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一個人的生活,很愉快。
我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必顧忌任何人,假日的時候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不必聽某人在耳邊碎碎念,說我懶。
我要出門就出門,想旅行就瀟洒走,不必跟誰報備,不用跟誰商量,一切都是老娘自己說了算。
我一個人過生活,享受自由,也享受寂寞,我愛我自己,也愛自己擁有的各種小東西。
我養在屋裏的香草分栽,我的絨布玩偶,我書架上每一本書,還有一盞特地從泰國帶回來的香精燈。
我喜歡自己一個人。
但有時候,一個人久了,我開始相信兩個人的生活,想念曾跟他一起做過的每件事,想念他說著不好笑的笑話時,我卻因為笑話太冷而爆笑,想念我對他撒嬌時,他有些尷尬又沾沾自喜的表情。
我想念那回發燒的時候,有他在身邊陪我,說故事給我聽,哄我睡覺。
想念他身上的味道,想念親吻他的感覺,想念被他擁抱時,那種甜甜的幸福滋味。
兩個人在一起,也不錯,就算吵架,也是為生活增添故事性。
或許是因為人終究抵擋不住孤獨,所以上帝為亞當造了夏娃,所以我們總是尋尋覓覓在找自己的另一半。
我戀愛過,也失戀過,在還找不到新的他的時候,我得學會經營一個人的快樂。
那麼,有一天,他出現在我面前,我們才能一起創造兩個人的幸福。
希望他不是個壞男人,因為我有些厭倦為愛哭泣,不過就算他有一點點小壞也無所謂,愛一個,總是會哭也會笑的。
就連愛自己,也是又哭又笑。
你們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