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突然對他人生活方式好奇起來。
“曉君,你下班以後通常做何消遣?”
記得有位知名已故作家說他平生最很“消遣”兩字,好似人生沒有其它要事可做,時間多到需要殺死,活得不耐煩。
此君是誰,已記不起來,我本人倒無這種想法,不是活得不耐煩,只是覺得人生說穿了也“就是這麼回事”,要道盡,三言兩語便可:生與死,悲喜交集。
消遣還是很必要的。
“到超市買特價商品。”曉君說。
“訓練自己當家庭主婦?”不像曉君這等人所做的事,我問得詫異。
曉君笑說:“才不,但與一堆太太小姐搶特價商品感覺很刺激。”
我大笑。“不失為調劑身心的好消遣。”
曉君接著說:“而且不傷身。”
“除此之外?”總不會天天上超市購物,那太浪費時間。
“偶爾到酒吧小酌,欣賞時常出沒的俊男美女。”
我點頭。“有意思,人間眾生相殊為可觀。”
“楊小姐最近做何消遣?”曉君反問我。
“打毛線衣。”我說。
她瞠目。“真不可思議。”
我眨眨眼。“我也這麼覺得。”
曉君與我相偕大笑。
對現代都會女郎來說,打毛線衣簡直是古董級消磨時間的方式。現代人誰興凡事自己動手。機器織出來的衣物物美價廉。
我們是有一雙手,但這雙手已不用來做瑣碎雜事,這雙手致力於塑出自己想要的面具。我們用面具迎戰生活,回到家,才卸除武裝。
我常認為這時代的女人是英勇戰士,無時不刻與生活搏鬥。
曉君拿出一張名片卡給我。“這是我偶爾會去的那家酒吧,還不錯,可以打發時間。”
“謝謝,我會參考。”我接過,湊近一看,這家酒吧叫作“下班塞車時”。
下班塞車時,我光顧這家曉君介紹的酒吧。
我只打算來這麼一次,因為這是曉君的空間。
我想每個人都渴望為自己保留一個秘密空間可以埋藏情緒,任何如意、不如意的事,皆可在此找到安慰。
我只是一時好奇,才前來打量,但並不願因此侵佔曉君的私隱。我當我在此是一名萍容。
在吧枱點了一杯威士忌加冰,想起曉君說這是一家有俊男美女出沒的酒吧,眼神不禁四處飄移起來。
我慢慢啜飲着酒汁,肩膀突然被拍了下,作賊心虛,我差點從高腳椅上跳起來。回頭一看,果然是一名英俊男人。
但這男人的面孔有些眼熟,我不禁叫出聲:“小美?!”
他同我一樣震驚,但他這人向來泰山崩於前尚面不改色。“雙喜臨門,真是你。”戈洵美,我高中同學。
“當然是我,真意外在此遇見你。”
他在我身旁椅子坐下。“我同你一樣意外。”
是該意外沒錯。高中畢業迄今,算一算,足足十年沒見過面,在這麼小的一個島上還能夠老死不相往來,簡直不可思議。
我招呼酒保。“給這位先生一杯威士忌加冰。”
他皺眉。“還沒吃晚餐就喝烈酒,不怕胃穿孔?”
“不怕不怕,胃出血都不怕,人生得意須盡歡。”
“瘋!”他探頭探腦,像在找什麼人。“你一個人?”
“誠如你所見。”我笑說。
他微怔。彷彿我不該這麼逍遙,早應被婚姻綁住。“單身至今?”
“嘿。”我推他一把。“更不上道。”暗示我銷不出去?
“少來,楊雙喜忌諱過什麼?我又不是不認識你。”
也許是遇見老友,我格外開心。“小美,你好不好?”
“別那麼叫我。”他擰起眉。
我知道他一向討厭人這麼叫他。但是--“計較什麼?我又不是不認識你。”
我嘻嘻地道。
他舉高雙臂。“算了算了,男人不計女人過。”
我猜他接下來要說: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男人通病!
“你還沒說呢,這幾年你好不好?”
“一半好。”
有一半好已是萬幸。這世上很多人連想得一半好都沒有福分。
我注意到他光溜溜無飾物的手指。“還是王老五?”
他舉杯牛飲,看來心情有些鬱卒。
他問:“你們女人是不是就只會關心男人結不結婚?”
“一般人都是這樣……”等等……他說“你們女人”?看來這男人似乎正為某個小姐大傷腦筋。我嘿嘿笑問:“有美一人,清揚婉兮?”
他乾笑。“美人沒有,母夜叉倒有一隻。”
我突然明白了。小美已有了伴--吵架中。“你平常不到這種地方來的吧?”
今天是來買醉消愁,正巧遇見了我。
“家教甚嚴。”乾笑變苦笑。
“妻管嚴?”
他沒有否認,是默認了?
“打算結婚嗎?”我問。
“她想結婚。”他說。
“你不想?”
“不--”他責怪地看我一眼。“問那麼多做什麼?”
“關心你呀。”
他翻白眼,向酒保說:“給這位小姐一杯雪莉酒。”
“等等,我不喝雪莉,有誠意的話,威士忌加冰。”想堵我的嘴?
他掃我一眼。“威士忌太烈,女人別喝太多。”
我真好奇,一直以為這位同學會一輩子當王老五,如今看來,他竟像是個為情所苦的男人。
“你以前沒這麼細心啊,是因為有了對象的緣故?”若是,我真要好好認識那位小姐不可,能將戈洵美這號大木頭調教成這樣,實是可敬。
“休想套我的話。”他瞪我。
不說,那我自己猜。“她要跟你結婚,而你不肯?”
他不出聲。
“為什麼不?如果你愛她的話。”
他不語。
我推他。“喂,你也說說話,一個人唱獨腳戲多沒趣。”
他抬眼。“那麼你告訴我,女人為什麼需要婚姻?”
看來他為“婚姻”所苦。
這是個好問題--女人為什麼需要婚姻?
我思索良久,回答說:“我可以給你很多答案,例如女人偷懶,需要男人負擔她的生活;又例如女人渴望安定,希望男人提供保護……”
“聽來男人像是冤大頭。”
我聳肩,“即便如此,女人亦付出了代價。女人的一生將奉獻於家庭、丈夫和孩子,乃至失去自我與自由。”頓了頓,又道︰“但是現在很多女人甘願保有自由,婚姻不再是最重要的人生大事。”
他皺起眉頭,神情顯得萬分困惑。“但想結婚的女人還是很多,她們又是為了什麼?”
看來我的泛泛之論滿足不了他,他只想弄清楚為何他的她想要婚姻。
我笑說:“這問題你也許該親自去請教那位小姐。女人何等複雜,沒有一個女人能夠知道另一個女人心裏究竟在想些什麼?”
他突然間大笑。“看來我問錯人了。這問題問任何人都可以,就是不該問你。”
“為什麼?”我好奇地問。我不懂。
他撐着肘看我。“你也打算不婚,不是?”
“你在暗示我年紀老大?”
“豈敢,我們同年。”
同年,但不同樣年輕,女人向來老得快。
我說:“一般二十八的男人在事業上已小有基礎,可以準備與愛侶共組家庭,養育兒女。你還算年輕。”
他說:“一般二十八歲的女人事業上不必有什麼成就,如你所說,她可以把生活重擔轉移到男人身上,唯一一個人生目標就是替這男人生兩個孩子,並且養育他們長大。我們承受的壓力因性別而有不同。”
“瞧,你(你)觀念多腐舊。”我們同聲。
“彼此彼此。”我們同病相憐。
“唉。”我們同嘆。“乾杯。”
杯碰杯,發出清脆響聲。
“其實,現在的女人並不一定都想當家庭主婦。”我說。
“她不是。”他說。
“哦?”
“她跟你一樣事業心很重,兩年內連升兩級。”
我低呼!“看不出來你會喜歡這種女強人。”
“剛認識她時,她小鳥依人,但我隱隱知道她有這份資質。”
“你不能接受她的轉變?”
他又瞪我。“我豈是那種心眼之人。”
我吶吶。“十年沒見面了嘛,我怎麼知道你跟以前還一不一樣。”
他哼聲。“休小看我。”
我吐吐舌。“照你這麼說,她應該不是那種很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才對。”這樣的女人會想結婚?
“詠賢不是,她堅強。”
“喔,詠賢,好名字。”終於得知女主角的芳名。
他斜眼看我。“你到底要不要聽?”
怪了,又不是我逼他說。若不是念及這男人嘴巴緊,難得這麼多話,必是心中有着無法解決的困擾,同學三載,感情又不錯,讓我想幫他個忙,否則才懶得理他。他深吸口氣,續道:“我們已同居三年。”
“三年!”我怪裏怪氣地道:“戈洵美,你好本事!”照此推算,他不就年紀輕輕便抱得美人歸。
“共同生活,熟知彼此習性,互相遷就配合……”
“但是你倦了,而她想要一個結果?”我臆測。
“不。”他搖頭。
我好奇不已。“要不,是怎麼回事?”
“我們感情沒變,長期以來,已習慣對方的存在,就像一對正常的夫妻……”
這回,我識相的不打斷他,讓他繼續說下去。
他耙耙頭。“詠賢想結婚,為這段感情下註腳,但我不願,我們為此吵得很兇,我怕盛怒中傷害她,只得閉嘴不說話,等她息怒……”他愈說頭愈低,臉埋進他手裏,聲音愈來愈細。
“小美、小美……”我輕喚他。“你為何不願?”
他抬起頭,苦笑道:“我想我是不願意改變。”
“改變什麼?”
“不願意改變目前的狀況,因為結婚,往往是愛情之死。”
我深深震撼住。
愛情之死……多可怕……
我想,我已有些能夠了解這位同學的心情。
你愛一個人,希望對方快樂,偏偏對方所要求的是你最不願付諸實現的東西,而你又不是不愛她……
愛情乃成人間煉獄一場。
我拍拍他頹喪的肩,他勉強振作起來。
“再一杯威士忌?”我問。
“酒鬼。”雖如此說,他也沒拒絕。
何必太嚴肅?喝點酒解解悶也好。我招來酒保。
喝酒時,他問:“雙喜臨門,你還記得陸承信嗎?”
“陸承信?他是誰?我該記得他嗎?”我笑問。一連三個問號在腦中盤旋,就是想不起一個對應的臉孔。
“你不記得了?”小戈一臉詫異。
“誰?”
他瞟我一眼。“算了,既然忘了就算了。”
“喂,別吊人胃口,”真不道德。
正想臭罵他一頓,誰知他竟然說:“這個人,你忘了就不必再問,反正我就算告訴了你,你恐怕也記不起來。”
結果,他還是吊人胃口。
但是他也沒說錯,沒過幾天,我是又把他說的那名字忘了。
我的腦子裏記了太多東西,一個不特別重要的人名,要我記住,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這實在不能夠怪我。
若果為這種事怪我,那我這輩子欠的債,真真三生三世也還不清。
我不記得小美提到的那個人。
但我想我永遠不會將眼前這男人忘記。
小美家中有人等門,先離開了,我多賴了一會兒,離開酒吧時,天色已晚,也沒再塞車。
我望着酒吧招牌“下班塞車時”,不禁會心一笑。
誰願意當一尾下班的魚,被困在車水馬龍的死潭水中發臭發悶?想必這老闆亦是性情中人。
與其困坐車陣中,不如下車到酒吧里點一杯酒。
正當舉頭望招牌的同時,一個極性感的聲音出現在耳後。
“沒想到你會來這裏?”
我全身寒毛似貓兒般豎起。這聲音、這說話的調調,我印象之深像是前世已認識。
我不願轉過頭,但要花上好大的勁才能剋制自己回頭看。
彷彿知我心事,男人在身後嘲諷:“怕我丑,破壞幻想?”
我囁嚅道:“白居易?”
像說行話一樣,那人道:“相逢何必曾相識。”
我驚喜萬分我原不知道我會這樣歡欣見到他的出現--現在我知道了!
我回過頭,對上那張過分狂野的俊臉。
他有一雙像是隨時隨地都要調侃人的壞眼睛,迷死人。
“我說過我們會再見面。”
我從他眼中讀出:“但沒料到會是此時此地吧?”
他笑彎了眼。“不再有人比你更知道我。”
我沒那麼好騙。“我不知道你,你是誰?你是什麼人?”
他開口答我:“康洋,愛你、與你愛的男人。”
愛情是天生註定好的。什麼人會對什麼人動心,完全是不可抗拒的事,不是在定好的人,約會一百次也還是要分手。
康洋……是的,我相信我會愛上他。不是昨天就會是今天,不是今天也會是明天。
而也許,在露台那一夜,我已經心動。
康洋是“下班塞車時”的老闆。
我約會的時間全給了他。
我們有時在酒吧里一起調酒給來客,有時在打烊后一起酌酒。
不沾酒時,我們開飛車逐落日,有時也被警察追;有康洋在,犯罪好似也成了一件有趣的事。(這真是不應該,小小懺悔一下。)
飛車累了,就窩在車裏看海潮,肩靠着肩,分享那種只合宜存在於情人間的親匿。
我好似從來都沒有這麼年輕過,與他在一起,上山下海,無有不敢去的地方。康洋帶我上翡翠灣玩飛行傘,起初我不敢,但看他飛得那麼好,幾次下來,忍不住也想上場試試。
康洋是中華飛行運動協會的會員,我在他的指導下,很快就上了手。一開始飛向藍天--完了完了,從此我愛上飛行的滋味,再也不願放棄。上司看我工作心不在焉,頻頻關照。
我不答不怒不忿不在乎,笑得像花痴,他以為我發病,放我十天長假,勒令收假歸來之時,務必將病情控制住。他還需要我為他賣命。
我樂得收拾行李,與康洋出海去。
他太懂得享受。
我們乘私人遊艇,從基隆港出海,到花東太平洋去貫鯨。
看見遊艇時,我本以為是租來的,想想不對,他駕駛技術極熟練,對待這船像對待自己的財產似的自在。
我問:“酒吧生意這麼好,買得起私人遊艇?”這種船,在台灣似乎尚不流行。太招搖。
他逕是笑,不否認也不承認。
疑心在看見成群的鯨豚時被我拋得一乾二淨。我抱着他又跳又叫,活像劉姥姥入大觀園,一副老土。
“喔,雙喜,你真可愛。”他圈摟住我,不住地吻我、吻,直到我忘記了鯨魚、忘記了海洋,眼中只剩下他。
“康洋,我們永遠留在這裏永遠不要回去。”
這裏是人間的失樂園,在這個地方,可以不計較誰愛得多,誰愛得少?可以不管未來如何,甚至可以不問彼此的名。我真願意相信愛情在這裏能夠直到永遠。他笑而不答,一雙眼盛着足以將我溺斃的滿滿愛意。
我閉着眼,趴在他身上,享受着海風與陽光。
舒服地嘆了口氣,我呢喃:“康洋,我已很滿足,我永遠不會忘記你。”
很多人一輩子連愛是什麼也不知道。曾經深愛過,已經足夠。
收假回來,我迅速進入平時備戰狀態,一切運作恢復正常,上司直呼“萬幸”。
“楊小姐,請看這個。”曉君拿着一本雜誌出現,翻開其中一頁。
我瞥了一眼上頭的俊男美女,笑問:“曉君,你想告訴我什麼?”
“康洋不只是酒吧的老闆,他是冠亞集團的少東,前不久已和環球金融的千金訂婚,婚期就在下禮拜。”曉君怕傷了我,含蓄地道:“楊小姐,衷心希望你們只是朋友之交。”她近在我身側,我一切活動都瞞不了她。
“如果我說不是呢?”我與康洋,不單單隻是朋友。
“早日忘了他。”曉君勸我。
我搖頭。“不可能,回憶太美好,忘記多可惜。”
曉君急了。“但是他騙你……”
我道:“他沒騙我。”
她悲憤有加。“我替你不值啊。”
我仍是搖頭。“我覺得很值得。”
“值得?”曉君怪聲道。
我笑道:“是的,很值得。”我們有過的一切十分美好,在最美麗時結束,是愛情最好的結局。
我談了一場美麗的戀情,感覺非常滿足。像是找到過一雙合適的鞋,穿它去看電影。雖然這雙鞋壞了、舊了,但美好的回憶依然不褪色。曉君呆住。
她不懂,我知道。
但無所謂,這原不關她的事,她有自己的人生要走。
那麼,後來呢?
這麼美的一場戀情卻不能有所結果,看在許多人眼中,都深感抱憾。
我不知道故事是怎麼流傳出去的,每回有人聽到這裏,便來追問我--“後來怎麼樣了?”
或者更有多事者,不甘心“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硬要替它添上一個結尾,內容大要無非是--
康公子拋下億萬家產及未婚妻,為追求真愛,與本人私奔結婚,生下一堆娃娃,最後終於得到康家諒解,重回豪門,一家人重此過着幸福怏樂的日子。
多無趣!我回以冷笑。
後來怎麼樣了,干卿何事?
警告諸位別企圖用番茄丟我,否則可有人會找你拚命喔。
不信?
好,有膽咱們試試。
我拔嗓高喊:“陸承信快來人,有人要欺負你親愛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