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七十 情人方鈴

第十六章 七十 情人方鈴

忘掉一個自己不再愛的男人,其實很容易,只要你想忘掉他。可忘掉一個自己愛着的男人就會很痛苦,心也會隨之而碎掉的。方鈴和肖敏都在忘掉,可兩人卻是截然不同的心情,一個是丟掉包袱后的輕鬆,一個就是撕心裂肺的疼痛了。

這幾天方鈴認真地修正了內務,把顧元華留在這裏的東西統統打包封閉了。又找人把門鎖重新換掉,她這才覺得輕鬆了,一種卸掉重擔后的輕鬆。雖然這是顧元華買的房子,但卻是在她方鈴的名下。站在客廳的中央環顧四周,方鈴輕輕的嘆了口氣,然後自言自語地說:

“咳!三年的青春,就值這一所房子!女人真是悲哀啊!”

躺在孤獨的床上,她知道顧元華再也不會到這裏來了。因為他很男人,是從不把失落說給別人的。最早愛他的時候,追求他的時候,方鈴的目的其實也很單純,因為他太像那個叫她今生今世都不會忘記的男人了。她想重溫那一段舊夢,想把失去的找回來,最初的想法就這麼簡單罷了。

如今躺在這裏,也許是因為寂寞和孤獨,她忽然又想起了他,也想起了那個男人。沒有那個男人,她的生活也許就是另一條軌跡了。

那還是她十八歲時候的事情,十八歲正是女孩子的花季,亭亭玉立的方鈴卻過早地品嘗了生活的艱辛。方鈴出生在一個遙遠的南方小鎮裏,十三歲時她的父親就生病去世了。她母親靠着做售貨員的那點兒工資,帶着她和弟弟艱難地生活,因此高中畢業她就開始工作了。後來的大專文憑還是在職高拿到的。

回想十年前的那些經歷,她心裏又涌滿了酸楚。那時候好一點兒的工作就已經考慮文憑了,因為文憑低她還在家待業了好一陣子。在她媽媽的不斷努力下,她終於得到了第一份工作。當然是一份很差的工作,那是在一個不大的飯店裏做服務員。為了幫助媽媽,她還是高興地去了。可沒想到她在那裏工作還不到一年,那個小飯店就倒閉了。

她又開始經歷待業,又開始感受媽媽的壓力和苦惱。後來終於在她小姨父的幫助下找到了另一份工作――導遊。總部離她小姨家很近。

面試很順利,那一天中午就是她小姨夫帶她在外面吃的午飯。午後的暖陽明媚燦爛,把她陰鬱的心情掃光了。

吃過午飯他小姨夫開着單位的公車還帶她去了海邊,海,其實離她居住的小鎮很近,可她卻從來沒有這樣安靜地在沙灘上坐過。那天她小姨夫跟她並排坐在一起說了很多話,有關懷、體貼、更有知心。甚至於談到了男女之間的愛情。她覺得他像父親更像她心裏幻想的那個男人。黃昏的時候他們已經親熱的偎依在一起了,可那時她覺得他更像父親。那一天她覺得自己很幸福,是從來沒有過的幸福。

那以後的日子裏她開始想念他,那個比自己大了快二十歲的男人――她的小姨夫。可她心裏知道那不是思念長輩的心情,而是一種邪念。她盼望見到他,又怕見到他。那是一種煎熬,一種疼痛的幸福。

那是個小姨出差的日子,她忽然接到了姨夫打來的電話,當那渾厚的男中音響起來的時侯,她的心幾乎和那些顫抖的語言同時跳出喉嚨:

“鈴鈴,你在哪?我是小姨夫!”

“姨夫,我、我還在總部,過幾天要帶團去雲南!你、你在哪兒啊?”

這話說完她卻委屈地哭了。

想到這裏她開始臉紅心跳,那顆躁動的心又回到了從前。他們做了,做了不該做的事情。她不知道為什麼會把自己的初戀和童真都無條件的交給這樣一個男人。是因為可以撒嬌,可以依靠,可以任性地哭和笑嗎?還是因為在他面前不需要掩飾和偽裝呢?總之她需要這種關係,需要像父親一樣的男人緊緊地抱她,給她愛情。

她還記得那些落花一樣的鮮血,還有那條弄上鮮血的床單。他們笑着、鬧着在野地里把它燒了。她沒有一點珍惜和後悔,那全是因為愛。至今她依然懷念他,有時會感覺到心疼。因為這種關係總共只維持了半年。

她覺得自己愛他,是真心的。但她沒想過以後,也許這種**的關係註定就不該有以後。他忽然死了。

是神靈的懲罰,她相信!從那以後她就相信了。不然他不會掉到河裏淹死。那條經過鎮子旁邊的小河是他每天走的,三十年從沒有淹死過人。

還記得那個月光如水的夜晚,她在那裏哭了整整一夜。從那以後她就把自己的感情封存起來了。時間雖然淡薄了那段思念,但卻不能叫她更新自己的愛情。

二十八歲,她從來沒想過要跟一個年齡相當的男人談戀愛或是結婚。

顧元華很像她的小姨夫,只是老了一些,可當她意識到事情已經過去了十年時,她覺得他就應該老了,她認定是他,雖然他叫顧元華,可他依然是自己的小姨夫。還記得那次新馬泰之行,他們單位的旅遊是她帶的團,是老吳介紹他們認識的。他那時就是單位的領導。沒有什麼目的,她就是想要跟他好。一件還沒有愛夠的寶貝打碎了她想要找回來。就是這麼簡單。

顧元華一直認為是自己俘虜了方鈴,是自己下了一番功夫才得到了這個討人喜歡的小丫頭的。

小巧玲瓏的方鈴是江南水鄉的女子,像水一樣溫柔。當他們第一次走進同一個房間的時候,她忽然咯咯地笑了,轉瞬又傷心地哭了。他摟住她的那一刻,她嘴裏那些吳儂軟語顧元華根本沒有聽懂,包括她哭着叫他姨夫的時候。

兩年的時間也許並不算長,可顧元華已經夠了,因為他想要的是女人而不是女兒。方鈴也夠了,因為她找回的不是自己原來丟失的寶貝,而是一個能使人變形的哈哈鏡。他經常醉酒,經常無緣無故地脾氣,尤其經常失約。她承認在他完全清醒的時候很寵她,可近一年他完全清醒的時候不多了。

這個結局真好,對彼此都是那麼完美。她要感謝這個黃金周,感謝這次恰到好處的車禍。因為他們可以就此結束了。

顧元華是自動退出她的歷史舞台的。一個外地女孩子,只拿着個大專的文憑,就跑到北京這樣的大城市來混日子。還能在北京有個名正言順的家,有份冠冕堂皇的職業,這都是顧元華的功勞,她是不會忘記的。

方鈴的人生很平淡,也並不是女人中的佼佼者,所以能有今天,她還是很滿足的。滿足之餘,她也有一點懷念跟顧元華在一起的日子,因此她還去看了他。以後如果有機會,她也許還會去的。但那已經是普通朋友的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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