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一名鄉幹部自曝地方計生“吃人怪圈”
我是一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鄉幹部。在我們當地,一些計生部門和基層政府沒有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對意圖生者睜隻眼閉隻眼,一旦生成為事實后“繳錢了事”。違法生育越多,他們的“罰款”(社會撫養費)收入越多;徵收越多,他們可支配資金也就越多,於是形成了一個“吃人怪圈”:哪裏違法生育的人口越多,哪裏計生部門的獎金福利就越高,他們吃飯、用車就越瀟洒。如果沒有人違法生育,不但鄉鎮計生辦和鄉鎮財政減少了收入,一些吃慣了小惠的幹部也就吃不到好處了。
上有國策下有對策
在當地農村,哪家想生,這家人就會悄悄塞5oo元或1ooo元的紅包給村支書、村主任或者村計生專干。幾個村幹部得了好處,對其違法生不聞不問,甚至幫忙撒謊逃避普查和上級追查。孩子一旦生下來,這家人還得拜託村幹部找鄉計生部門的人談“罰款”數額。這時,村幹部就做起了順水人情。
按照規定,對生者要徵收社會撫養費,農村居民按當地人均年純收入的2~6倍徵收,實際收入過當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按其實際收入的2~6倍徵收。一算賬,生一個孩子,在我們當地至少要繳2萬多元,一般家庭根本承受不起,即使有錢,誰不想盡量少繳?於是,便找熟人牽線搭橋,約請鄉計生辦主任“勾兌勾兌”。計生辦主任飯一吃,好處一得,就表態了: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賬上該收的錢一分不少。但是,你實際可以只繳1萬元或者1.5萬元(還有的更少),我就給你出生證明單上蓋章,你就能去派出所上戶口。欠的賬雖然存在,但我可以不在全鄉未繳清社會撫養費的名單上記你。只要我當主任,計生辦就不會再去你家追討。說是賬掛着,實際上關係熟了,工作移交時就將其從未繳清人員的花名冊中抹掉。
生現象“細水長流”
在我們當地,從違法生育戶徵收的社會撫養費按照縣計生委得4o%、鄉鎮得6o%的比例分成。而那些沒有稅收經濟支撐點的鄉鎮,為了完成上級規定的稅收任務,只好把徵收社會撫養費當做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我所在的鄉有四五萬人口,一年這筆收入總計在2oo萬元以上,占本級財政收入的“半壁江山”。越是經濟落後的鄉鎮,計劃生育徵收的社會撫養費所佔同級財政收入比重就越大。為了保證財政收入有“活水”,鄉鎮領導嘴巴上雖然把計劃生育工作強調得很重要,心裏卻對生現象“細水長流”默認了。我們當地多數鄉鎮按照徵收社會撫養費總額的1o%~15%返還給鄉鎮計生部門作為工作經費,所以計生幹部更是巴不得生“細水長流”。
計生部門成了“肥差”
於是,計生幹部私人腰包鼓了,計生部門的經費多了、福利好了,鄉鎮財政收入也增加了。我們當地的一個鄉,計生辦共6人,每年工作經費開支在五六十萬元以上。6個人的計生辦養了一台小轎車,說是用於公務,實際根本下不了村,主要供計生辦主任一人專用。僅小轎車一項開支,一年就要3萬多元。
鄉鎮幹部中有不少人削尖腦袋想進計生部門,想當計生辦主任的更是趨之若鶩。有群眾說,你只要看鄉鎮幹部中打牌最大的,請客最大方的,用錢最瀟洒的,那就是計生幹部。為了佔到這個肥缺,我們當地曾經有一名因經濟問題被組織處理了2次的計生幹部,後來競爭上崗還要去爭計生辦主任這個“高風險位子”。許多鄉鎮幹部感慨,“當計生辦主任,比當鄉鎮副職肥實多了”。
摘自《職工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