子不可靠?我就很可靠,誰幫忙照顧爸的生意?誰幫忙家裏的雜項支出?我。」大哥義憤填膺的說。

「我要不是因為要照顧家裏,早就出去闖了,哪輪得到妳在這邊『搖掰』。」二哥心中也憤憤不平。

「那是要怎樣啦!叫我每天穿着迷你裙去勾引男人,還是叫我不要念書、不要工作,每天到婚姻介紹所去報到,看能不能找到個醫生或是企業家第二代的?」

「誰要妳這麼丟臉的?只要妳有點女孩子家的樣,蒼蠅蚊子很快就飛過來了!」穆伯大聲建議。

「你們好象忘了我已經有男朋友哦?」芊亞看了看詠堂,提醒家人他的存在。

「是啊!你的眼睛是不是有問題,敢追我女兒?」穆伯環起雙臂,一臉狐疑的看着他,好象他神經不正常一樣。

「阿伯,你也承認自己的女兒獨特,蕃薯芋頭各有人愛,我就是喜歡她的獨特。」詠堂眼看戰火延燒到他這邊,立刻以笑容化解。

「馬屁精!」大哥不屑的批評。

「怎麼這樣說咧,大哥。你也很獨特啊!我覺得你的坐姿特別酷,沒人模仿得來。」奇了,這家人怎麼老喜歡扭曲別人的好意呢?他只是說出自己的感覺而已呀!雖然後面這句話的確有點馬屁的成份存在。

說到坐姿,三個穆家男人全部挺起胸膛,雙腿大開,手臂自然的垂放在膝蓋,精神十足的模樣。

看來這句話十分受用,他們不是完全不接受拍馬屁嘛!

「哦!阿伯,你看起來像泰山一樣穩,好有氣派。」詠堂說得像眼前看到的是個大英雄一樣。

「什麼泰山我不知道,說觀音山我就知道了。」穆伯揚起下巴,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樣。

「我也不錯啊!他們有我『漂撇』嗎?」二哥摸摸下巴,瞟了兄長與父親一眼。

「漂撇、漂撇,你最漂撇。」詠堂大聲鼓噪。

這下,三個男人全被他馴得服服帖帖的,難怪他大言不慚的說自己很能與人相處,原來是靠這招。

「泰山?」事後,芊亞揶揄的提起,「你真的準備娶我嗎?」

因為泰山這兩個字會讓人聯想到泰山大人這個詞,沒那個心,幹麼提起那兩個字?

「下次再問我。」詠堂表情平靜的回道。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有意還是無意的,反正就這麼脫口而出了。

就在芊亞以為自己很幸福的時候,另一股風暴已醞釀完成。

這一天,詠堂像平常一樣埋首在計算機桌前打稿,對講機突然響了起來,把他想到一半的一句話給打斷。

他以前都是在晚上寫稿的,因為晚上比較清靜,思路也比較奇特。但為了配合芊亞的生活,他將寫稿的時間改成白天,結果不但進度變慢,還不時有電話、電鈴的騷擾,這個犧牲可真是不小。

他咬着牙,關掉計算機屏幕的電源,走到對講機旁,看着對講機屏幕上的人影,拿起通話筒,沒好氣的問:「你是誰?」他沒見過這號人物,可能是按錯對講機了。真是白白浪費他的時間。

「林梁森。」對方回答。

林梁森!不就是芊亞的老闆嗎?為什麼會找到這裏來?

「不認識。」詠堂煩躁的掛回通話筒不想理他,一心只想把剛才的感覺抓回來。

不過既然他特地一趟來到這裏,怎會善罷甘休呢?沒三秒鐘,對講機又響起來了。

「你想幹麼?」詠堂拿起通話筒翻了個白眼,真想破口大罵。

「想和你談筆交易。」

「我們不認識。」

「我們有個共同認識的人,穆芊亞。」

「我們仍然不認識。」

「我要談的交易和穆芊亞有關。」

「芊亞的事找我談做什麼,要我賣了她嗎?」

「正是。」

「神經病!」

詠堂再度掛上通話筒,準備走回計算機桌前,一般人被這麼明確的拒絕兩次,應該就會放棄了吧!

沒想到林梁森不是一般人,他是那種臉皮超厚,心機算盡,沒天良的大豬頭。

這次詠堂拿起通話筒還沒開口,林梁森就先嗆聲了,「你敢再掛斷,我就告訴你的左鄰右舍你幹了什麼好事。」

「我幹了什麼事?」因為從來沒有公關經理的自覺,芊亞也沒把他當公關經理來對待,詠堂一時間並不清楚他指的是什麼事。

而且,左鄰右舍住了誰他根本就不知道,大家的作息不同,出門和進門的時間也不同,幾乎沒有照過面,他住在一個冷漠的水泥森林裏,相信別人也沒興趣知道他幹了什麼事。

「你這隻骯髒的豐郎!你以為能騙過全世界嗎?」林梁森倏地暴怒的大吼。

「我不是牛,你才是思想齷齪的豬!」詠堂說完后再次用力掛上通話筒。

這回終於清靜了五分鐘,不過也只有五分鐘而已,五分鐘后,他的大門響起了急促的敲門聲。

詠堂從貓眼看出去,競又是不認識的人。今天是怎麼回事?四月一號愚人節嗎?愚人節不是早就過了。

他將門拉開一條縫問:「有什麼事?」

來人是個身材福態的中年歐巴桑,她看見他,靦?的笑了笑,點個頭才道:

「呃,我是住你對面的。樓下那個先生叫我轉告你,你再不見他,他要一直打到你見他為止。你就見見他吧!我們家有小Baby要睡覺。」

樓下的先生?下會又是林梁森吧!

這時,樓上又下來一個年輕人,站在樓梯轉角處探頭采腦的。

「你又有什麼事?」詠堂問。

「嗯,樓下的先生一直按我家的對講機,要求你見他。」年輕人說。

陸續的,樓上樓下,只要有人在家,全都跑到詠堂家門口當說客。

詠堂想,那個卑鄙的林梁森一定告訴大家他是公關經理了,因為他看到有些人開始交頭接耳的說悄悄話,偶爾公關經理四個字還會不小心的飄進他的耳朵。

想想,現代人才不愛管閑事咧!怎會讓人利用來當說客,而且傳完話了還不走。他們都是來看熱鬧的,他們是來看看他長得什麼樣。

過了一會兒,只聽電梯當的一聲,門打開,林梁森走了出來。詠堂就知道遲早有人會幫他開門,哪需要等到他動手,差只差在他讓不讓他進門而已。

倏地,群眾中此起彼落的傳來「就是他!」、「好惡!」等字眼,現在,不知道他們對林梁森比較有興趣,還是對他比較有興趣了。

再想想,一般人認為林梁森這樣一個大男人為什麼要找公關經理呢?除了為老婆或女朋友談判外,最有可能的就是自己有需要。而看林梁森一臉勝利的笑容,他大概不知道,在這些人的臆測中,他儼然是個買春的同性戀了。

真是諷刺,一個歧視同性戀的大沙豬,現在竟被人當成同性戀了!

「項詠堂,終於見面了。」林梁森得意的笑,並回頭道:「謝謝大家的幫助,各位可以回去了。」

可是誰鳥他,有熱鬧不看是不道德的,所以天理支持他們繼續留下來看熱鬧!

林梁森被群眾曖昧的笑給轟得滿臉全豆花,只好回頭尷尬的對詠堂說:「我們進去談吧!」

「你怎麼會知道我的住址?」詠堂倒是不急,反正已經被看那麼久了。

「這還不簡單,請個朋友跟蹤一下就好了。」

「我不和男人談交易。」

「那你就錯了。我不是一般男人,我出的錢比女人還多。」

這個對話真是越來越離譜了,所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只見一旁圍觀的群眾,臉上更是不屑了。

「要我昧着良心,再多錢我也辦不到。」

「你是公關經理嘛,怎會不愛錢咧!每個人都有個價錢,只要你開價,我就出得起。」林梁森不以為然的道。

詠堂沉默了會兒,打開門,讓他進來。

林梁森進屋后,就對他家裏的擺設大肆批評--

「怎麼還在看這種舊電視?我可以幫你換一部最新的五十吋電漿電視。」他又走到計算機桌前,敲敲計算機屏幕,很不客氣的道:「穆芊亞真是小氣,給的錢還不夠你買部筆記型計算機。你用的東西都好舊哦,屏幕還是快淘汰了的CCRT不器!」

其實要新的詠堂還怕買不起嗎?只是東西又沒壞,何需換新。這是他從小養成的美德,母親一直都是這麼教育他的。

「你的冰箱太小了吧,東西怎麼擺得下。」

詠堂心想,這裏又不是美國,不用備一個星期的儲量,一個人用夠了。

「需要新手機嗎?看看我這支,六萬八,昨天才買的,送給你。」林梁森得意的將手機拋給他。

哇咧,還鑲鑽的咧!他真是自大、自戀到令人厭惡。

「好吧,開個價吧!穆芊亞那個男人婆給你多少錢服侍她,我出雙倍價錢算給你。」林梁森逕自找個地方坐下,開始喊價。他的口吻和鍾麗珊如出一轍,不愧是夫妻。

「你先說說你想幹什麼?」詠堂坐到他對面的圓椅上。

「幹什麼?」林梁森邪淫的笑了笑,「不就乾和你同樣乾的事嗎?只是再加點料而已。」他拿出煙盒,遞給詠堂一根,自己也叼一根,然後點燃它。

詠堂抽了一口,覺得味道特別香濃,仔細一看,這不是一般的香煙,而是一種看起來和香煙差不多的細長型雪茄,這個林梁森真是很懂得享受。

「你認為我有辦法說服芊亞和你干那種事?」詠堂問。

「誰要你說服她,我只是要你灌醉她。你當初不就是這麼得手的嗎?我全都打聽清楚了。」告訴他的人就是他的情婦小秘書。

雖然她身為他的秘書,但仍是事務所的一員,所以同事聚餐還是有她的份。當她在聚餐時見到詠堂,立刻很感興趣的問起他,剛好方萍跟她還不錯,便告訴她詠堂的身份,以及她有多擔心芊亞受騙。

當然有些細節是後來才問清楚的,為了弄清楚這些細節,他還和小秘書找了幾個妓女上那家男公關店消費才能全盤了解。

「如果事情這麼好辦,你早就得手了,怎麼會到現在才來拜託我?」詠堂朝他臉上吐煙。

「我們都知道穆芊亞是個小心的人,尤其跟我在一起時防心特別重。在我面前,她從不喝第二杯酒,而且一定有人陪同。」林梁森不避不退,也回他一團大煙圈。

「原來如此。」芊亞真敏銳,知道這個人對她不懷好意。

「既然你不好意思開口。」林梁森從西裝內袋裏拿出支票,動乎謄寫,「這有二十萬,當做訂金,事成后我再給你八十萬。」

「你的計劃是?」詠堂沒動那張支票,心裏卻有了個底。

「我的計劃是……」

林梁森的計劃是要詠堂將芊亞騙到桃園去,然後灌醉她,再電話通知他上場。

當然,林梁森事先已在桃園用自己及她的名字開了個房間,所以事後如果她想告他,他可以辯稱兩人是到外地偷情。至於後來是她後悔了,還是想勒索他,就不得而知了。

而且他已經連續兩個禮拜帶着一名化妝打扮成芊亞模樣的模特兒到同一家飯店開房間,到時還有錄像帶可以作偽證。

當然,他還打算拍下她的裸照,逼她不得聲張,以後三不五時還可以把她叫出來教訓一頓。如果她不怕丟臉堅持要告,他還有最後一張王牌--就是項詠堂。

由方萍的口中得知,穆芊亞對項詠堂還滿執着的,她已經被他迷得團團轉,一直替他說好話,很可能是愛上他了。

而項詠堂收了他的支票,也算是共犯,如果她不想讓項詠堂坐牢,最好斷了告他的念頭,他還可以給他們一筆錢遠走高飛。

至於項詠堂要編什麼理由騙她,要不要繼續跟她在一起,那是他們自己的事了。

嘿嘿!一個專打性侵害案的女律師被性侵害了,誰來幫她辯護呢?真是個天大的笑話呀!林梁森想到這裏就覺得很爽。

計劃當天,林梁森一直在飯店對面的小餐館監視飯店門口的一舉一動,他也怕項詠堂擺他一道啊!他的律師執照又不是考假的。

傍晚時分,項詠堂終於帶着穆芊亞現身,想到待會兒要如何報復她對他的無禮,林梁森興奮得差點打翻手邊的紅茶。

過了將近兩個鐘頭,手機終於響了,林梁森到飯店櫃枱領了鑰匙,踩着輕盈的步伐,搭電梯到了預定的房間。

推開門,裏頭靜悄悄的,想是穆芊亞已經醉死了。

床上,米白色的床單下,有個呼吸上下起伏的女人正等着他。

他邪惡的一笑,掀開床單,笑容立即凍結在他削瘦的臉上。

媽的!這女人不是穆芊亞,她的發色較黑、腿也沒這麼短。

他用腳粗魯的推動趴在床上的女人,想問清楚怎麼一回事。鍾麗珊滾了半圈,撥了撥散亂的頭髮,閉着眼睛,微弱的呻吟道:「朝瑋,你洗好了嗎?」

「朝妳的大XX!鍾麗珊!妳怎麼會在這裏?」見狀,林梁森破口大罵。

鍾麗珊猛地睜開眼睛,驚訝的瞪着眼前的男人,一時間找不到自己的聲音。

「朝瑋是誰?妳在這種地方發什麼浪。」朝瑋?這個名字好象聽過。

「阿森,你怎麼會在這裏?」她反應遲頓的說。

「這個問題是我要問的,妳這個白痴,妳是不是在這裏給我偷人?」

「我沒有……我……」鍾麗珊左顧右盼了下,沒發現要找的人,於是順水推舟道:「我一定是喝醉了,人家好心送我過來的。」

「喝醉了?跟誰喝?梁朝偉?」朝瑋!對了!是項詠堂在男公關店用的花名。

「不,是周太太啦!」

「周妳媽的滿嘴胡說八道。和周太太跑到桃園飯店來喝酒?明明就是和叫朝瑋的男人來偷情的。」該死的項詠堂,竟然真的擺他一道。

「你不要只會問候我媽,你又是怎麼會到這裏來的?」鍾麗珊也不是省油的燈,要說吵架,她也是輸人不輸陣。

「我當然是來抓姦的!」這個賤人,她怎麼會認識項詠堂的?

「抓姦不帶警察也不撞門,你抓的是哪門子的奸?我看你心裏才有鬼。」鍾麗珊再次撥了撥頭髮,下了床來,站起身與他對峙。

「因為我不想妳難看,第一次只是給妳個警告而已。」林梁森勉強編了個理由。

「你,口頭警告,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大方了?」可能是醉意還未全退,鍾麗珊說出挑動情緒的話。

林梁森本來就不是大方的人,尤其他又是個沙文主義者,怎麼可能對偷情的妻子只提出口頭警告而已,應該將她打個半死、推出家門才是。

「嫌我太大方,好,看我怎麼修理妳這個賤人!」他揚起手一巴掌打下去,兩個人在房間內扭打成一團。

結果,在弱女子不敵大暴龍的情況下,鍾麗珊不但被老公強暴,還被他打得遍體鱗傷。這筆帳,全算在項詠堂一個人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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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色猛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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