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交往不到一個月,萬子棋決定不想再浪費時間,於是牽着允悠的小手回家,稟告父母他想結婚了。
但,萬父本來就不怎麼喜歡她,他會那麼容易就答應他們的要求嗎?
允悠感到有些膽怯。
一個沒人打擾的假日,萬家夫婦和萬子棋及允悠坐在正廳里談話。
“想結婚?”萬父挑高眉,有點故意刁難的味道,“你要想清楚,結婚就是大人了,萬事都要自己擔當,家人可不會再寵若你。”
“這我了解,我本來就是大人了,願意承擔所有責任。”萬於棋一副慷慨就義的樣子。
“你自組家庭就要自己賺錢養他們。”
“我知道。”
“你確定自己是真心愛她?”
“我百分百確定。”
“而她也百分百確定愛你?”
“百分百確定。”
“她知道你已一無所有,得一切從頭開始?”
“她知道她現在比我還有錢。”
萬父有些自討沒趣的瞟了小倆口各一眼。
一年前,他不滿意這個女人但卻不操心,因為他覺得只要老四的倦怠期到了,兩人自然就分了。
想不到老四為她頹廢了近一年後,又找上她,現在還想結婚,難道這一切冥冥中自有定數嗎?
而這個梁允悠也算有骨氣,說離開演藝圈就離開演藝圈,自己做生意做得有聲有色的,兒子們對她的評價也都不錯……
唉!
拿他們沒轍,鬆口答應算了,他可不想兒子怨他。
“婚期想訂在什麼時候?”萬父沉默了一陣子后終於問。
“就和老二、老三同一天好了。”
萬子棋如釋重負的笑答。
“那怎麼來得及?只剩兩個星期而已。”
萬母插話進來。
她對梁允悠沒什麼成見,萬事都跟着老公走,老公說好就好,老公說不好就不好,但對婚禮她可有意見了,她最寵愛的兒子要結婚了,她怎麼可以沒時間好好籌備。
“我們只要去挑禮服跟買戒指就好了,其他的你們不是都辦好了嗎?”萬子棋兩手一拍,萬事OK。
萬父一聽再次揚眉。
算得還真精咧!選在同一天就不用另外籌備婚禮、不用另外花錢,也不用重複發放紅帖,省時、省事又能風光大婚……嗯,有前途。
“訂婚宴呢?她父母那邊都講好了嗎?”萬母還有疑問。
“小悠的父母已經和她斷絕往來,未免節外生枝,我想等婚後再去拜訪他們,如果不成,以後就別往來了,我可沒那麼多時間浪費在他們身上。”萬子棋仍有他冷情的一面。
“你要是覺得沒有女方家長不會沒面子,那我們也無所謂。”萬父拍拍大腿,涼涼的說。
“怎麼辦?”允悠推推萬子棋的手,有些擔心的望着他。她不希望萬家為她失了面子。
“那就說她父母雙亡好了。”他冷血的道。
“哇!你太毒了吧!”萬父也不禁要驚嘆。
“選在女兒最需要他們的時候遺棄她,這種父母我才懶得對他們客氣。”
允悠沉默的看了他好一會兒,這才發現不知什麼時候起,他的五指嵌進她的五指之問,他們十指相扣,他是在給她勇氣。
“謝謝你。”
她小聲的說。
她曾對他談到父母的絕情,就算在她成名后也未能獲得他們的諒解,所以她一直害怕子棋去了一樣吃閉門羹。
“應該的。”
他寵愛的捏捏她的鼻子。
“咳!麻煩尊重一下老人家。”
萬父出聲警告。
“老爸,拜託一下!你也年輕過吧!”他怪叫道。
“我年輕的時候也不會這樣,我和你媽在公共場合連對看一眼都不行。”
“原來只有私底下你們才會打得火熱。”萬子棋自己做結論。
“啐!胡言亂語。”萬父故意板起臉孔。
“是童臾無欺!”
抬杠中,他們的婚事就這麼決定了。
吵雜的吃角子老虎機台區,紅燈閃耀,零錢鏗鏘作響,想必是又有人中了大獎了。
一對新婚夫婦興奮的抱在一起,然後拚命的分送小費給在場的遊客及服務人員,讓他們也分享他們的喜悅。
萬子棋和允悠結婚後,立刻飛往拉斯維加斯度蜜月,這是他向大哥Amanda來的結婚禮物,誰叫大哥老是出壞主意破壞他們兩人的感情。
來到賭城的第一天,他就發現自己的手氣銳不可當,不但在骰子遊戲中一贏再贏,連賭輪盤都百發百中,就像在彌補他過去的衰運一樣。
上次看見三哥來到這裏,屁股還沒坐熱就中了大獎,萬子棋曾在這家賭場花了這麼多時間,輸了那麼多錢,當然也要趁勢將錢給贏回來嘍!
事實證明他壓中寶了,來到賭城一星期,換了三家賭場,贏錢贏到被莊家要求別再回來,收錢收到手都軟了。
最後結算,竟贏了兩億多台幣!
“你說,我們要不要一直賭到你生孩子之後啊?”萬子棋玩笑道。
“哪那麼頹廢?我的生意還要不要做啊!”允悠嬌笑的打了他一下。
贏了錢固然開心,但賭這玩意兒只是一時的好玩,如果真的起了貪念,恐怕要血本無歸了。
他低頭給她一個香吻,柔聲道:“我想這些好運氣都是因為你。”
“我?”她不明白的看着他。
“因為你是我的幸運女神,只要把你帶在身邊,我走到哪兒都無往不利。”
“可是我的手氣平平,贏不到兩個紅色籌碼。”
“所以說,你是我的幸運女神嘛!對我才有效。”
“哦。”
這樣很不公平耶!他就沒帶給她這種好運,害她都不能享受贏錢的樂趣。
收拾着機台及地上的零錢,萬子棋突然想到一件事--
“小悠,你相信你是我的幸運女神嗎?”他臉色有些怪異的問。
“相信,只要你說的我都相信。”她乖巧的回應,繼續撿着地上的零錢。
“五年前我們分手后,不到兩個月,我的股票就被盜賣了,然後我就一直走霉運。”他蹩眉回想道。
“然後呢?”
她隨口問。
因為聽起來還有下文的樣子。
“去年我們複合的時候,我買了瓶可樂卻中了一台轎車,連一票難求的台灣職棒總決賽門票都有人送我。”
“所以?
她抬起頭,見他皺眉,不禁也皺起眉來。
“我們分手后,我到賭城來,輸了近兩仟萬,還淪為服務生和保鏢。”
這次她不再回答了,只是靜靜的聽他說。
“我們結婚後,我又贏了五伯多萬美金,你真的是我的幸運女神!”他的表情很複雜,看不出是哭還是笑,就當他在苦笑好了。
現在,她終於聽懂他想說什麼了。
“所以你永遠不能離開我,否則你可能會身敗名裂、流落街頭?”她揚起下巴,充滿自豪的替他接話。
“好恐怖!”
他膛圓了眼在抗議着。
“我喜歡這種說法。”
她邪惡的笑了下。
“你不是幸運女神,你是女巫!”
“女巫可以對你施魔法,一樣可以制住你,這個說法我也喜歡。”
“我是你叼在嘴裏的肉,我沒有人權!”
“這個說法也不錯。”
她可樂壞了,只要兩人不分開,她喜歡所有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