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都會男女」
夏日炎炎正好眠,有幾名員工已呈現神魂遊離狀態。
現在雖是下午兩三點,卻是「都會男女」一天中較為清閑的時段,因為她們忙碌的時間與一般上班族不同。
千萬別因此而誤會「都會男女」是某特種營業場所,它其實是一間婚友聯誼社。
沒錯,「都會男女」是一間成立不滿一年、但成效卓然的婚友聯誼社。
它最主要的工作是為會員們找尋另一半,簡單來說就是「現代紅娘」。
所以一般上班族下班后的時間和周末假日,才是她們最忙碌的時段。
「都會男女」的老闆是三名各具特色的年輕女子。
畢愷葳是個身材高挑、外表冶艷、看起來像混血兒的大美人,個性爽朗率直、好打抱不平。她是個業務長才,從不放棄任何可以替「都會男女」打廣告的機會。社裏的會員很多是被她「感召」而來的。現已嫁作人婦,她與另一半也可說是緣定「都會男女」!
羅莛歡是三人之中最古靈精怪的一個,長相甜美可人,一張天生的可愛娃娃臉常讓那些被她捉弄的人不忍太苛責她。由於她腦筋動得快,社裏的活動企劃都交由她負責。
路清妍外形清麗婉約,最特別的是她眉心有顆硃砂痣,整個人看起來更加聖潔脫俗。而且她說起話來總是輕聲細語又條理分明,很能讓人信服,加上她思慮周密,因此「都會男女」的決策管理多由她負責。但千萬別看她外表柔美就以為她沒脾氣,其實她的個性是三人中最執拗的。
就在大伙兒都逐漸出現眼迷離、心渙散的癥狀之際,路清妍臉色不豫地走進辦公室。
原本正在「釣魚」的員工立刻驚醒,因為她們從未在她臉上看過這種神情--一副想砍人的神情。
她是路清妍耶!「都會男女」里最溫柔和善的人耶!
大家的好奇心都被挑起,到底發生什麼事?竟然可以把她氣成這樣?
只見路清妍一言不發地走到「罪魁禍首」--羅莛歡面前,下達最後通牒,「歡歡,以後所有的採訪自己去應付,別再把我拖下水,否則休怪我翻臉。」
由於「都會男女」成立以來,成績斐然,迅速打響了名號,因此很多採訪的邀請接踵而至。
路清妍本人對這些採訪一概是敬謝不敏,但卻躲不過羅莛歡的「陷害」。
難得看見路清妍生氣,一向反應機靈的羅莛歡也愣了愣,好一會兒才訥訥地出聲詢問:「清妍,怎麼了?」
「拜你之賜,我今天差點被人非禮!」一講起那件事,她的語氣變得更加憤慨。
聽清妍這麼一說,所有人都好奇地靠攏過來,大火兒樂得乘機摸魚聽八卦。
羅莛歡一頭霧水,「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今天到XX電視台去赴『你』親自訂下的約,錄完影后,那個節目的導播不僅對我毛手毛腳,還開口要我陪他過夜,氣得我當場甩他一耳光,並且警告他,如果他膽敢不播放這段節目,我就立刻召開記者會將他的醜行公諸於世。」反正現今的媒體也只能報道這種沒有深度的八卦新聞。
成為注目的焦點一向是路清妍最排斥的事,但這陣子她卻拜羅莛歡所賜,接受了好幾家雜誌的平面採訪,還造成熱烈的迴響,簡直已成為公眾人物。
今天她再度被歡歡「強迫中獎」,首次參加電視媒體的訪問,想不到竟碰到這種讓人氣結的事。
羅莛歡還不知死活地說:「這個色老頭,之前就聽說過他愛吃女星豆腐,看來傳聞屬實。清妍,你這個巴掌打得好!」
聽到羅莛歡的話,路清妍的臉色更加陰森。「你是說你早就知道他素行不良?那你還設計我去!」
「清妍,你別生氣嘛!我是想說他雖然有點好色,但他做出來的節自有口皆碑,反應都不錯,所以才接下這個採訪約的。而且我想你一定能治得住他,你看你不是將他治得死死的嗎?」羅莛歡立刻討饒,清妍不必提高音量,只需冷凝著臉就遠比那個火爆女葳葳發標還來得嚇人。
葳葳的脾氣雖火爆,但是來得快、去得也快;不像清妍,她可以悶上好幾天不說話,那種令人窒息的感覺才真的會讓人抓狂。
「別灌迷湯,反正我說了,這是我最後一次接受訪問!」路清妍的語氣有些鬆軟,但態度仍很堅持。
「是。」她哪敢再捋虎鬚,又不是向天借膽!「不過,清妍,我覺得你越來越有葳葳的魄力了。」
自從她們三人進大學被分配到同寢室開始至今,算算彼此認識也有十年的時間,而這些年就屬清妍的轉變最大。
清妍原本不愛笑,也不愛說話,就像個木頭娃娃,但現在她已不再隱藏自己的喜怒哀樂,而她和葳葳可說是造就這個轉變的最大功臣呢!
路清妍露出詭笑,「是嗎?那你最好小心點,別再惹是生非,否則……」
哇!好恐怖喔!
所有在場員工面面相覷,什麼時候「都會男女」又多了一個羅莛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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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妍姐,那位先生說他想入會。」「都會男女」的員工小美快步走向路清妍,手指著兩公尺外的男子說道。
路清妍站起身禮貌地跟已看呆的男子頷首,輕柔地應道:「小美,麻煩你帶他到會客室,請他先填寫入會申請表,我等一會兒就過去。」
小美見怪不怪地領著半失魂的男人到會客室,因為清妍姐可是個連她都會看呆的美人呢!
路清妍才剛結束和上個新會員的面談,都還沒來得及喝口茶順順嗓子,又立刻有新會員上門。
雖然她們現有二十多名員工,但所有人會的審核面試工作,仍然落在路清妍和羅莛歡身上,她們兩個平均每天必須與數十名欲申請人會的男女詳談,嚴守這個重要的把關工作。
幸好她越來越喜歡「現代紅娘」這個角色,否則還真是難以消受。
路清妍起身走進會客室,準備進行今天的第十六個面試工作。
「你好,我是路清妍。」
「砰!」
「……對、對不起……」林維倫慌亂地扶起因他猛然起身而不小心踢翻的椅子。
路清妍輕笑道:「別緊張。」這位先生看起來很憨直哪。
「寫好了嗎?」她指著桌上的人會申請表。
「好了。」林維倫畢恭畢敬地雙手奉上表格,他這如同小學生的舉動再度讓路清妍忍不住想笑。
她開始審視他的個人資料:林維倫,職業是木工雕刻師。年輕的木雕師傅在現今社會倒是很少見。
「請問……」她開始詳細詢問他的工作、內容和興趣,並依據他的回答和態度,作出判斷和評估對方的個性,通常準確度可達九成以上。
在仔細問完他的基本資料后,她接着介紹「都會男女」的服務項目。
「……你還有什麼問題嗎?」
「我報名后,你們就開始幫我排約嗎?」
「如果你能接受我們的會員規章,願意成為『都會男女』的正式會員,我們將會立刻把你的資料建檔,並且會選出適合的女會員陸續安排她們跟你見面,直到你們男女雙方彼此都滿意為止。」路清妍詳細說明安排會員見面的流程。
林維倫安心地笑了。他原本認為這類的婚友社都是騙人韻,所以一開始就抱着姑且一試的心態來看看,可是與路清妍詳談過後,她實在又不誇張的說辭讓他的興趣和信心大增。
「我願意成為『都會男女』的會員,以後就麻煩你了。」
路清妍露出誠摯的笑容,「別這麼說,歡迎你加入『都會男女』。我會盡我的能力幫你配對。」
這是她的真心話,對她而言,多增加一個會員並不只是多賺了一份人會費,它更代表了一份責任。
倘若「都會男女」的會員藉由她們的撮合,而成就一段良緣,何嘗不是一件計人快樂的事?
這也是她越來越熱衷這份工作的原因。
林維倫不自覺地脫口說出心中的讚歎:「你的笑容讓人有種好舒服、好……幸福的感覺。」她恬靜的笑容就像是他經常雕刻的觀音法相,非常慈悲莊嚴,但又多了幾分溫柔。
讓人幸福的笑容?!
聽到他的讚美,路清妍臉上的笑容立即消逝,她不但沒有任何欣喜之色,反倒是顯得驚愕。
記得「他」也曾說過同樣的話,沒想到在隔了十年之後,又聽到第二個人這麼說。
她的笑容真的會給人幸福的感覺嗎?
看她臉色一變,林維倫也慌了,「對不起,我沒有其他不良意圖,我只是……只是……」他越急口越笨拙,不知該如何解釋自己的唐突。
路清妍略一凝神,回復正常,「沒關係,我知道你的意思,謝謝你的謬讚。既然你沒有其他問題,剩下的手續,我請另一位小姐過來接辦。」
她按下內線,請小美過來接手,自己則慢慢地走回座位。
沒想到她這個與幸福無緣的人,竟然會有讓人感到幸福的笑容?
這還真是一大諷刺!路清妍不禁在心底暗暗自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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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小型醫院的護理休息站,有三個護士圍在一起熱烈地討論某個話題。
護士小玉胖胖的手拿着一本剛出版的流行周刊,興奮地指著其中一篇報道,「你們看看這篇有關『都會男女』的介紹,我覺得不錯耶。」
另一名年齡稍長的護士淑婉也發表意見:「我昨。天在電視上看到介紹『都會男女』的節目,那個負責人不但人長得美、聲音好聽,而且講起話來有條不紊,當場把那個自恃甚高的女主持人給比下去,我覺得她還更像個明星呢!」她覺得那個負責人的外在條件比那些所謂的明星還要好上幾倍。
「我也想去報名參加『都會男女』,我覺得她們好像真的可以幫我配對成功。」小玉說出她的想法。
「咦?你們不是認識很多醫生嗎?」剛出校門的小護士美珍不解地問,護士不就是要配醫生?
「你太天真了,那些當醫生的眼睛都長在頭頂上,想娶的都是某某公司老闆的千金,哪會看上我們這種小角色。」淑婉決心敲醒這個才剛踏出校門的小護士,現實與夢想是有一大段差距的。
「可是我覺得院長人就很好啊!他不僅長得很帥,對人也很親切。」美珍立即聲援她的偶像。
「拜託,你不會『肖想』吃天鵝肉吧?你沒看到他身旁已經有一個呂醫師,人家可是院長的學妹,人長得漂亮,家世背景也相當。你就別做白日夢了!」淑婉沒說出自己也曾經「肖想」過院長,但她心知肚明那只是痴心妄想。
美珍了解地點點頭,「院長和呂醫師真的在交往喔!」難怪呂醫師每次都以院長夫人自居,管她們比院長還嚴厲。
「她?算了吧!院長根本沒把她放在眼裏。」小玉滿臉不屑地說。
「可是--」美珍還想說些什麼,卻被淑婉給打斷。
「院長好。」淑婉眼尖地看到正相偕走來的孟廷肇和呂虹嬿,於是大聲地打招呼。
孟廷肇微蹙眉道:「怎麼全都聚在這裏?」他待下屬雖然寬厚,卻不表示管理鬆散,倘若摸魚放着正事不做,他也不會放任不管。
淑婉提醒他:「上午的門診都看完了,現在是中午休息時間,所以我們正在這裏休息。」
孟廷肇一看手錶,才察覺到自己的疏忽,他立即致歉:「對不起,我沒注意到時間。」
呂虹嬿不平地說道:「學長,你是院長耶,幹嘛跟她們道歉?」
呂虹嬿家也是開醫院的,規模甚至比這間只有門診沒有病房的小醫院還大上許多。自小她就是個被捧在掌心呵護的嬌嬌女,身邊從不缺乏愛慕者,但自從她在X大醫院當實習醫生遇見孟廷肇后,便看上這個當時已經是主治醫師、擁有俊帥外表、全身散發著領袖氣質的學長。
於是畢業后她沒有回去接掌自家醫院,選擇追隨他的腳步,跟着他到他們家的小醫院,當個小醫生,為的就是要近水樓台先得月。
但幾年的時間過去了,他們之間仍然沒有任何進展,這點不免讓她有些心焦。
孟廷肇深知以她驕蠻的性子不會善罷甘休,因此故意轉移話題,「你們在看什麼雜誌?有什麼新聞嗎?」他每天都忙得不可開交,連看報紙的時間都沒有,就快跟社會脫節了。
小玉興沖沖地將雜誌遞到他面前,指著「都會男女」的報道說道:「院長你看,我們剛才就是在討論這個。」
「『都會男女』?」沒聽過。
淑婉知道他一定沒聽過,立刻跟他說明:「院長,『都會男女』是一間很有名的婚友聯誼社。」
「婚友聯誼社?」呂虹嬿鄙夷地掃了她們三個人一眼,「的確很適合你們這種沒人追的人。」在她的印象里,婚友聯誼社是專為那些條件不好、找不到對象的人設立的,與她這種天之驕女扯不上關係。
「虹嬿!」孟廷肇警告地看她一眼,不怒而威的眼神讓她不敢再多說。
孟廷肇好奇地接過雜誌,「是嗎?聽起來蠻有趣的。」可是當他看到書上受訪者的相片時,震驚地瞠大了眼。
不會錯的!這個人就是他找了十年的歐宜婷!
小玉看他一臉驚訝的表情,不禁好奇地問:「院長認識路小姐嗎?」
「你說她姓『路』?」難道他認錯人了?可是這相似的面貌,還有眉心的硃砂痣,他不可能會錯認的。
小玉指著雜誌上的名字,「對呀。你看,這裏寫着她的名字叫做路清妍,她是『都會男女』的負責人。長得很漂亮,對不對?」
「路清妍?」孟廷肇思忖了片刻后,突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原來她改名又換回原姓,難怪他會找不到她!
現在他終於找到她了!
「這本雜誌先借我。」他拿了雜誌轉身就走,走了幾步又轉過身來交代,「虹嬿,下午就由你代我看診。」吩咐完后,他立即邁大步伐往外疾走。
被留下的四個人,都被他異於平常的激動反應震住,腦里浮現同一個問題--他是怎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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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廷肇興奮難抑地按著雜誌上的地址找到「都會男女」。
原來這幾年他們一直生活在同一個都市裏,只是她改名又換姓,難怪他會遍尋不著。
走出電梯,他滿懷期待地踏進「都會男女」。
「先生,你要報名嗎?」小美驚艷地上下打量他。
這個男的,條件很好喔!好久沒有這種好「貨」上門了!
「我是來找人的。請問歐宜……路清妍小姐在嗎?」孟廷肇一時間還無法適應她的新名字。
原來這位大帥哥是來找清妍姐的。「請問你是?」
「我是她的……朋友。」他們應該算是朋友吧?
「請問她現在方便嗎?」孟廷肇有禮地詢問。
小美對孟廷肇的好感又增添了幾分,這個人條件好卻不會目中無人,態度親切又有禮貌,是個難得一見的優質男人。
她帶他到會客室,並倒杯水給他。「她現在正在面試,請你先坐一下。」
直到坐下來喝口水后,孟廷肇之前沸騰熱切的心,忽地添上幾許不安。
事隔多年不見,現在突然跑來找她,會不會造成她的困擾?
如果她已經結婚,或……忘了自己呢?
孟廷肇這才意識到自己的衝動,不由得露出苦笑,似乎只要碰上她,自己就會犯上衝動的毛病。
就像十午前,也是自己的衝動害了她,造成她的不告而別。
如今,雖然他很希望能再看到她,但她呢?她會怎麼想?
孟廷肇忽然有些畏怯,畢竟他們最後一次見面是以激烈的衝突收場。
之後,他就再也沒機會跟她說話,直到現在……
就在他忐忑不安時,路清妍已經來到他面前。
「你好,我是路清妍。」
聽到她的聲音,孟廷肇已經完全可以確定她就是當年的歐宜婷。
他緩緩地抬起頭來,定定地看着眼前久違的容顏,柔聲喚道:「宜婷。」
路清妍看清他的臉后,表情明顯僵住。
怎麼會是他?他來幹什麼?!
剛才小美說有一個帥哥在等她,她還在納悶是誰,卻萬萬沒料到會是他!
而最讓她惶惑的是,她的心竟然不受控制地猛跳,手腳還像被電擊似的發麻!
她憤然地撇開眼,不再看他溫柔的神情。
「你認錯人了?我不認識你。」聽到「宜婷」這個名字,讓她又想起那段亟欲忘掉的過去。
她早就決定不再和過去有所瓜葛,過去的一切都該一併揮別!
雖然路清妍立刻掩飾倉皇,但明眼人都看得出她在說謊。
孟廷肇沒有理會她的否認,深情的眼神仍定定地鎖住她,「宜婷;你這些年過得好不好?」
他搜尋停駐在腦海里十年的影像,跟眼前活生生的人兒相比,輕易地發現她的轉變。
她變得更美了!
以前那個總將心事藏在心底不說,但眼中明顯寫著彷徨和無奈的小女孩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堅定有自信、可以獨當一面的女強人。
「……」路清妍乾脆低下頭來個相應不理,她還沒整理好自己激動的情緒。沒想到十年不見,他仍有影響自己的能力。
「你昏迷不醒時,我從簡美雪那裏知道所有事情的始末。」在他得知事實真相后,除了對歐家感到氣憤之外,更多的是懊悔自己的衝動。
路清妍還是沒開口,但身子明顯一震;雖然只有一瞬間,但一直專註看着她的孟廷肇還是注意到了。
他再接再厲繼續說道:「你失蹤后,我還回你老家找過你,但你母親說你沒跟她聯絡。宜婷……」
聽他一而再地叫喚她那個名字和提起十年前的事,讓她鬱積多年的不滿和委屈頓時爆發。
「我現在姓路,叫做路清妍,不是歐宜婷,與歐家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不要再叫我那個名字!」反正她知道瞞他不過,索性就承認並把話說清楚。
「『歐宜婷』已經死了,我不再是任何人的『替死鬼』,也沒有任何利用的價值,你還來找我做什麼?」在她的心裏,孟廷肇和歐家都是她最想遺忘的「過去」,「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
孟廷肇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她,改喚她的新名字,「清妍,我從來沒有拿你當作『替死鬼』看待,不管你是歐宜婷還是路清妍,對我而言,你就是你,從未改變。」
就算改叫她的新名字又如何?她還是不相信他的話。「是嗎?那麼,當初是誰叫我答應歐士敬的要求,代替『她』死的。你們的心裏只有『她』的存在,從來沒有人在乎過我的死活!」
其實這才是最讓她耿耿於懷的癥結所在,他們的心裏面永遠都只有「她」的存在,連他都不例外。
他曾經是她以為的幸福,而她也一直認為他是站在自己這邊的,但想不到在面臨生死關頭時,他仍然選擇犧牲她來保全「她」。想來真是可悲!
孟廷肇急急地解釋:「你誤會了,我那時根本不知道他要你答應什麼,更不知道那麼做會差點害死你!
否則說什麼我都不會坐視不管。」當他知道「歐」家要求她什麼事,自己也成了幫凶后,簡直嚇得心神俱裂。
「事情都已經發生了,隨你怎麼說都行。」放這種馬後炮,誰不會?
「我說的都是真的。當我看到你陷入昏迷,我知道歐家不會給你妥善的照顧,便立刻將你帶回家,一心一意只想將你救醒,向你懺悔。」
原來,當年送她去醫院的人是他。
她滿是譏諷地說:「那你今天來的目的是想邀功,要我答謝你的救命之恩?」
「你應該知道我不是這種人,又何必說這種話來挖苦我?」明知被她冷嘲熱諷是正常,但心裏頭還是很難受。
看到他因自己犀銳的言詞,而明顯受傷的表情,竟讓她心生不忍。
路清妍隨即告誡自己絕不可心軟,這是他活該應受的。「那你又是哪種人?一個為了救自己所愛的女人,棄朋友於不顧的人嗎?」她口不擇言,一心只想宣洩怨憤。
聽到她的話,孟廷肇知道她誤會自己了,於是急着想澄清:「清妍,聽我說,我愛的人是--」「你」這個最重要的字還未說出口,就被她硬聲打斷。
「別再說了,我現在只希望你別再出現在我面前,別再打擾我平靜的生活,我不想再跟過去有任何瓜葛。」他突然的出現,已破壞她向來的冷靜自持,她不能也不願再跟他繼續獨處,「你走吧!」
「清妍,我……」
此時,羅莛歡聞聲而來。
「請妍,到底怎麼回事?難得聽你這麼大聲說話。」通常會這樣大聲吵嚷的只有畢愷葳,沒想到今天卻換了個人。
看見羅莛歡,路清妍恍若看見救星般的鬆了口氣,「歡歡,我人不太舒服,先走了。」
她沒頭沒尾地撂下話后,便倉卒地離開,留下莫名其妙的羅莛歡和滿臉失意的孟廷肇。
羅莛歡轉過頭以幾近無禮的眼光上下打量他。
「你就是那個自稱是清妍朋友的人?」小美所用的形容詞沒誇張,他的確是難得一見的「好貨色」。
孟廷肇收回失意的目光,不以為忤地說:「你好。這些年來,謝謝你照顧清妍。」
他看得出來這個女子對清妍十分保護,所以非但不生氣她的無禮,反而很慶幸清妍的身旁有這樣的好朋友陪伴她。
「你是她的什麼人?憑什麼替清妍道謝?」這人雖然自稱是清妍的朋友,但語氣中所流露的濃厚關懷,卻令人覺得他們不單隻是朋友而已。況且清妍所有的異性朋友她都認識,在她的印象中並無這號人物。
她直覺清妍和眼前這個俊偉的男子之間,有着不尋常的關係。
「我是她的……朋友。」孟廷肇黯然地回道。
羅莛歡進一步逼問:「什麼時候的朋友?」
「一個屬於她不願再回想的過去的朋友。」
羅莛歡雖然看出他眼底的悲哀,但問話仍不鬆軟,「你既然知道她不願再回想起過去,又為何再度出現在她面前?」
「因為她是我想延續的未來。」像是用盡全身力氣說完這句話似的,話一說完,他突然踉蹌了一下,勉強扶住椅子站穩。
她趕緊走到他身旁,發覺他的臉色有些蒼白,「你還好吧?」』
孟廷肇猜想自己應該是因為忙了一個早上,還沒吃中飯就急着趕到這裏見她,才會造成血糖過低。
他搖首示意,「謝謝你,我沒事。我先走了,麻煩請你告訴她,我會再來的。」
羅莛歡若有所思地看着孟廷肇頹然離去的背影,原來他就是清妍一直絕口不談的「過去」。
她有種預感,清妍和她的「過去」正在進行他們的未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