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想要私隱?那麼就別選擇住在小鎮。
——摘錄自一篇小鎮生活品質的調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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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後的小夏嶺山,蟬聲聒絮,綠意盎然。
一輛計程車停在山下,不久,通往山坡項的小徑上,一個人影正緩緩地移動着。這人走得不快,但步伐很穩定,直走到山頂處才停下來。
大橡樹百年如一日地張着強壯的枝葉,守護着山嶺下的夏日小鎮。
「我回來了。」樹底下的男子輕輕撫着橡樹的枝幹。
一陣微風吹拂過樹梢,風中彷佛有個女子輕輕的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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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踏上位於小鎮邊界的小夏嶺山,過去曾經熟悉的許多感覺就一點一滴地回來了。像是曾被剝離的血肉再度附着在骨架上,身體內每一個細胞都為那劇痛發出無聲的吶喊。
他想像過很多次關於回來的場景,只是從沒想到,當那股曾被自己強迫剝離的熟悉感一一回到身體中時,會痛得那樣令人想要掉淚。
他回來了。
當年離開時,他曾以為自己再也無法回到這個地方。
而日子一年一年地過去,睽違十年,他終究還是無法抵擋那股催促他回來的力量,終究還是回到了這個他曾經有些憎恨的地方。
當然,在諸多的記憶里,不全是痛苦的。有時,他甚至懷疑是自己將那份不愉快的經驗想像得太過,以致於失去了面對它的勇氣。
終於還是回來了。不過,會被揍得很慘吧?
依他對她的了解,如果不把他扁成豬頭,恐怕是不會輕易原諒他的。
當年她說得很清楚,如果他真選擇一個人離開,那麼她絕對不會原諒他。
那不是開玩笑的話。他一字也沒忘,也很清楚自己將要面對的將是怎樣巨大的風暴。
天底下有哪個人會這樣愚蠢,明明清楚會被扁得很慘,卻還是回來受死?
不止一次,他問自己,真有必要放棄所擁有的一切,只為了回到這個多年前他曾經也是不止一次想要逃離的地方嗎?
他找不到答案。
手掌下的大橡樹與這片山嶺,曾經是他的避難所。他喜歡來到這裏,想像自己有一天會越過這座山,到山的另一邊去尋找屬於自己的世界。不需要太大,小小的就好。他只要一個小小的,能名正言順屬於他、也接納他的地方。
十年後,他得到了過去的他曾經想要擁有的一切。
成就、財富、地位……可卻不明白為何當夜闌人靜時,他會為自己辛苦付出努力才擁有的一切感到心碎?
當年他毅然決然離開這個屬於別人的小鎮,不就是為了換取那些夢想嗎?
為什麼當他明明已經得到了所有過去想要擁有的一切時,卻還是在那些回憶的夢裏,夢見最後一次爭吵之後,她對他說過的話?
「我再問你最後一次,你真的要走?」她問。
「我已經決定了。」他說。
「如果你真的決定要走,那麼就走吧,走得遠遠的,永遠別再回來。」她最後告訴他。
那不是他想聽見的話,但是他還是走了。
他以為他做得到。以為能忘掉這裏的一切,從頭開始,用自己的雙手去建構長久以來的夢想,獲得自由與歸屬,即使那意味着他必須忘掉一切,以免因為過去的陰影而失敗。
他真傻,竟然以為他真的做得到。首先他就無法忘掉她不是?
當年他剛離開時,曾經陸續寄過幾封信想要挽回己然決裂的友誼,但寄給她的信,全都石沉大海。
懷疑她根本不看信,於是他改將信寄給她最好的姐妹淘,卻在不久后收到一個回訊。信中,小月只提到,娃娃根本不願意看他的信。那個迴音像是一把刀,將他們唯一一條聯繫的線給徹底切斷。他忘了自己為何不再試圖與小鎮保持聯繫,大概有一點賭氣吧;他再一次告訴自己最好把過去的一切都忘記,畢竟他有新生活要適應,而一個人在國外過生活並不容易。
日子久了,他以為自己總該可以忘了。
但每當才出現這樣的念頭,記憶中那個女孩便又會出現,迴旋不去。
不管試過幾次,她總是留在他最深的夢境。他的每個夢裏都有她的存在,他甚至不確定自己想不想將之揮開,畢竟他只剩下在夢中才能忘情地思念。
有時候,她會以六歲的孩童面貌出現。
有時候則變成十來歲的少女。
還有時候,他還彷佛夢見成年以後的她。
雖然看不清楚臉孔,但他知道那仍然是她。
儘管在夢裏他時時見到她,但在現實生活里,他卻不敢知道任何有關她的消息,深怕……怕些什麼,他總不敢深入臆測。但他知道,若不是前些日子意外地在唐人街的書店裏看見了一張不知怎麼流傳到小鎮外的太陽報,報上刊登了一則租屋啟事,他可能不會決定回來看看。
這是一件十分突然的事,卻又好像是一個等待了太久的機會終於來臨。
那是春花奶奶雜貨店樓上空房的租屋啟事,只有個大略地址,甚至沒有附上電話。因為小時候常去那裏買零食的緣故,所以他一眼就認出那地點是春花奶奶的雜貨店。
在腦袋還沒能清楚思考之前,正巧電話就在旁邊。
他已經忘了當時他正準備打電話給誰,他只知道,他撥了一組腦海中依稀記得的號碼。
電話竟然接通了。
電話那頭傳來春花奶奶年邁但依然精明的聲音。
那證明了他的恐懼。他真的從來沒忘記過去十年在小鎮所發生的「任何」事,甚至包括一位雜貨店奶奶的電話號碼。
然後他就莫名其妙地租下了屋子,並在租下屋子后,覺得自己可能做對了這十年來唯一該做的一件事,因而鬆了口氣,並傻笑了好半天。
當年他曾天真地以為,離開小鎮后或許會讓自己變得更好、更值得被愛。可他花了十年的時間卻終究發現,他只是變成了一個連自己都感到陌生的人;而那絕不是他離開小鎮的初衷。
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他才了解他在追尋的過程里,可能找錯了方向。
於是,他決定再回來看看,回到這熟悉到深入他骨髓里的地方——有她所在的夏日小鎮。
過去他提不起勇氣告訴她,當年他之所以必須離開的真正原因。
只不知現在的她,是否仍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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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那輛這禮拜第二次故障的古董野狼125牽到「龍兄虎弟」機車修理行時,方心語壓根兒沒想到,今天會是個厄運連連的日子。
遠遠的,阿龍——本名張天龍的修車行老闆——遠遠地就看見娃娃辛苦地推着車子往這方向來,連忙放下手邊的工作,奔上前去,幫她把機車推進修車行里。
「老野狼又鬧脾氣啦?」
「八成是。」娃娃喘了口氣才說:「騎到一半突然就熄火了。阿虎呢,怎沒看到人?」
「去幫國雄叔的兒子修理機車啦。」
「喔。那這輛老野狼就先放在你這裏,我晚一點再過來拿。」
「你趕時間嗎?」
「不趕。」
「那我現在立刻幫你修。」
「不用啦,你剛不是在修其他客人的車?」
「那個等阿虎回來再弄就好了。」
「插隊要加錢嗎?」
「不用啦,大姐,哪敢收你的錢。」
「不管。這次再不收,我就不准你動我的老野狼。」
已經將車子放倒在地的阿龍面有難色地道:「阿姐,你別為難我啦,你明知道我真的不能收你的錢。」
「為什麼不能?」娃娃瞪大眼睛。「雖然以前你們兄弟倆老是被我打着玩,可那是以前嘛,現在你們都洗心革面當好好先生了,我又不會故意找人麻煩。」還老叫她「阿姐」勒。有沒有搞錯!她年紀比較小耶。
阿龍搔搔剪得短短的頭髮。「話不是這樣說的啦,大姐。以前都是我們兄弟倆不懂事。」
才「出草」沒幾次就遇上這個抱着「必勝」決心的女戰士,還每次都輸,丟臉丟到太平洋不說,最後也只能摸摸鼻子承認不適合當壞人,洗心革面了。
娃娃翻了個白眼。「沒必要這麼謙卑吧,張『機車』老闆。說吧,是不是需要我幫什麼忙?」
「沒、沒啦。」說得吞吞吐吐的。
那就是有嘍。「到底什麼事,就說咩。」
「那個,聽說……杜小姐最近在相親……」
「杜小姐……」哪個杜小姐?很有水準的樣子。她認識的姓杜的也才一個。突然腦袋開竅。「你是說杜小月?」
冷不防,阿龍居然臉紅了。
只提到名字就臉紅,還問小月相親的事?很可疑喔。
「小月相親的事,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耶。」起碼有半年了吧。這傢伙,到現在才敢問啊?「你問這做什麼啊?」
阿龍又搔了搔頭,才說:「我聽秀秀姨說,想幫她介紹……」
「秀秀姨一直都想幫她介紹,這沒什麼啊。」不只小月,秀秀阿姨想幫鎮上每一個單身女子介紹,當媒人婆可是她的終身副業兼興趣咧。
「我是想問一下,杜……小月小姐不知道比較鐘意哪一型的男倫。」真是!他一緊張就會冒出台灣國語。「我有一些男的朋友,可能她會喜歡。」
「然後呢?」娃娃又問。
「然、然後……就沒有什麼然後了哇。」該說的暗示性的話,他都說了啊,難道真要他挑明了?不行啦,他會「歹勢」。
再不解風情的人,也不難看出阿龍對小月的情有獨鍾。
娃娃決定先放他一馬。「好吧,讓我想想。小月喜歡的應該是那種很聰明、有書香氣息、每天都會洗澡、不抽煙、不喝酒又老實的『男倫』吧。」故意停頓了下,等待着阿龍的反應。
只見阿龍越聽臉越白。很聰明?有書香氣息?好像都是他不熟悉的事。但是他有每天洗澡,也早早戒了煙和酒。至於老實……嗚,他天生一副壞人長相,要看起來老實……還真的有一點先天上的限制啊。
將他的反應全看在眼底,娃娃插嘴安慰道:「當然那些條件都只是參考用的,我畢竟不是小月,也不能說百分之百了解她。不過如果你真的有適合介紹給小月的朋友,一定要鼓勵他勇敢採取行動啊,要不然說再多都沒用,不是嗎?」
永遠不表白的暗戀,是不會有結果的。即使是電車男也要有勇氣踏出第一步,才追得到人家愛瑪仕吧。
「嗯、嗯。」可他、他就是鼓不起勇氣啊。
看着阿龍百般掙扎的模樣,令人忍不住亂同情一把的。
「唉,我說張老闆,你也真是好心,光想着『別人』的好事,那你自己勒,算一算,你也三十而立了吧,什麼時候把巷口的阿珠娶回家呢?」
阿龍連忙否認。「我、我沒喜歡阿珠啦,你別亂說啊,阿姐。」
她豎起眉毛,訝異道:「難不成,你喜歡的是我?」
「我、我怎麼敢!」
「為什麼不敢?怕我太凶?」
「不是啦。」嗚,雖說從小就被欺壓的陰影,讓他到現在對這小姑娘都還有點怕怕的。
「真的嗎?」她懷疑地看着他。「其實,說實在的,我也真該找個對象了,既然你認識那麼多男性的朋友,不妨介紹一、兩個給我吧。我跟小月不一樣,我比較鐘意那種愛在心裏口難開,頭好壯壯,跟喜歡的女生講話會結巴的、可靠又顧家的好好先生。你沒有沒認識這樣的『倫』呢?」
「這、怎麼好像在說我?」阿龍搔搔頭髮剪得短短的頭。
「怎樣,不行哦?」還一副很嫌棄的樣子溜,有沒有搞錯啊。
阿龍猛烈地搖頭。「不可以啦,我喜歡的是……」
「是誰?」就說出來吧。
唉,敗給她了。「唉,阿姐啊,一定要我講出來嗎?」
「你不講出來誰知道啊,大哥。要小月真的嫁掉了,你可別哭給我看。」
「唉,不、不會吧?」這樣說會讓人家很擔心溜。
「不想哭就要主動一點。」都多大了還要人教嗎!
「我、我怕她拒絕我。」他學歷不高,腦筋也不好,條件實在不怎麼樣。
「那你就等到她嫁人了,你再來包紅包好了。」娃娃涼涼地說。
「再、再給我一點時間啦,我還沒準備好……」不想再繼續討論自己的感情問題,阿龍連忙轉移話題到最近鎮上當紅的話題上。「對了,阿姐,聽說那個人——」
意識到阿龍想說什麼,娃娃立刻阻止他。「閉嘴,不要再提醒我了好嗎!」
阿龍再度搔了搔短短的頭髮,突然有點替她擔心的說:「可是你都不會好奇嗎?也不想知道他現在有對象了沒有?」
一刀就砍進她的心裏,好樣的。「他有對象沒有關我什麼事?」裝傻。
「這樣你會輸給他呀。」他不是非常清楚他們兩人之間的恩恩怨怨啦,可大家口耳相傳之餘,多少都會走漏一點風聲。這在夏日鎮上也算是人盡皆知吧。
「為什麼我會輸給他?」她最討厭輸了。
「這很正常啊。」阿龍說出一般人都會關切的事。「十年了耶,又不是三歲小孩,他現在也快三十歲了吧。」
二十八,她悄悄更正。那個男人今年滿二十八歲。
「你相信我,阿姐,我也是男人啊,所以我知道男人到了這個時候,都會想成家立業,所以說要是他已經結婚了呢?」就說是生物本能吧。
娃娃愣了一愣,才嚴肅地道:「那我就嫁給你。」
手中的扳手「匡當」一聲掉在地上。「阿姐,你、你不要開玩笑啦!」
「誰在開玩笑了,我看就這樣說定了。」娃娃臉上有着決絕的表情。「你說得對,我怎麼可以輸給那個背信忘義的小人。如果他真的帶了老婆回來,你就跟我去結婚。」
「阿姐,我、我心有所屬啦!」剛剛不是才討論過了嗎?
娃娃瞪他一眼。「那你最好在那之前趕快死會,不然我也是說真的。」
阿龍開始後悔提醒這位姑娘了。「唉,不要說得這麼恐怖啦——」
「喂,有大消息!」外出修車的阿虎慌慌忙忙地跑回來,沿路還一直大喊:「哥啊,有大消息喔!」
突然有不好的預感。娃娃肩膀一僵,還來不及把耳朵搗起來,就一字不漏的聽到了。
「我剛回來經過春花奶奶的雜貨店,就看見『那個人』已經回來啦,現在大家都跑去看——」阿虎一路放送新聞,一路奔回修車行里,直到看見站在裏頭的人才突然煞車,以及,閉嘴。「阿、阿姐……」
呼吸困難。她呼吸困難。儘管從前幾天聽到這消息起就明白,這一天遲早會來臨,但當真的發生時,還是很難以面對。她竟然感到呼吸困難。
猛吸了一口氣,再吐出來。她鎮定地從口袋裏掏出兩張千元大鈔,塞進阿龍的上衣口袋裏。
「別再把錢退給我,要成家立業的,知道嗎!老野狼放你這,修好了再通知我。再見阿虎,你今天看起來不像平常那麼帥。」竟然給她帶來壞消息。
說完,她就轉身走了。留下兩兄弟在機車行里,嘴巴合不起來。
「啊,啊,那個阿姐怎麼會在這裏?這麼湊巧……」
阿龍手腳俐落地換下火星塞,順便再更換了一條老舊的皮帶。
為了避免這輛老爺車下回太快帶着主人回到這裏,他最好把車上能換的零件都給換新。說真的,短時間內,他不太想看見那個正在氣頭上的姑娘。尤其她氣的對象還是當年那個白臉小夥子,倒霉才捲入他們兩人掀起的風暴中。
突然想到剛剛說過的事,阿龍趕緊問:「對了,阿虎,那個姓官的小子是一個人回來,還是帶了女人回來?」
阿虎努力從驚嚇中恢復過來,試着回想當時的情況。想了半天,終於決定放棄。「我也不確定。當時那裏人好多,哪能看得清楚誰是誰。」
只除了看見一堆黑壓壓的人頭和四處亂甩的拖鞋——當時雜貨店外一堆人根本是拖鞋穿了就跑出來看熱鬧的吧。
阿龍聞言,不禁擔心地從沾滿黑油的地板上跳了起來。「慘了我。」
「怎麼了?你怎麼會慘?」阿虎摸不着頭緒地問。
「那個阿姐剛嗆聲說,如果姓官的那小子帶老婆回來,輸人不輸陣,就要押我去結婚!」
「啥米?你沒跟她說,我阿虎願意,我一百個願意嗎?」
沒空理會阿虎的少男心情,阿龍放下鉗子,喃喃自問:「我是要先收拾行李落跑,還是要去雜貨店探探究竟啊……」
「走,我們去搞清楚狀況!」阿虎一躍起身,準備為自己沒希望的戀情而戰。
「也好。先去看看他到底有沒有帶女人回來。」
不然,開玩笑,他張天龍真的已經心有所屬了啦,他絕不接受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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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我聽說那個人回來了,這次是真的有看到人了,不是捕風捉影了說。」
不該走路回家的。娃娃頭痛地想。
沿路上,每個遇見她的人,都停下來想告訴她鎮上最新的「新聞快報」;而且報完新聞后,還圍在她身邊不走。
已經嫁作人婦、目前有孕在身的高中排球隊隊長珍珍與一群年紀從二十到五十不等的婦運會成員在半路攔住她,劈口就罵道:
「好可惡,居然敢這麼大搖大擺的回來,好像這裏是他的家鄉一樣!」
「這裏本來就是他的家鄉啊。」儘管內心激動,但娃娃還是理智地陳述事實。
「別再強顏歡笑了,其實你很想哭吧。」珍珍很有正義感的拍拍她的肩膀。「走,我們現在就陪你去找那個負心漢算帳!」
「笑話!算、算什麼帳啊。早八百年他就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了。」
什麼負心漢,真是笑話。充其量,她在他心中根本就是個微不足道、隨時可以拋棄的朋友而已吧。他並沒有負她的心。
「別逞強了,娃娃。有我們給你當靠山,只要你一句話,我們大家馬上就去海扁那個傢伙。」
「呴,真是越說越離譜了。我要回家了,不過還是謝謝各位的關心。」如果這份關心能少一點就更完美了。
然而珍珍非但不走,甚至還決定要在今天展現她對朋友的「義氣」。她轉身號召鎮上的婦女同胞。
「姐妹們,咱們今天就為娃娃去討個遲來的公道!」開什麼玩笑,十年的青春耶!可不能白白等待。
珍珍一呼百應,轉瞬間,一支聲勢浩大的娘子軍便氣勢高昂地準備去討伐她們心中認定的負心漢了。
娃娃立刻抗議。「拜託,你們該不會以為我在等他回來娶我吧?」真是誤會大了。大家到底是怎麼會有這種荒謬的想法的?
珍珍眯起眼睛。「不然你為什麼還沒結婚?娃娃,你騙不了我。可還記得我高中跟你練習對打時,你想攻哪一邊,我都看得出來。」
「那是因為我沒打排球的天分。」事隔十年,如今為了大局,終於不甘不願地承認。
然而這句供詞並沒有受到在場女性陪審團的「青睞」,而且現場還越來越多人加入陪審的陣容。這可不是一般快閃族的噱頭。
娃娃想跑,卻被身材高挑的珍珍緊緊捉住,並在越來越多人的簇擁下,向春花奶奶雜貨店全速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