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林欣怡踩着疲累的腳步,踏上公寓大樓的階梯。經過一整天在醫院忙碌的工作,欣怡現在只想靜靜地洗一個熱水澡,然後好好睡一覺。

拿起手錶一看,十一點多了,四周靜悄悄的,只有黑暗處傳來幾聲狗吠。欣怡渾身不禁起了一陣冷顫,害怕起那無形而未知的危險。

就在這時候,她看到了他。他穿着藍色的外套,整個人瑟縮在陰暗的騎樓角落,在微微的月光下,他似乎因無法承受寒冷而全身顫抖,欣怡心中不禁起了一絲憐憫。她再仔細觀察,他看起來大約才十七八歲,難不成又是一個逃家的少年?

欣怡摸了摸懷中剛從路口買來的小籠包,還熱熱的。她嘆了一口氣,舉步向那可憐的少年走過去。

“喂,小夥子,醒醒呀!”欣怡手放在他肩上搖着,輕輕地叫。

他的頭慢慢地抬起,黝黑的雙眸有着濃重的迷茫與警戒。欣怡不禁感到一陣心痛,為什麼現在的年輕人,動不動就離家出走,一點也不考慮後果呢?

年輕人抬頭,映人欣怡眼帘的,是一張俊帥卻帶着一份脫俗、稚氣的臉龐,慧黠的大眼,中長的發垂肩,半遮掩住弧線美好的豐潤雙唇;他的雙眸透露他對面前這清純的女孩卸除了他原有的防線。

“小姐,有什麼事嗎?”他含笑地問。

欣怡的思緒從遠方拉回,她拿出在懷中的小籠包,輕聲地說:“我這裏有一些小籠包,還熱熱的,願不願意和我一起吃?”說完便逕自坐到他的旁邊。

“你這是施捨嗎?”他忽地冷冷問道。

“施捨?!怎麼會呢?我只是在找一個伴,陪我而已。”說完,拿出一個小籠包,放到他面前,“喏!把這給吃了,免得它掉到垃圾筒的肚子裏。”

他靜靜地看着她,又轉而看着那小籠包。天呀!好香哦!一定很好吃。他摸着那已空置很久的肚皮暗暗想道。但這樣就接受似乎有失尊嚴。

“這是你要求我吃的,可不是我求你給我吃的喔!”他嚴肅地說道。

欣怡愣了一下,沒想到這小子到這種地步還那麼有傲氣。

“當然,是我求你的。你看這裏還有很多,我也求你幫我解決它們。”欣怡指了指在他們面前的袋子。

“那,那我就不客氣了。”說完,輕輕地咬一口,這才知道自己有多餓。顧不得不雅,狼吞虎咽地祭起五臟廟了。

欣怡微笑地看着那餓極了的吃相,一面揣測眼前這位看似十七八歲的美少年,到底是何身份。

雖然他身上的衣服已蒙上一層灰黑臟垢,甚至還可以聞到那一陣陣似臭襪子的氣味,但仍掩蓋不了是由高級的質料所製成的,不是一般的地攤或服飾店可購得的。或許他是個有錢人家的小孩吧!

“你好,我叫林欣怡。你呢?叫什麼名字?”欣怡出聲打破子沉默。

“我……我叫方誌傑。你好。”志傑遲疑地說出自己的名字。心想,這邊應該沒有多少人會對這名字感到驚訝吧!果不其然……

“方誌傑,嗯,相當不錯的名字。”欣怡語氣平常地說著,沒注意到志傑鬆了一口氣的衷情。

“志傑,你住哪裏呢?你又怎麼會在這裏呢?”欣怡小心地詢問道,深怕嚇壞了他。

這女人想於什麼?問這些問題,教我怎麼回答?我可不想這麼早就回去。志傑的腦中浮現兩個星期前的記憶……

☆☆☆

“少爺,你這是幹嗎?何必離開呢?”拉里馬靜靜地問道。

“我快煩死了,我快生鏽了!一天到晚處理業務、開會、談生意,太悶了!拉里馬不准你阻攔我,聽到沒有?!”志傑大聲地命令。講完后,繼續整理他的行李。

“少爺,那請問你離開后要做什麼?”

這招真高。志傑當場僵在床邊,思索那突然蹦出來的問題。

拉里馬見狀,不慌不忙地走到已裝得滿滿的行李箱邊。把東西一件一件地拿出來歸回原位。

過了半晌,志傑突然叫了一聲:“我想到了。”差點嚇得拉里馬把手上的衣服丟了。

“找!我要找我這一生究竟活着是為了什麼,不是為了方氏企業。”志傑把拉里馬手上的衣服搶了回來,繼續往行李箱塞。拉里馬默默地站在旁邊。

“不是為了業績,不是為錢,更不是為了我爸我媽。是為我自己。”志傑得意地轉過身來,對着拉里馬。

是的,為了自己。從小到大,他一直是乖寶寶,一直是聽人吩咐行事的。

為了能成為未來方家的繼承人,他不得不接受各式各樣的教育及訓練,不只文藝才情要高,還要武技好。就是因為如此,他成了學習的機器,根本無法做自己想做的事。

這一次,他終於下定決心。

我要過自由的生活,我只聽我自己的!他在心底吶喊着。

“是為了我自己,你聽到了嗎?我活到這麼大,這一次我終於可以自己做決定了。”志傑興高采烈地說著。

“少爺,你在外面過不了一星期的。”拉里馬決斷地告訴他。

沉默籠罩着整個房間。志傑呆望着拉里馬,彷彿拉里馬此刻是一個形體怪異的外星人似的。

“不,少爺。我說錯了。是一個月!不是一個星期。”拉里馬誠心地修正道,希望能彌補少爺剛受傷的自尊。

“你真的是這樣想?”志傑正色地問道。

“是的,少爺。”拉里馬不安地答道。看着志傑拿着行李朝門口走去。

“那麼,你就錯了。我會證明給你看,拉里馬,我不只可以過一星期,還可以過一個月,甚至更久!”

然而沒想到,一下飛機就發現行李不見了,不知掉到哪裏去了。

還好,現金和信用卡還在身上,志傑暗自慶幸。於是他住進飯店的套房,餐餐上館子,出門就坐計程車;偶爾看見乞丐還會給幾張大鈔。他悠閑地尋找人生的意義,過得很快樂。

豈料,某天皮夾被扒手給偷了,身邊僅存的也只夠付給飯店。就這樣,身無分文的他就給踢到街上來了。

本來,他是想打電話回去求救,但想起了拉里馬,他就……不,現在才過一個多星期而已,他絕不認輸!

結果,竟落得露宿街頭,饑寒交迫。

☆☆☆

“你是不是不方便跟我講呢?”欣怡問着發愣良久的志傑。

“不,不,怎麼會呢?”志傑忙着解釋。天呀——我要怎麼跟她講呢?講實話嗎?當然不行。志傑飛快地轉動腦筋,企圖編出一個完美的故事。

“那告訴我好嗎?我不會害你的。”欣怡微笑地保證。

“你認為害人是不好的,是吧?”志傑鎮靜地問。

“當然不好。”欣怡不疑有它。

“更遑論販賣毒品、殺人了。對不對?”志傑裝出一臉嚴肅的表情,正聲問道。

欣怡嚇了一跳,愣在那兒,不知所以然,怎麼會扯到這裏呢?

“自然。但這跟你家住哪裏有關係嗎?”欣怡提出疑惑。

志傑嘆了一口氣,壓低了聲音,幽幽地說:“我住在G市。我爸……我爸他,他是一個黑道頭兒,他販毒、走私。誰不聽他的話,下場絕對凄慘。”志傑愈說愈激動了,全身甚至有點顫抖,其實他是愈說愈得意,快要大笑了。但絕不能出洋相,只好強忍着,忍到全身抖動。

欣怡聽到,不免吃驚,她怎麼也沒想到眼前的他竟有如此的背景。

“我不喜歡他做那麼多的壞事,可是他又不聽我的勸,還揍我、打我,甚至還把我關起來。我再也受不了了,所以我離家出走。到這個城市來,我想在這裏好好工作,重新開始,活出另一個自己,一個好的自己!”太完美了,我真不愧是天才。志傑得意地想道。

“小姐,你想要再把我送回那污濁的世界嗎?”志傑用企求的眼光,看着她。

我怎麼能呢?欣怡在心底反問自己。我怎能親手把他送人歧途呢?欣怡看着志傑那大而明亮的雙眸。

“你是一個好男孩,能有這般志氣,我又怎麼會把你給丟回去呢?”欣怡回答道。

她完全相信了,太好丁。志傑坐了回去,繼續吃他的小籠包。

“那,今後你打算怎麼辦?”欣怡遲疑地問道。

志傑愣了愣:“其實我也不曉得,一切都比我想像的要難多了。”

“那你身上還有多少錢?”

“剩下幾十元而已。”

“難道你出門沒多帶錢嗎?”欣怡吃驚地問道。

“當然我有!”志傑急忙解釋,他可不願意被當成一個不知人事的傻子,“只是被偷了。”他有點靦腆。

“喔!原來如此。”

慢慢地,一個想法在欣怡心中逐漸成形。她要幫助他,幫他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地站起來,正如同以前在成長過程中幫她的那些人一樣。

“志傑,你願不願意跟我一起住。”欣怡突然問道。

“什麼?跟你住?”志傑吃驚道,放下正在吃的小籠包。這女人到底是何居心呢?

“是的,先跟我住。然後你再去找工作打工賺錢。當然,住宿不是免費,而是要你方便的時候再付給我。”欣怡向志傑解釋她的想法。

“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你是個好少年,值得幫助。”欣怡微笑地解開他的疑惑。

“就這樣?”

“對,就這樣。好不好?”欣怡問着遲疑又帶點不信的志傑。

“好,當然。謝謝你。”志傑高興地說。這世界真的有好人,我以後不用再愁沒地方睡覺了。等着瞧吧!拉里馬,二個月後等着看我笑你吧!

“那——走吧!”欣怡站起來,拍了拍身上沾染的灰塵。

“我住在這棟大樓的四樓,跟我來吧!”說完欣怡領頭先走,志傑忙着收拾剩下的小籠包后,也急忙地跟了過去。

“我的公寓在四樓,沒有電梯,只有樓梯。”欣怡向走在身後的志傑解釋,“我家不大,但有兩間卧室。以後,你可以住在客房。”

“你一個人住嗎?”志傑結結巴巴地問道。她會不會已經結婚?還是跟朋友一起住?希望她還沒結婚!志傑也不曉得為何原因,他就是如此希望着。

“對,我一個人住,但以後就是兩個人了。瞧,就是這間。”欣怡拿出鑰匙,打開了公寓的大門。

“進來吧!別客氣。”欣恰朝着門外的志傑道。

踏在具有原木色澤的地板上,令離家良久的志傑心中升起一股溫暖,在暈黃的燈光照射下,即使是間小公寓也顯得溫暖十足。黑色的人造皮製沙發,幾盆綠意盎然的盆栽,幾幅人造壓花,幾個手工精巧的坐墊,雖不華貴,卻也顯得適宜,流露出屋主巧佈置的匠心。

“你好像好幾天沒洗澡了,是吧?”欣怡打量着志傑,評論着,接著說道:“我來幫你放洗澡水,你先洗個澡吧!”說完,就走進浴室。

志傑環顧整個公寓。以後我就要住在這裏了,他不禁想到以前聽拉里馬所說“這世界壞人很多,不要太相信別人。”

可是這位叫林欣恰的女子似乎不像拉里馬所說的壞人。

希望這位林小姐不是對他別有所圖。志傑在胸口畫了畫十字架,默默地祈禱着。

☆☆☆

“說,你說。你怎麼可以放志傑一個人出門而不阻止他?你說呀!”方家的大宅中,響起冷冷的低吼聲。氣怒至極的方母瞪着默默跪在地板上的拉里馬。

原來,只要志傑一走出大門,一定會有保鏢跟着,保護這惟一的寶貝繼承人免於任何傷害。哪知道,這一次這兩個保鏢竟被志傑弄得昏迷不醒,而這宅子裏的其他僕人根本就沒發覺到少爺失蹤。真是一群糊塗蟲!

而惟一能阻止他的只有拉里馬。唉!竟被志傑三兩下就打倒在地。阻止?怎麼個阻止法?!

拉里馬苦着臉,不吭一聲地承受方母的責難。

已經兩個多星期了,她的寶貝兒子志傑至今仍是下落不明。她為此心急如焚,委託各路一流偵探尋訪全國,踏遍了都市、鄉區,甚至進入原始叢林,所回報竟是沒有任何的消息。

唉!到底兒子是中了什麼邪了,為什麼要離家出走,找什麼人生的意義呢?方母氣惱、迷惑至極。

瞧!孩子的爹還在那兒氣定神閑地喝茶、看報紙,還翹着二郎腿,好像失蹤的不是他兒子似的。

太過分了!方母氣不過,衝到方父的身前,一把搶過報紙。

“你這沒良心的,還有閒情逸緻在這看報喝茶。兒子失蹤了,你就不能幫忙找找嗎?還看報,我把它撕了,看你怎麼看!”方母奮力撕着報紙。不消一會兒,滿地已被張張的碎紙所鋪滿了。

方文遠看着眼前發生的一切。誰說他不急呢?只是急有什麼用。再說,難得志傑這個小子終於下定決心要做一件有意義的事了,想想他長到二十二歲了,從來不曾違逆過他母親的意思,更不曾抗命於父親,從小就只有接受指令,再照着做而已,難得在二十年後的今天,終於他想照自己意思去做,想到此文遠不禁露出了笑容。

“你……你還笑得出來。不知道志傑在外面有投有餓着?受別人欺負?不知道他有沒有被人打傷?說不定被人打傷了,此刻正躺在某個暗巷等死呢!”想着,想着,方母不覺恐懼襲上心頭!“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這些庸才,連個人也找不出來,養着有什麼用?!老的根本就不管小的,連叫人找都不叫。我真命苦,志傑你好可憐啊!方母掩着面,邊哭邊跑上樓,沖入卧室直接撲倒在床上,任淚珠一滴滴地滑落。

☆☆☆

樓下,文遠看着妻子急奔上樓的身影,心中長嘆了一口氣。他怎麼會不在意自己親生兒子的安危?只是,他對兒子有信心,他相信受過老師指導的志傑,雖然還很天真單純,但如果要傷害武學造詣極佳的他,恐怕是不可能的。

更何況,打從兒子一下飛機,他的一舉一動都被監視着。要說能有什麼人能傷害他,那這個人要比他IQ還高才行。

想到此,他的唇角不禁微微上揚。

“老爺,你看夫人這麼難過,要不要告訴她呢?”拉里馬站起身來到文遠的身旁,輕輕地說著。

“不,還是再等一段時間吧!難得志傑有這一個機會。別讓夫人把它提前結束了。”

“對了,志傑最近怎麼樣了?說來聽聽吧!”文遠坐回沙發上,等着拉里馬的報告。

“是的,老爺。”拉里馬嚴肅地站着,恭敬地回答,不帶一絲笑容。

“少爺現在跟一名叫做林欣怡的小姐同住,白天在附近的麥當勞當服務生,晚上則在醫院裏當兩小時的義工,然後再跟林小姐一起回去。最近他們收養了一隻野貓,少爺把它取名叫吉兒,少爺好像很喜歡它。”

“那林小姐,她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呢?”文遠心知精明幹練的拉里馬,一定早把那位叫林欣怡的女子給調查清楚了。

“林欣怡,今年二十三歲:是個棄兒,從小在孤兒院長大。靠自己的力量打工,申請獎學金讀完護理系。畢業後任職於明仁醫院,擔任小兒科醫師的助理護士。是一位熱心助人、勇敢善良的女子。”

“她很堅強。”文遠評論道。僅僅短短的幾句話,就令他佩服不已。這女子可真了得。

“是的。”連拉里馬也附和道。

“志傑跟她在一起可以學到不少,而且也不會有危險。”

“但人不能只看外表。”拉里馬接着補充。任何人都不能信任,甚至是自己。

文遠搖搖頭,拉里馬吃過太多的苦,對人、事總持懷疑態度。

“這世界上還是有很多好人的,拉里馬,你應該嘗試去相信別人,即使是一次也好。”文遠衷心地建議道。

“許家那邊已來電很多次,要求了解志傑少爺失蹤的真相。你看該如何辦呢?”拉里馬不願再在這話題深究,只好轉移老爺的注意力。

許氏家族,在東馬的華人區中是赫赫有名的中堅。他們移民到馬來西亞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從默默無名的小卒,到擁有數百家公司的大企業,這一切都是因這家族每個人努力合作而成的。

許氏這一代的主人是許柏年,只有一個獨身女叫做宣如,他把她當明珠,寶貝般地捧在手上,深怕她受到一絲絲的傷害。

當年,文遠還是一個藍領階級時,因機緣湊巧,兩人相識成友。他不因許柏年富有而奉承利用他,許柏年也不因文遠不如他而加以鄙視,兩人以心相交,義氣干雲。

當兩人的妻子一前一後有孕時,兩人就約定將來產下的若為兩男,則讓他們互為兄弟,一如他們的父親;如為一男一女,則讓他們結為夫妻,以期親上加親;若為兩女,則成為好姐妹,互扶互助。就這樣方誌傑和許宜如各自還在母親的腹內,雙方的父親就為他們“指腹為婚”,互締鴛盟。

“我會打電話親自跟柏年解釋清楚的。你不用擔心。”

“是的。”

“還有,繼續觀察志傑,但不要讓他發現,知道嗎?”

“謹尊你的吩咐。”拉里馬看着老爺站起來,走出大門招呼着司機。

☆☆☆

吉兒輕輕地來到志傑腳邊,喵嗚、喵嗚地叫着。欣怡抱起吉兒,讓它依偎在她的大腿上撒嬌着。吉兒恣意地享受欣怡輕柔的撫觸,心滿意足地低哼着。

“怡姐,別太寵它了。否則以後不好養哦!”

欣怡和貓在一起的畫面,深深地震撼着志傑。恬靜適宜的她在清晨陽光的映襯下更加耀眼,就如同往常一樣,她的美麗深深吸引着他。他喜歡跟她在一起,注意她的一舉一動,刻意努力去做她認為對的事來使她高興,他願意做任何事情只要能看到她歡愉的笑容;但他卻不明白為什麼。

“不會的,吉兒是一隻乖貓貓,對不對?”欣怡把那隻金黃色的貓兒提起來,輕聲地問它。吉兒低低的喵嗚聲是欣怡得到的惟一反應。

“對了,志傑,你在速食店做得還習慣吧?”欣怡把貓放在地上,看着它消失在廚房的門口。

“嗯!還好。店裏的人對我都很好。”志傑喝下一口果汁,模糊地回答着。

“志傑,你有沒有想過,你還年輕,犯不着一直待在速食店打工。你可以做別的事呀!”

“什麼事?”志傑吃驚地問。她為什麼會這麼說,難道她要趕他走?不,我還不想走。志傑突然心頭一陣紛亂,這裏的一切已漸漸成為他生活的一部分,尤其是欣怡,他那麼慣於等着她下班,一分一刻都不想讓她離開他的視線。難道她厭倦我了……志傑內心在吶喊……

“例如去找一份更有前瞻性的工作,像助理呀!又或是學一技之長也不錯呀!像麵包師、室內設計師、通訊工作人員啊!當然,最好還是繼續讀書,那以後找工作的機會也比別人多些。”最難的已經說出口了,欣怡長長地舒了一口氣。接下來就看志傑怎麼說了,只要他想讀書,我一定盡全力幫他,即使替他付學費都可以。

“讀書?”志傑吃驚地大叫,他終於明白欣怡所想表達的。

“對,讀書。你天資頗高,不繼續讀書實在太可惜了。”何止是天資好,他幾乎稱得上是多才多藝,才識淵博了。他的廚藝幾乎可媲美飯店的大師;而他還可以說出她公寓中每個盆栽的俗名、學名,包括中文及英文;甚至家中每樣電器的構造,他也都瞭若指掌;這樣的人不應該只待在速食店中。他需要的是進修,然後到更寬廣的世界闖出一番事業來。

讀書。這對志傑來說彷彿是個噩夢。那些不苟言笑而又嚴厲的家庭教師的臉孔,又一一在他眼前浮現。過去那些枯燥乏味的日子難道又要再次重演嗎?不,我絕不再過那種日子。

可憐的志傑,從來投有人告訴他學校是什麼樣子。他還以為就像他和他的家庭教師一樣。

“不,我不要讀書。”志傑肯定地說。

“為什麼?”驚訝的欣怡急欲知道原由。

原因,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志傑飛快轉動着那高智商的頭腦。有了……

“因為,因為我沒有學歷。”

“沒有學歷?”這是什麼意思。欣怡疑惑地想。

“我沒上過小學。”這也是事實,他從來沒有跟其他的學生一起在真正的教室待過。

“沒上過小學?!”欣怡驚愕地張大嘴巴。這麼大的人竟沒上過小學?不,不對。如果你沒上過學,怎麼會認字,又怎麼會懂得那麼多?漸漸地,欣怡的怒氣往上涌……

“如果你不想上學讀書,我絕不會逼你。可是你怎麼可以編造謊話騙我?”

天呀!生氣的她竟也如此美麗,那隨着憤怒而起伏的胸部,還有那明潤鮮紅的雙唇。志傑有一股衝動,想去擁抱那具柔軟的軀體,輕嘗那兩片甜蜜的唇。

“說呀!給我一個理由。”給我一個解釋證明我沒有看錯人,證明你不是個騙子。

“記得我以前告訴過你有關我父親的一切吧!”志傑慢慢地說著,坐在椅上的身子不安地動着。

“記得。”那個夜晚,她發現了他。回憶慢慢浮現。

“唉!我父親有很多仇家,他們都想要殺他。但他……有很多人保護,那些仇家很難得逞。”志傑故意慢慢遲疑地講,務必要使欣怡相信。

“因此,那些人就把目標轉到我家人身上。殺不到我父親,想殺他的親人,讓他不好受,總比什麼都做不到要好吧!”志傑聳聳肩。

欣怡慢慢有點明白了,原本高張的怒火已一點一點地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悲憫。

“我聽我母親說過,我有一個姐姐在我還小的時候,因為一時的不察,幾分鐘后已變成血淋淋的死人了。”志傑說得不帶一絲表情,兩眼直盯着欣怡蒼白的面孔。對不起,讓你這麼難過。志傑在心中想道。

“所以,從此以後家人為了怕我再出事,隨行都有保鏢保護。家裏也延請了各種教師來教我各種知識。”至少這是事實,志傑吁了一口氣。但心中仍是難受,他不想再騙她,可是他好怕她會生氣,會趕他離開這裏。

這是多麼殘酷的一個事實呀!欣怡天真地完全相信,她同情他無法安心地過日子;傷心他不能和別人一樣正常地上學、交朋友;憤怒無情的命運加諸於他的枷鎖。

志傑不安地等着,等着欣恰打破這滿室的靜寂,宣示結果。

“這麼說你沒有任何證書證明你的學歷嘍?”

“沒有。”

“如果可能的話,你願不願意再讀書呢?”這才是她最想要的答案。

志傑愣了一愣:“讀那麼多書有什麼好處?為什麼你一定要我讀書呢?”

“你很聰明,多讀點書,將來在工作上比較吃得開。”

“例如……”

“例如我剛說過的,還有譬如你可以進入大公司做課長、主任、經理呀!又或者你可以自己當老闆做生意呀!”欣怡相信只要他努力,什麼都可以達成。

“但我不想要。”志傑冷冷地說道。

“為什麼?”再一次,欣怡驚住了。

“因為我不想過風光的日子。我討厭風光的日子。”志傑叫了出來。

“你為什麼這麼想?”欣怡看着志傑,靜靜地問道。她不明白,這些不是一般人所極力追求的嗎?

這女人,難道不知道什麼時候該住嘴嗎?“你想知道?”他提高音調問。

“是的。”

“因為那種日子讓我不快樂、不高興。你滿意了吧!”說完,志傑抓起背包,急匆匆地朝門口走去。

欣怡望着他離去的背影,疑惑地想,他是什麼意思?難道他喜歡在速食店打工,喜歡在醫院當義工?他說不喜歡風光的日子,那是否意味着他喜歡過現在平凡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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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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