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剛升上高三的卓爾是活潑頑皮,永遠靜不下來的女孩子。她的外表就像她的個性一樣,明亮的大眼睛,不笑的時候也含有笑慧的俏嘴角,很挺的鼻子,白望的皮膚配着短短的、飛揚飄動的頭髮。她喜歡穿短短的白色打摺裙子,喜歡穿長襪白皮鞋白上衣,走起路來輕俏靈活,在陽光下,她是校園裏最受歡迎的女孩子。

最主要的。是她那天真稚氣,小女孩的嬌俏中還帶些男孩的爽朗,女同學喜歡她。男同學也喜歡她,他們給她取了個外號叫“小可愛”。

放學的時候,卓爾提着她的藤籃式書包往校門外走,她看見有幾個男同學等在校門口,是她的朋友吧?太陽太猛,看不清楚,她眯起了眼睛——

“卓爾,卓爾,”男同學張健揚手招呼,又小心翼翼的環視一下。”會天晚上有舞會,在楊盛家,去不去?”

卓爾抹一抹額頭的汗,還是半眯着眼睛。

”還有誰去?”她問。

“張淑惠和許佩珊,還有陳屏。”一個男孩子說。

“都是我們學校的同學?”卓爾眼中射出光芒。“那好,我去,反正明天是星期天,不必上課。”

“要上課你也不怕,你功課好,精神更好,通宵不睡都不會打瞌睡的!”張健笑了,看得出來他們都渴望她去。“不過大概會有點外人。楊盛姐姐淡江的同學!”

“那不要緊,我們同學自己玩,不理外人!”她說。

“我來接你好不好?”張健出個鬼臉,鼓起勇氣說。

“你——不好!”她直接了當地拒絕。“我自己去,我認得楊盛家,我不要人家誤會你是我男朋友!”

張健尷尬的聳聳肩,其他的男同學都笑了。

卓爾卻揮揮手,逕自上了路邊的一輛汽車,那是她家司機來接她放學的。

卓爾有個正常、溫暖的家庭,父親是政府宮員,地位不低,母親教中學英文,還有個念高一的弟弟,簡簡單單的四口人,住在仁愛蹬上一幢有花園的二層樓洋房裏。父母都是開朗、明理的人,從來不用高壓的手段管教他們姐弟,一切都講道理,所以養成他們明朗活潑的個性,功課又好,所有的事都自動自發,不必人管。

父母也從不干涉他們課餘的活動,家庭舞會是學生們最狂熱的節目,六十年代的中期,除了舞會和電影,還有什麼更好、更適合的活動呢?所以卓爾總是被允許參加,只要在講好的時間之前回來就行了。

八點鐘,卓爾被司機送到楊盛家,她是很有時間觀念的,說八點就八點,不會早也不會晚。

楊盛家是幢小花園的洋房,客廳頗大,起碼有五六十坪,卓爾來跳過幾次舞,同學們的舞會差不多都借他家舉行的。

她按門鈴時,已另有一隻手早她一秒鐘按下去了。她轉頭望了望,一個陌生的男孩子,黑衣黑褲,一臉孔的陰冷。她迴轉頭,沒有再看。她不喜歡這一型的人,陰陽怪氣的。和她的明朗個性格格不入,雖然同是來參加羅會的。她也不想和他打招呼。

他也只是看她一眼,使沉默着。

來開門的是楊盛,看見卓爾,又看見那個男孩,非常驚奇的指着他們。

“你們——一起來?”他不能置信的。

卓爾又着那男孩一眼,只見他眼中光芒一閃,又歸於沉寂。她立刻說:

“我自己來的,我不認識他1”說完立刻進去。

她沒有聽見那男孩講話了沒有,那並不重要,她一點兒也不認識地。

張健他們那一夥都來了,張淑惠、許佩珊也坐在那兒,她立刻加入了他們。原本是同學,在這種場合中見到更會感到特別親熱。

“你來得最遲,卓爾。”張淑惠說。她叫淑惠,但人不如其名那麼賢淑,她愛玩得很。

“但是我沒有遲到!”卓爾扮個鬼臉。她仍然穿她喜歡的白短裙白襯衫,只是沒穿白長襪,改穿絲襪和兩寸高細跟的白皮鞋。

“你為什麼總穿白色的?”穿了一身鮮紅的許佩珊問。

“我喜歡白,因為白色像我,”卓爾想也不想的。“你們不覺得我和白色很配嗎?”

“是,是,”幾個男同學一起附和。“不過,如果你穿另外的顏色,一定也很漂亮!”

“誰要你們亂拍馬屁?”卓爾仰起頭來笑,她的爽朗稚氣,有一種很特殊的吸引力,誰都會下意識的覺得,接近她是絕對不會有傷害的!

“是真話嘛!我們怎敢亂拍馬屁?”張健半真半假的。“我們怕你以後不理我們!”

“我才沒空這麼無聊呢1再一年就考大學,你們有把握嗎?”她說。

大家都“哎”了一聲,立刻有人抗議。

“今晚跳舞,不談功課,好嗎?”

卓爾也笑了,是啊!在舞會上講什麼功課呢?她不想掃大家的興!

舞會開始,他們這一夥兒中學生跳得最起勁、最熱鬧。尤其卓爾,她對舞蹈方面很有天分,再加上身材苗條靈活,跳起來姿勢特別美好。

許多人都在看她,也有大學生過來清地跳,她知道是楊盛姐姐的同學,當然不能拒絕。一連串的跳下來,她覺得好累、好累,回到座位上,她大聲說:

“這次我要休息,誰都不許請我。”

同學們了解她說一不二的脾氣,只好讓她在位子上休息。她去拿一杯雞尾酒,慢慢的飲着。

一個人走到她面前,她看見的是兩條修長的腿和黑色的長褲,是誰?她說過不跳的。

“我說過——”她抬起頭來,看見黑色襯衫的上面是一張冷冷的,沒有表情的腦,但是一一但是——她心中卻莫名的不安起來。冷冷的臉上是黑而深的眼睛,眼中的光芒專註而真誠,很——很驚心動魄似的。“我——不認識你。”

“你已說過一次,在大門口。”他的聲音低沉而帶點沙哪,卻溫柔。“我叫畢群!”

“是,畢群,”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說得這麼結巴。“可是我——說過這曲——休息。”

他考慮了兩秒鐘,一聲不響地坐在她旁邊。

“我等你。”他說。

她呆怔一下,有這麼請人跳舞的嗎?

他這人——很是與眾不同,她這麼想。

等她喝光了雞尾酒,等音樂結束,等所有的人都回到座位上,他仍坐在她旁邊。同學們都甚為詫異,這冷麵怪人是誰?又看見卓爾腦上的尷尬,更是疑惑。

“卓爾,你——”張健以為她受到威脅,以為畢群是個太保,他站了起來。

“不,不,他請我跳舞,我要休息,他就等我,”卓爾一口氣說:“他是畢群!”

張健點點頭,坐了下來。

“啊!卓爾畢群連在一起是成語!”張淑惠怪叫起來。“卓爾不群!”

同學們都鬨笑起來,天下真有這麼巧的事!

卓爾皺眉,卻看見畢群眼中一片溫柔,深不可測。突然之間她的心硬不起來,罵人的話也出不了口。

“你們——你們亂開玩笑!”她只能跺跺腳這麼說。腦也漲得通紅。

從來設試過這種情形,她一直習慣被開玩笑,男的。女的她都不介意。只是這個畢群是陌生人,但——卻又令她有特別的感受。

真的!他這陌生人為什麼會令她有特別的感受呢?

好在音樂再起,她跟畢群走進舞池。要命的是,居然是一曲慢得不能再慢的四步。

跳舞時,他卻目不轉睛的凝視她,令她渾身不自在。

“你——可不可以不要這樣望着我?”她是稚氣的。

“我覺得你好特別。”他說。

“我特別?你才奇怪呢!又不認識,坐在我旁邊惹得我尷尬,很——莫名其妙的!”她小聲叫。

“我想認識你。”他直率的。

“不稀奇。有些男生專門不帶女伴參加舞會,目的就是想在舞會中看女生,認識新女生!”她皺皺鼻子。

“別女生、男生的講,”他笑起來,很淺很淺的笑,也不過是牽動一下唇角。“你念高中?”

“高三,明年考大學。”她揚一揚頭。她不容許別人看不起高中生。“你也不過是楊盛姐姐的同學,大三而已!”

“但是我是服完兵役才念大學的!”他說:“我今年已經二十三歲了?”

“二十三,這麼老?”她叫起來。惹來四周不少視線。

“別叫,別叫,”他壓低了聲音,好像在哄小孩子一樣。“二十三歲不算老,不過比起你的十七歲,我算是老大哥了!”

“我還設滿十七歲,別把我說老了!”她扮個可愛的鬼臉。“我不喜歡老!”

“沒有人能永遠年輕的,”他輕嘆一聲。“我也曾有過十七歲,那也不過好像昨日的事。”

“好像很傷心似的,十七歲時你失戀了?”她問得天真。

他沒有回答。過了一陣子,他問:

“等會兒你的司機會來接你?”

“不是我的司機,是爸爸的,”她搖頭。“我叫他別來,一定有人送我回去的,預定好了時間,我玩得不會開心、暢快!”

“那麼——”他猶豫一秒鐘。“我送你回去!”

“你?”她指着他的鼻尖——啊!他有着很挺的鼻子,下面是似乎很有感情很會說話的豐滿的唇。“我又不認識你,為什麼要你送?”

“怕我把你拐去賣了?”他眼中帶有笑意。

“那也不是,我只是——我們不熟,這不大好!”她說。

“我不是自我介紹過了?”他不放鬆。

“還是不好,張健他們會笑我的!”她還是搖頭。

“你想想,心裏願不願意我送?如果願意,怕什麼別人笑呢?”他目不轉睛的。

他不是很漂亮的男孩,卻很性格,很吸引人,尤其那令人驚心動魄的眼光。最特別的是,他才二十三歲,眉宇之間像有了風霜,有了滄桑,有了疲倦一樣。

他的臉看來有些矛盾。

“也對!”她想一想。“等一下才告訴你,要不要你送。”

“等一會兒或現在應該沒有不同,”他說:“而且——你知道嗎?我騎腳踏車來的!”

“啊——”她有些驚喜。“怎麼會?我沒看見?”

“我寄在巷口的小店裏,”他說:“一輛深藍色的腳踏車,我擦得很亮,很配你的白衣服!”

“好吧!”她終於點頭。“你很奇怪、很特別,沒有人用腳踏車送女孩子回家,我要試試!”

“不講自己是女生了。”他笑。

“你的腦筋怎麼不用來記功課?專記人家講的話?”她瞪着他。

“我沒有記人家的,只記往你說的!”他深深定定的凝視她。

她的心一下子亂了,亂得——令她自己也莫名其妙!他是陌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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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的舞會果然是畢群送卓爾回家。

不過他不是個多話的人,一路騎着腳踏車一路沉默着,看到她家門口。坐在前面雙手扶着手把的她很窘,她的活潑開朗令她勝以忍受沉默,但他是個陌生人,她不敢隨便開口說話。

她有點後悔讓他送,她只是好奇有男生用腳踏車來送女生回家的嗎?

不過——她倒享受了深夜中馬路上的安寧、靜謐,昏暗的街道上;孤獨的一輛腳踏車上戴着兩個人,那感覺是很美很美的。只是;他們一直沉默,直到她家門口,他也只不過深深的看她一眼,說聲再見,轉身就跳上腳踏車,如飛而去。

卓爾回到學校被張淑惠、楊盛他們笑了一星期,硬說那冷漠古怪的畢群是她男朋友。男朋友?她稚氣的笑,回家的路上一句話也沒說過呢1

卓爾已決心把這個人忘記,他是一個陌生人,直到今天都是,除了他的名字,她對他一無所知,她沒有理由記往他。雖然——他給她帶來奇異的感覺!

目前最重要的是,她要考大學,不論哪一間,只要是在台北附近,可以通車上學的她都高興,她不想往校寄宿,她喜歡在家裏陪爸媽和弟弟。

她是個十分重視家庭的女孩子!

當然,高三的女學生大家都拼了老命在讀書,考大學不是開玩笑的,誰都削尖了腦袋,換了副度數加深的近視眼鏡,大學啊!影響一生的前途!

周夫放假;她很乖,很安心的在家溫習功課。不是常有舞會的,卓爾也不是每一次都肯去,她要看情形,在她心目中,沒有比老大學更重要的事!

直到吃完晚餐,她放下了書本,拿起聖經走出大門。家人都知道她是去附近的教會參加青年團契的,這是她的習慣,她是個虔誠而熱心的基督徒,每年暑假地還去台北縣的一些小鄉鎮主持小學生的主日學呢

走出巷子,她下意識的看到了一個倚牆而立的黑衣人,昏暗的燈光下,那人的站姿很怪,好像站僵了一樣,又好像亘古以來他就站在那兒,經過了風吹雨打日晒,已經變成了化石。

只看一眼她就繼續走,她知道世界上是有很多怪人的,那人喜歡倚在那兒變化石,就由着他吧!只要他不傷害人,不妨礙人,沒有誰會管他。

只是——她突然覺得那人好面熟,她忍不住回頭再望一眼,啊!怎麼是他?!畢群。

“是你!?”她意外的停步。“你在這兒做什麼?”

“我沒有事做,就走來這兒,也——沒有目的,”他冷漠的說。眼光卻停在她臉上。“站一站我也許就走了!”

“哦!原來是這樣,”她笑起來。“你慢慢站吧,我走了,我趕的時間!”

“卓爾——”他低沉唱啞的聲音拉住她。“你去教堂?”

“是啊!參加青年團契。”

“我能——一起去嗎?”他問。

“當然,為什麼不?”她開心的。“教堂的門為每一個想進去的人開着!”

可是我不是教徒!”他說。

“我以前也不是,去年才受洗,”她不介意的。“你可以先聽道理,有所感動才正式受洗,要成教徒。”

“有所感動?”他輕輕的笑一下。

“怎麼?不對嗎?”她愕然間。

“你還天真,你能。我卻已是鐵石心腸。”他說。

“我不懂。”她搖頭。

“慢慢的你會懂!”他淡淡的笑。

“喂!你的深藍色腳踏車呢?”她忽然想起來。

“你想坐?”他反問。

“不,不,我只想騎,不是坐在前面,”她立刻雙手亂搖。“那樣坐很不舒服。”

“坐後面呢?”他問。

“沒試過,也不想試。”她笑。

他看她一眼,搖搖頭。

“我從來沒讓人坐過我腳踏車前面。”他說。

“那我豈不是很榮幸?”她笑。

“不能這麼說,是我邀請你坐的!”他臉上始終沒什麼表情。

“畢群,說真話,你是不是站在那兒等我的?”她好奇地問。畢竟是情竇初開的女孩子。

“我——”他猶豫半晌。“我原想帶你去一處地方,那兒很美,很美。”

“很美有什麼用?天黑了又看不見!”她說。

他又沉默一陣,慢慢說:

“我兩點半就來了?”

“兩點半?你豈不是等了五個小時?”她呱呱叫起來,“你為什麼不按鈴叫我?為什麼不打電話?你——”

“我沒有你家電話號碼,而且——我不喜歡去別人家,我不習慣?”他說。

“你是個怪人,”她哈哈笑。“活該你等五個小時。”

“也沒什麼,反正我有大把時間,”他說:“再等幾個小時也沒關係。”

“你不讀書?功課不忙?”她忍不住問:“大學生難道真的那麼輕鬆?”

“不,只有我,”他淡淡地搖頭。“我不喜歡課本上的功課,書本外可學的知識太多、太多了,我並不重視教授給我的分數!”

“那怎麼行?會畢不了業的!”她叫。

“無所謂,那一張有名無實的畢業證書,要不要都一樣,我不稀罕。”他不屑地。

她望了他一陣,搖搖頭。

”沒有見過比你更怪的人,既然不喜歡,何必進學校苦苦的捱?把學位讓給想讀書的人豈不更好?”她說。

“我——只是做給人看,你知道很多人喜歡看的,有了大學文憑,也算是個交代。”他說。

“交代?!對誰?”她完全不能理解,不能接受他這種講法,她是個十分正常的人。

“家人!”他說。

“為什麼?他們逼你念大學?”她不能置信。“其實我們考大學是為了自己,對不對?”

“為自己?!”他忽然笑起來。“從小到大,我沒有幾件事是為自己做的,以後——或許會!”

“畢群,你講的話我都不大懂,”她皺着眉頭。“雖然我十七歲,可是我並不幼稚,是不是?”

“是我的心老了,”他輕輕拍拍她。“我的心起碼四十歲了,雖然我只有二十三歲?”

“怎麼可能?”她不信地怪叫。“你有很多經歷嗎?有很多滄桑嗎?有很多風霜嗎?怎麼可能叫”

“是!我的經歷令我蒼老,令我有風霜。這是真話!”他點頭說。

“你以為我會相信?你也不過是個大學生,服過兵役,你不要把自己講得那麼可怕,好不好?”她天真的。

“可怕嗎?”他又笑了,只不過是牽扯一下嘴角。“但這是真話,你一定要信!”

她皺眉,想了半腦。

“不要把事情弄得這麼複雜,好不好?”她說:“我只是個小女生,信不信都無所謂啦!”

“我希望你信,”他輕嘆一聲。“我更希望你能了解我。因為世界上幾乎沒有了解我的人!”

“你總是不說話,沉默的把自己封閉起來,那麼別人想了解你也不行啦!”她說:“就像上次你送我回家,從頭到尾沒有一句話,真把我悶壞了!”

他想一想,似乎在考慮該不該說。

“我試過讓人了解,結果了解我的人都離我而去,我很害怕。”他說。

“什麼意思?我一點也不明白,”她傻傻的問。“為什麼了解你的人都會離開你?”

“我想——我有很大的缺點,是我錯,”他的痛苦在眉宇之間一閃而逝。“不能怪別人!”

“很大的缺點?改過就是,沒有什麼了不得啊。”她說得天真而率直。

“我當然想改,可是——沒有辦法,不是我個人努力可以做得到,可以擺脫的!”他搖頭。

“那要怎麼樣?誰可以幫你?你的意思是要我幫你?是嗎?”她睜大了眼謂,非常真純。

他搖搖頭,再搖搖頭,黯然不語。

“怎麼不說話呢?”她急起來了。“你這人怎麼古里古怪,陰陽怪氣的?你不說,我想幫你也無從着手。”

“你肯幫我這份心意我已經很感謝了,可是——我很明白,世界上沒有人能幫得了我,”他感激地望着她。“卓爾,我真的很謝謝你!”

“不必這麼客氣,我又沒有真的幫到你!”她笑了。

“你這麼講——已經是很大的鼓勵了!”他說。

她含笑不語。過了好一陣子。

“畢群,你很複雜,是不是每個大學生都像你?”她稚氣的問。“我懷疑再過六年,當我二十三歲的,會不會變成你這樣子?”

“不會,我可以肯定你不會,”他斷然地說:“你是個快樂。幸福的女孩子,你不會複雜。”

“你不快樂、不幸福嗎?”她反問。

“那先要看各人對快樂、幸福所下的定義是什麼。”他答。“也要看要求高或低!”

“你的要求很高、很高?”她仰望着他。

“不——教堂到了,你進去吧!”他避開了這問題。

“你不進去?”她又意外。

“我只是陪你走一段路,到教堂門口。”他說:“我還沒有進教堂的心理準備。”

心理準備?需要嗎?

過了農曆年,春天終於來了。

是潮濕陰暗的梅雨季節,到處濕漉漉的,連牆壁地毯都冒汗,人也變得懶洋洋,什麼事都提不起勁。

明知考大學的日子更近了,卓爾卻不想看書。這種天氣做什麼好呢?恩——郊遊,是了,約幾個同學星期天去自來或雙溪走一遭,回來時說不定就精神煥發了!好!就這麼辦!

正想拿起電話,電話鈴卻先響了起來。

“喂,請問找誰?”她直率的。

“卓爾嗎?我,畢群。”是他的聲音,低沉又帶着些天生的喑啞,又有絲難以形容的溫柔。

畢群!她呆愣一下,從好幾個月前的記憶把他找出來。那天教堂門外一別,今天是第一次聽到他的聲音。

“畢群!”是意外和驚訝的。

對他這個既不是同學,又不能算是朋友的人,他的出現會令她很關心,他不找她,她也沒有任何的感覺。

“不記得我了?”他問。

“記得。說實話,認識你之後,就很難會忘記你,因為你古怪,你特別!”她隨口說。

“是嗎?”他的聲章中隱有笑意。“記得我就很好,明天我們去郊遊,好不好?”

“郊遊!?”她心頭一動。哪兒有這麼巧的事?“去哪裏?”

“本來我說有一處很好、很美的地方,但不適合這種天氣,要秋天去才有味道,才有意境,”他慢慢地說:“明天我們去陽明山!”

“學校的春季旅行?”她哈哈大笑。“你不知道星期天的陽明山會人山人海?”

“有毛毛雨也會人山人海?”他反問。

“誰怕這種雨呢?又不會傷人!”她說:“你換個地方我就去!”

“七星山?”他說。

“七星山?什麼地方?沒聽過!”她說:“不過這名字倒挺美的,夏有七顆星星在山上?”

“不知道。大概幾千年前曾經有過吧!”他不在意地說:“三年前我在那兒當兵。”

“那兒有軍隊駐紮?我們不方便去吧!”她說。

“七星山那麼大,軍隊駐紮的不過是一邊,我們從另一邊上下,完全不經過他們那邊。”他說。

“一言為定,我們明天去找幾千年前曾有的七顆星星,我有這運氣。”她稚氣的。

“祝你好運。”他笑。“明天早晨六點半我在你家門口等,準時。”

“六點半!?這麼早!?比上學還痛若。”她叫起來。

他沉默一陣,說:

“難道你想和我一起留在山頂過夜?”

“什麼!?”她嚇了一大跳,過夜?對她來說簡直是天方夜譚。“為什麼過夜?我不能,我一定要回家!”

“所以要早去,”他笑着。“來回要爬七小時左右,我要對你負責的!”

“好吧!只好犧牲一點睡眠咯!”她無奈的。“喂!這段日子你去了哪裏?音訊全無!”

“你挂念過我嗎?”他問。半認真又半開玩笑。

她未語先笑,坦白而直率。

“說真的,沒有。因為——我們不是同學,又不是很接近的朋友,我沒有想過你1”她說。

他又沉默,過了好半天才說:

“我很失望。”

“哎呀!你失望什麼?你根本不是我什麼人,你可別弄錯了!”她說。

“可是我一直很挂念你!”他說。

“你可以打電話給我,可以找我,你光說挂念,誰知道你是真的還是假的!”她不以為然的。

“以後——你慢慢會明白。”他說。

“又故作神秘了,把自己背後的事弄得像個謎般,難道這幾個月你出任務去了?到哪裏去走了一趟,暗殺了幾個他國政要,是嗎?”她開玩笑。

“也——差不多!”他說。

“什麼!?你別嚇我,你真是間諜?”她怪叫。

“當然不是,我只是個普通的、不起眼的學生。”他說。

“原來你自己覺得自己不起眼,所以就穿一身黑,故作陰陽怪氣狀來引人注目?”她打趣。

“你這樣想就算是這樣吧!”他對什麼好像都不怎麼在乎似的。也許就是因為這種“不在乎”狀有隱藏了他真正的面目。誰知道!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最討厭這種模稜兩可的個性。”她說。

他輕輕的笑起來。

“你原來是這麼極端和偏激的,”他似在搖頭。“人要心平氣和一點才好!”

“你心平氣和?”她作狀的大笑三聲。“我看最慣世嫉俗的就是你,你一直在反叛傳統。”

“傳統?”他冷冷的笑起來。

“有什麼不對嗎?你不是這樣子嗎!”她叫。

“是,我承認。可是——我有我的理由。”他說。

“能告訴我嗎?”她天真的。

“不能。”畢群想也不想的一口拒絕。

”你這人——我最討厭這種人,話一講開頭,引起人興趣了卻又不肯講下去,最討厭!”卓爾孩子氣的。

“我是說——現在不能說,”他吸一口氣,“久了,你自然會知道,我不希望你那麼快的離開我!”

“離開你?什麼話?我又沒和你在一起?荒謬!”

她叫着,一下子臉就紅了。

“我們是朋友,是嗎?”

他低沉的問。很認真的。

“是——”她呆愣一下,這很重要嗎?“當然算是,雖然我們只見過兩次面!”

“我當你是朋友,所以我會找你一起爬山!”

他真的是很認真,可能——他對“朋友”的定義和別人不同?

“好!我們是爬山的朋友。”她笑起來。

他也很稚氣,很固執的,只是外表看不出來。

“不,也是聊天的朋友,”他說:

“因為我覺得你可以了解我。”

她有一點莫名其妙的感動,他說了解——對一個高三的中學生來說,“了解”是件很大、很成熟的事。

“希望——如此啦!”她有點猶豫。

“一定如此,因為我自信不會看錯人!”他說。

“好像你把我從眾人中挑選出來的1”她笑。

“是!”他竟自認不諱。“你的氣質、風度不同於一般同年齡的女孩子,我在舞會中一直注意你!”

“你一直——”她只講一半,立刻轉開話題。

“畢群,你又參加了很多次舞會?”

“也不多,四五次!”他淡淡的。

“每次都去找風度、氣質不同的女孩子?”她打趣着。

她對他並沒存什麼念頭,她表現得十分自然。

“你當我是什麼人?”他半開玩笑。“色狼?”

“那倒不是,”她格格笑,

“我只覺得你陰陽怪氣。”

“你怕我嗎?”他問。

“不怕。我是陽光,能融掉你的陰陽怪氣。”卓爾不假思索地說。

“是嗎?我等着瞧。”

他立刻又轉了話題。“明早六點半,你家門口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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