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蘭,她不是一個聰明的女孩子。
她的媽媽阿玲十七歲懷了她,同年的男友不願負起責任,硬逼阿玲去拿掉她。
十七歲的阿玲,自己都還是個孩子,什麼都不懂,又怕痛,不肯去醫院,也不敢跟任何人講,偷偷到藥房買些雜七雜八的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囫圖吞了它們——人家不是都說孕婦不能亂吃藥嗎?
橫豎吃了亂大一把連自己都叫不出名字來的成藥,這肚裏的種,該是活不成的吧?
活不成,自己就會掉下來吧?
別怪她心狠,沒有懷孕過,自然也沒流過產,打胎這一回事,究竟是怎麼?她不懂;孩子的心跳她沒聽過,母愛是什麼?她也不懂。
可這般年華的少女,能懷上自己心愛男人的孩子,誰又願意打掉它?
這男人對她到底有沒有心、有沒有愛,阿玲卻有一點懂了。
可她愛他,就是愛上了,有什麼辦法?
等沒幾個月,肚子大起來,嚇到阿玲,也嚇着男人,嚇得他氣怒地掄起拳頭,想要將孩子硬生生地打掉,結果打傷了媽媽,孩子依然故我,穩穩地生根在她肚子裏,連翻個跟頭都懶。
她哭着求他娶她,他不肯,連一絲絲的猶豫跟憐惜也沒有。
如果阿玲有一對正常的父母,打死也不會將女兒嫁給這樣的男人。
這一個男人,還沒有成年,已經壞事做絕,吃喝嫖賭,無一不行,把酒當作開水在喝;一輩子沒有工作過,也沒拿過一毛錢回去家裏;換女人就像換衣服,對老婆唯一的貢獻,就是拳頭加上心碎。然後,活不到四十,肝臟就硬得像塊堅石,嘔出了滿缸子的血,離開這個世界。
他的心肝,確然硬得像塊石頭,唯一的熱血,死的時候才流出來。
這樣一個男人,只要有一丁點兒心疼女兒的父母,就怎麼也不會答應將女兒嫁給他。
可惜,阿玲偏就沒有這樣一對父母。
阿玲的生父是個早死的賭鬼,生母是個懦弱的女人,帶着她這個拖油瓶,嫁給一個小器又沒錢、脾氣暴躁、心眼兒狹窄的鰥夫。
鰥夫自己有幾個小孩,母親跟他又再生了幾個小孩,一串小孩,像串粽子似的綁住他們,讓生活變得更艱難。這些粽子每張嘴張開便是要吃要喝,日子過得再慘再苦,總還是自家的種,要張揚着餵食,唯一一張白吃白喝的,就剩蘭她媽媽的嘴了。
像這樣沒有貢獻的廢物,竟然敢懷上男人的野種,他就不怕將她掃地出門。
後來,唯一一個阻止這場婚事的,變成男人的媽媽。
她苦口婆心地勸着阿玲,說自己的兒子是怎樣子她知道,她是為了她好,不願讓她年紀輕輕就往火坑裏跳。
天底下有母親說自己的兒子是個火坑的嗎?
就有!
這母親還說這個火坑,像原子爐一樣,能燒得你屍骨都不剩!
可阿玲不怕,流着眼淚說的還是那一句——愛上了,有什麼辦法?
有什麼辦法?
沒有辦法的阿玲,嫁給除了做惡以外,同樣沒有辦法的他。結婚的當天,他就成了失蹤人口,不需要去報警,她知道,他厭了,便逃也似的離開她。
可憐的十七歲的新娘,大着肚子,住在租來的小房間,拿着男人的寡母提供的少少生活費,守着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的老公、不知道在哪裏的未來,還有,被她的少不更事,被她的無知與殘酷傷害到的.可憐的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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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自她有記憶以來,媽媽總是成天喝得爛醉,醉死了就昏睡,睡醒后又喝,難得清醒的時候就打她、罵她;能夠的話,桌子底下是她唯一可以躲藏的地方。她經常待在桌子底下,祈禱她媽媽不會發現她,可以暫時躲過一場皮肉痛,但是有時,也躲不了。
鄰居常常聽見打罵小孩的聲音,卻不曾聽見過小孩的哭叫求饒聲,小孩他們是看過的,她小小的身上、細瘦的手腳,有數不清的傷痕,被衣架子打的、酒瓶砸的、煙頭燙的,什麼都有。
夭壽喔!鄰居時常說,這後母對待孩子也未免太過心殘,這樣小的孩子,也下得了這樣狠的手。
誰家的大人沒打過孩子?就是沒人猜得出,蘭確實是她的媽媽懷胎九月,經過整整一天陣痛才生出來的親骨肉。
就算是後母,也太過心殘了。
但是在民風還質樸保守的彰化鄉下,沒有人願意去管那個沒有老公、在酒店上班的不正經女人家裏的事;況且人家家裏還有一個可怕的姘夫。那個姘夫,一看就是個狠角色,單純的居民,沒有一個人能夠得罪得起。
哪怕那個姘夫,久久才出現一次,也夠威脅人的。
蘭不怕那個姘夫,因為那人不真的是媽媽的姘夫。媽媽說,他是她的親生父親,當他在外頭混得難過了,就回到家裏找媽媽要錢,媽媽沒有錢,他就要她去找相好的老頭,去跟他要。
他口中那個相好的老頭,是一個日本人,是阿玲上班的地方的客人,在日本有好幾家公司的社長,是一個非常有錢的人。
他來台灣談生意,被招待到酒店,認識了阿玲,心裏喜歡,就不捨得走,回程的日子一延再延,為的是想將她一起帶走。婆婆都勸阿玲跟他走。
「那個人喜歡你就跟他走,女人最要緊的是找一個愛自己的人,愛情怎麼也沒有吃飽的肚皮重要,何況你守着的算是哪門子的愛情?」
「可是,人家有老婆,過去要做小的。」
「人家是拿金屋子給你住,嬌寵你、疼惜你啊!出入有司機載,作息有傭人伺候,有花不玩的錢,過去了是當貴婦人,做小也比你現在的景況強,你還沒有三十歲呀,天天去陪酒,回來又繼續喝,難道非得要喝死你才甘願嗎?」
「可是……我還有……蘭,人家……人家沒說孩子可以跟過去……」
「你在意過這孩子嗎?」奶奶說著便紅了眼眶。是自己兒子造的孽,她沒有立場怪媳婦,兒子是她快四十歲才生下的。兒子沒有幾歲,他爸爸就走了,他的爸爸是個清白的公務員,一生除了名聲,沒有留下什麼,只有一個孽子;這孽子,在很早以前就被她寵壞了,等到後悔的時候,什麼也來不及。
她六十幾了,怎麼撐起這一個家?
不只捨不得孫女兒,也捨不得她的媳婦,明明是個美人兒,可惜命不好。
「我……我不是故意要打她……」
「我沒怪你。」奶奶低着頭。「阿榮出去,我當作死了,回來也只會向我這老母伸手要錢,還有臉跟你要!你被逼要去陪酒,我不忍心啊!我那廢了的兒子,等到死也不會改變,我這一生不會指望他了,老了死了也不求有人送。可是你不一樣,你還年輕,聽人說那社長的老婆病了,有機會你也許可以扶正,如果不成,攢些錢留在身邊也是好的,我不會要求你照顧我,可是蘭還小,我這個白髮人沒有辦法照顧她一生一世。」
她的奶奶勸了她媽媽好幾次,又哭又來的,她媽媽也跟着哭,可是終於沒有走,留在這個永遠暗暗的房間,等她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再回來的爸爸。
這個爸爸,是別人眼中的姘夫,可是她知道,這是爸爸。這暗暗的房間,只有在他回來的時候亮起來,他長得很好看,高高的、瘦瘦的,五官很漂亮,她常聽人家說:「那女人的姘夫皮相生的好,可惜一臉的壞模樣。吃軟飯的,就這副德性!」
爸爸回來的時候,媽媽是清醒的、是高興的、是討好的,家裏會出現好吃的東西,媽媽不會打她;這一個漂亮的爸爸,好像帶來光亮的天使,那短暫的一刻,她的家庭是完美的,有爸爸有媽媽,有好吃的食物跟溫暖。
可是這種假象很快就會消失,帶來光亮的爸爸其實是一個惡魔,他回來把媽媽的希望搶走,讓她媽媽花更長的時間沉浸在悲傷裏面,更憔悴、更墮落。
他也不甚在意蘭,這樣瘦小的孩子,到底幾歲了?很少聽她開口說話,總是蜷着身子很安靜地縮在桌腳邊,拿着大大的眼盯住他,連眨一下都不會。他想,她在阿玲的肚子裏跟着吃了太多葯,或許是個白痴也說不定。
這孩子如何反正也不干他的事,充其量他只不過曾經湊過幾億分之一的熱鬧,怎麼也不能算是他的責任,是不是白痴與他何干?要不是阿玲還有本事掙幾個錢,他是連回來都懶。
聽阿玲說她攀上個有錢的日本老頭,要他回來,說有好處給他,沒想到才拿她一點錢,她就哭哭啼啼地不讓他離開,惹人心煩!所有的女人就她最不上道,什麼老婆跟小孩,全是狗屁!
她幹嘛不跟着有錢老頭去日本算了?她日子如果過得好,有錢能寄回來,給他多喝幾杯酒、多泡幾個妞,那是最好;沒錢寄回來,他也不會羅嗦,反正女人有的是,最煩的就是像她這樣,又哭又鬧,不讓他走,逼他不得不使用暴力來換取自由。
什麼責任、什麼是愛,他全部不懂;是活是死,他也不稀罕。
其實她很傻,寄望在他身上,就是傻。
女人傻起來,特別可怕。
他走的時候,笑笑地蹲下來看箸縮在桌腳旁的蘭。
「知不知道我是誰?」
蘭點了一下頭,很慢地,讓他又想到遲緩兒。這孩子真的不是很妙,但也無妨,他不會在乎。
「叫聲爸爸?」他突然起了一點逗她的興緻,卻不是很高。她不叫也沒關係,他起身就準備離開。
蘭只是定定地看着他,沒有說話。
他實在是一個很好看的男人,連她一個小孩子都知道,他笑起來的模樣很吸引人,這就是媽媽不願意跟有錢的伯伯到日本的原因?
為什麼?
這樣笑起來像陽光一樣溫柔的臉,在一眨眼的剛才,將媽媽揍得不省人事,這是一個充滿陽光的鬼,這一個鬼,如何能在陽光底下不被融化?
蘭還小的時候就明白,不是所有的鬼都會在雞鳴的第一聲消失,這一個看得見、從來不打她不罵她也不曾抱過她的鬼,比抓狂的媽媽還要令她覺得更遙遠而冰冷萬分。
阿榮,她的爸爸,親生的爸爸,別人眼中她媽媽的姘夫;她不怕他,他只是個沒有隨陽光消失的鬼,他只是一個沒有溫度、令她覺得好冷好冷的鬼!
她沒有怕他,也沒有恨他。
他聳聳肩,作勢要走,想了一想,伸手到口袋撈了幾張千元大鈔給她,像扔給街邊的乞丐一樣扔到她腳邊,算是給她一點買糖果的錢吧!
她沒伸手去撿,只盯着他看。
沒趣!肯定是個白痴!她連撿錢也不會。他眉尾挑了一下,很無謂地想到,他阿榮的種原來是個沒用的廢物?早叫阿玲去打掉了,結果看她做出什麼蠢事!
「噯,我走了,有錢就趕快收好,要不等你媽媽醒來,把錢拿去換酒喝,我看你吃什麼?」
他邊說就開門出去,走下樓梯,頭也不回。
她跑到窗邊,看着他的背影,直到他漸行漸遠,所有的光亮,彷彿也隨着他的離去而消失。
她沒有恨他,也沒有愛他。
只是貪戀那道假的陽光,覺得假的也好,也會有短暫的溫暖。
她很快撿起地上的錢,疊好后攢在手心,跑着下樓,跑到奶奶住的地方。奶奶總是為錢煩惱,她會需要這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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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你爸爸回來了?然後又走了?」
她點點頭,任由奶奶抱着她,任由那熱熱的淚水燙進她的頭皮,流進她的心裏。她舉起手,不捨得奶奶哭,擦去的淚水,卻一再淌出來。
「我可憐的蘭呀。」老婦人為可憐的孫女兒哭。她不是一個聰明的孩子,這輩子也沒有辦法聰明了,可是她也絕對不是一個白痴。
「奶奶,你不要哭嘛,我不可憐,你看看,媽媽有好幾天沒有打我了,那個人還有拿錢給我耶。」她拿錢給奶奶,順便讓她看看手上結痂的傷痕,要讓她放心。
老婦人別過頭,內心翻攪的不舍與疼痛,不願讓孩子看出來。抖着聲音,她說:「你功課寫好了嗎?」
蘭笑了笑,點點頭:「都寫好了。」
「你不是說,你媽媽怕亮,不讓你開燈寫作業?」
「我點蠟燭呀,媽媽睡熟以後,我偷偷點蠟燭寫,蠟燭很亮,我什麼都看得見喲!」
「是嗎?蘭真是乖孩子。」老婦人眨眨眼睛,伸手摸着她的頭,說:「你知道今天誰要來嗎?小芳要來哦!」
「真的嗎?」蘭的眼睛亮了起來,連身子都躍高了。「真的真的?」
「嗯!」
「那我去巷口等她。」
「還沒那麼快,坐在屋裏等也是一樣。」
「不一樣,不一樣!」她迭聲說:「這巷子高,她由下面上來,我站在巷口,第一眼就可以看見她,她也可以第一眼看見我。我等她,她會高興,她高興,我也高興。」
話還沒說完—她人就跑出去了。
一會兒又跑回來,跟奶奶說:「可不可以給我一百元?我想請小芳吃冰。」
奶奶給她一百元,叮囑着:「你錢收好,小芳她比你有錢,讓她請你吃冰,你的錢留着買你自己喜歡的東西。」
「每次都讓她請我?」
「沒有關係的,小芳不是別人,她不會因為你不請她就生氣。」
「是嗎?」她有些遲疑,捏緊了錢,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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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小芳!」遠遠地,就看見穿白色衣服的小芳,像小公主一樣,大她半歲,全世界最漂亮的表姊!
「蘭!蘭!」小芳提起裙子,也向她跑過來。
兩個女孩子抱在一起,像一百年沒見過面。
任誰看見她們倆,肯定要說:漂亮的是姊姊!
圓圓白凈的臉蛋,十足禮貌乖巧的模樣,大大的眼睛總是閃着慧黠的光芒;考試年年拿第一,獎狀一個箱子也裝不下。
「這孩子聰明又有氣質,長得好漂亮啊!」
這樣的話,蘭跟小芳在一起的時候最常聽到,聽到的時候蘭好高興,高興到像別人稱讚的是她一樣;稱讚小芳的話,她聽見就高興。
蘭不漂亮嗎?並不是!
蘭也很漂亮,只是漂亮得太野!她的眼睛也大,就是不如小芳滾圓滾圓的純凈氣質,蘭的雙眼皮會笑,飄到深長的眼尾處便像飛起來似的,小小年紀,已經看得很明顯,這似笑非笑的正是桃花兒樣。這樣的長相,不會是一種福氣,也不會有人去讚美,都說是個野孩子也好、是個不正經家庭的孩子也好,最憐憫的一種說法——她是個命苦的孩子!總之,小小的年紀,從來沒有聽見過誰讚美過蘭,就連她奶奶也不會。
她奶奶是太過憂心,憂心到沒有辦法注意蘭的小心靈。
蘭是不夠聰明,也不會注意到這些,她只知道喜歡小芳,喜歡到比喜歡自己還要多,而且多很多很多,所以聽見小芳被讚美,比聽見自己被讚美還要高興,雖然說,她並沒有可以比較的。
反正小芳聰明、小芳漂亮、小芳最好!全世界她最喜歡的人是小芳,小芳也說,全世界最喜歡的人是她!只要有小芳,她怎樣都可以。
小芳的媽媽是蘭的姑姑,阿榮唯一的姊姊,在台中的小學當老師,嫁給一個不大不小、兩線一星的警官,家裏不算有錢,但也不差,有自己的房子車子三十齣頭的夫妻倆,還有一個可愛的小女兒,算起來實在不錯了。
女兒乖巧貼心又聰明懂事,如果說,對生活唯一不滿意的地方,就是那不成材的弟弟!還有就是一個人獨居的寡母。
母親一直不願意離開亡父的故居,隨她到台中住,而她畢竟身為人婦,有許多事,也不是她說了便算。她的婆家雖好,可不見得事事不計較,原本女人嫁了人,凡事就不能求盡心如意。
只好抽空來這兒,見見寡母,塞些錢給她,見見出自己的侄女兒,送些文具衣服、探視一下她的功課;至於弟弟,她是當丟了!弟媳婦兒,清醒的時候太少,說句老實話,她還真怕面對她,怕面對清醒的她時不知道該說什麼,或是能安慰她些什麼。
「她還是不願去日本?」
「唉!難為了人家社長,沒佔過她什麼便宜,這一兩年,倒也陸續匯了不少錢來,問的始終一句『要不要跟他』,都說日本人好色,我看也真有心了。」
「就算他有心又怎樣?女人的年華有限,色衰愛弛是什麼道理她懂不懂?人家多金,還怕沒有更年輕貌美的人來搶?阿玲實在太不會想,既辜負自己,也害了蘭!」
「這不是阿玲的錯呀,你別怪她。」
「我沒有怪她,只是說她不會想。你以為我是看那日本人有錢才叫她跟他嗎?錯了!是見他有心要待她好。阿玲長得漂亮,不怕找不到有錢的男人,可有錢的男人有幾個會有真心?女人不知道善待自己就是自己的錯,阿玲她可以翻身卻不知道把握,我是又急又氣!」
「可……可是我們又怎麼知道對方是不是真心?也許他是自尊心作祟,覺得得不到的總是最好,說不定就是因為沒佔到便宜,才不死心哪!也許情況並不像我們想的這麼樂觀。」
阿榮姊姊冷冷一笑,笑她的母親多心,不願明說像她們想的一樣如何?不一樣又如何?最糟又糟得過現在嗎?怕對方沒有真心?真正沒心沒肺的都嘗過這麼多年,還有什麼好怕的?還有什麼可以損失的?
這樣的話,說來徒令母親傷心,她不會說出口,只是要母親多幫着提點阿玲,不要讓她凈往死胡同里鑽,困死已,也困死蘭。
「這麼多年,她夠苦了,該讓她享享福。」阿榮的姊姊說。
「也許我們覺得很苦,可她覺得幸福啊!她總是說看見阿榮,怎麼苦也值。」
「值什麼?要她去做妓女,拿恩客的錢倒貼他去外面養女人,值什麼?」
「你不要說得這麼難聽,阿玲她沒有——」
「沒有什麼?沒有像我說得如此不堪?阿母,你心裏清楚,最不堪的是什麼?我當阿玲是親妹妹,我是有妹妹沒有弟弟的人,她去陪酒養你跟蘭,還有那不中用的人,我一輩子也不會瞧不起她,我是恨鐵不成鋼啊!如果毒一點可以把她毒醒,我還會講更毒更狠的話,我寧可讓她恨我,也不要她毀了自己跟蘭。」
「可對方畢竟還有妻子,也沒說好會讓蘭跟着過去……」
「蘭跟着你住,還是……你們都搬去跟我住。」阿榮姊姊咬着牙說。不管了,這一老一小,是跟她有血緣關係的至親,她無論如何也得扛下來。
「我會勸她,她要聽得進去才好,唉。」老婦人嘆氣了。好說歹說,能怎麼呢?阿玲是那樣死心眼的女人,愛上了,就像魟魚尾巴上倒勾的刺,深深地刺下去,不扯破皮、糊了血肉,又怎樣能夠拔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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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你看,這兩件衣服你喜不喜歡?」
在學校的操場邊緣,小芳由紙袋裏拿出兩件衣服,粉藍色跟粉紅色,樣式一樣,都有很漂亮的蝴蝶結跟蕾絲花邊。
「很漂亮。」蘭笑着說:「你的衣服每一都漂亮。」
「這不是我的衣服喲,是你的衣服。」
「我的衣服?是姑姑買給我的嗎?」蘭很驚喜地接過去貼在胸前比了又比。
「嗯。」小芳點點頭。「記不記得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也有禮物要送你呢!」
小芳拿出一個鵝黃色、上面畫有漂亮圖案的小錢包給她。
「生日要送禮物的嗎?那小芳你的生日我從來沒有送過你什麼,怎麼辦?」
「不要緊,等你以後有錢再送我就好了。」
「我現在就有錢了!你看,一百元耶,奶奶給我的,你喜歡什麼我都可以買給你的。」她掏出一百元,直接交給小芳,沒有一點捨不得。
才小學六年級,小芳已經很懂事,她拿過蘭手上的皮包,將錢放進去,又交給蘭。「我要的東西現在還沒有想到,這樣吧,等我想到時我再告訴你,好不好?你先幫我保管這一百元。」
「可是……可是……錢放在我身上,我怕我肚子餓時會想拿來買東西吃,要是我買東西吃掉就沒錢給你買禮物了,那怎麼辦?」
「你拿去買吃的東西也沒關係,也許我要的東西,再多的錢也買不到。」
「怎麼可能?」蘭笑着說:「只要有錢,去超商什麼也買得到。」
「有些東西超商就沒有。」
「是什麼?」
「什麼呀?好比說……人啊!你說,超商有賣人嗎?是你,你要賣多少錢呢?」
「我……我才不要賣!我又不能賣,我又笨又丑,買了我也沒有用,誰要買我?」
「誰說你又笨又丑的?」小芳雙手叉腰,怒着聲問。
「幹嘛要人家說?我自己就知道了啊!我是班上最後一名耶,不笨嗎?笨的人當然就丑了,像班長她是第一名,當然就是全班最漂亮的人。」
「誰規定第一名的人就是最漂亮的人?」
「天生自然啊,聰明的人當然漂亮。」
「亂講!」小芳有些氣怒,又不知怎樣發作,一撇頭看見高低單杠,突然問蘭:「你會不會轉單杠?」
「當然會。」
「最高的也會?」
「用一隻腳都會。」
「哪有可能?」
蘭向上一躍,手抓住單杠,身子一翻,用腳勾住,便像車輪子一樣快速滾起來,
小芳坐在草皮上看她,一時失了神。
「我才不會騙你。」蘭跳下來,很得意地笑。
「蘭,我問你喔,你覺得你們班長漂亮,還是我比較漂亮?」
「當然是你啊,還用說嗎?等級完全不一樣。」
「那你跟我,誰又比較漂亮?」
「當然是你啊,還用說嗎?等級完全完全不一樣,而且還是等了好幾級的哦!我連班長的一根腳趾頭也比不上,可是她連你的一根頭髮也比不上,你如果是大亨堡,她就是調味包,雖然還滿重要,不過不用錢的。」
小芳噗哧一笑,問道:「那你是什麼?熱狗還是麵包?」
「我?」蘭指着自己,表情茫然。「我哪裏能當熱狗跟麵包呀!我就像路邊的石頭,幾百顆石頭裏面最不起眼的那一顆。」
「你是石頭,那我是什麼?」小芳繃著臉,很嚴肅地說:「沒有人可以是石頭的,沒有那麼低的價值,但是如果硬要說一個人是石頭,那麼全部的人也可以都是石頭,我們住的地球是石頭,地球仰賴生存的太陽也是石頭,終歸到底,萬事萬物都是石頭做的,有朝一日我們也將變成石頭。」
「小芳,你說什麼我聽不懂?」
「我是說,人沒有那麼多不同。你知道人的一生到底有多長?不管是長還是短的人生,最後能夠留下些什麼?有的人活了七十年,除去年歲的增長之外,日子相似到像只活過七年,沒有得到過什麼,自然也不會留下些什麼;有的人,每一天,都活得比別人精採好幾倍,好像詩人,只要寫出傳世好詩,好像音樂,只要一首經典,就會永遠活在人們的心裏。」
「不知道。」蘭偏着頭。小芳聰明,講出來的話難懂不稀奇,反正老師講的話,她也常常聽不懂。「不過,我知道你不高興,為什麼呢?」
「你有沒有聽過人家說我們長得很像?」
蘭搖搖頭。
「剛剛路上不是有人問我們是不是姊妹嗎?」
「嗯。」
「會這樣問就表示我們很像的意思,如果我漂亮你就漂亮,媽媽說你長大肯定比我更漂亮,但那不是重點,重點是,譬如你會翻單杠,我不會,每一個人都有會跟不會的事,現在功課好不好似乎很重要,可是有一天,功課好不好,也許會變得根本不重要。」
「功課不好,老師跟同學都不會喜歡你。」
「理他們呢,我喜歡你就好了。」
「我也最喜歡你!小芳,你知道嗎?你是全台中市注音比賽的冠軍,你每年都當選模範兒童,你畫的圖跟作文登在報紙上,旁邊有你的名字,老師跟我說,我要是有你的十分之一就好了!」
「等你長大就不止我的十分之一了,或者還會超過我很多很多。」
「不可能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