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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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515:09

我在爸爸五十八歲那一年強迫他退休,他的身體已經不堪負荷。而那一年我二十七歲,也就是兩年前。在我要升國小五年級的時候他曾經中斷過教職兩年,這之前有提到過,兩年後他又回到學校教書,這一教又教了十四年。都已經當上學校的教務主任了。

退休之後的他就像其他的老人家一樣,一閑下來就不知道該怎麼辦。家裏后陽台的花花草草在三天之內被他活活澆死了一半,地板每天都跟剛擦過的沒什麼兩樣,他的床鋪整齊到我曾經懷疑他不在家裏睡覺〈因為那看起來沒人睡過〉。他每天早上替自己煮一鍋飯,然後每一餐都到家附近的自助餐店去包菜回來,一鍋飯吃一天剛好吃完。

包菜是他一天當中最重要,也最快樂的工作。為什麼?因為他去包菜的時候可以找鄰居街坊聊天,那是他一天當中最不無聊的時候。

金城武有個手機廣告,說那支手機可以防無聊。他像個孩子一樣的跑去通訊行跟行員說他要買那支防無聊的手機。結果行員光是教他使用就花了兩個半小時,而且還教不會。

「那果然是一支防無聊的手機,」爸爸笑着說,「光要學怎麼使用它就得花兩個半小時,真的很防無聊。」

後來他還是沒有買,因為買了也不會用。氣炸了那個行員。

我曾經建議他到公園裏去跟那些爺爺伯伯們下棋聊天,他非常不願意。他說那些個老人家至少都比他大十五歲,而且每個人講話都有很重的外省腔,他怎麼努力用力使力費力的聽都聽不懂。他說有一次在包菜的時候遇見山東來的李伯伯,想當然爾大家夥都叫他老李。他跟李伯伯在自助餐館裏聊了三十分鐘,他只聽得懂兩句,一句是「哈哈哈」,一句是「你說好不好笑」這兩句還是連在一起的咧。他只能嗯嗯嗯的陪着笑,老李笑得大聲,他就跟着大聲,或是補一句「這真是有趣」。

「其實一點都不有趣。」爸爸說,「再怎麼有趣,聽不懂還是不有趣。」

後來爸爸又開始每天往學校裏面跑,回去跟他的老同事們聊天說話。有一天,那些老同事帶他去打高爾夫球,他竟然就這樣迷上了高爾夫。我曾經和爸爸一起到高爾夫球練習場去揮桿,你可別看他將近六十歲的身體,他一桿還是可以揮過一百五十碼,練習場的教練說我爸爸已經算是奇葩了,六十歲左右的人剛練高爾夫就可以打到一百五十碼已經是一件不錯的事。「李登輝一天到晚在打高爾夫,他長桿也不過兩百而已。」教練說。

那天爸爸很突然的問我,為什麼這幾年一直不見我交女朋友。面對這天外飛來一支爸爸的筆,我突然間也不知道怎麼回答,這筆就這樣穿過腦門。

「你該不會只交過雅容這麼一個女朋友吧?」爸爸問。

不是的,爸爸,我交過三個女朋友。爸爸只見過雅容。

「那些女朋友呢?」

不知道耶,呵呵,說不定她們都已經住在別人家裏。我試圖輕鬆的回答這問題。

「嫁人啦?那三個都嫁人啦?怎麼跟你交往過的女孩子都嫁給別人吶?」

爸爸,你說這什麼話?那並不是我的問題好嗎?

「不然還是女孩子家的問題啊?」

不是的,爸爸,那跟誰的問題沒有關係。

「那不然是誰的問題啊?」爸爸問,他的眼神充滿着不了解。

那不然是誰的問題?啊!我的天,我也不知道啊。不是我的問題,也不是女孩子家

其實我可以了解爸爸的堅貞,因為媽媽對他來說像是藏在心臟最最最裏面的那一部份,就算是人死了心臟停了,甚至被挖出來了,都沒有人能看得見那一個部份有多麼的細膩而且完整。我曾經問過爸爸為什麼會想追求媽媽?是媽媽的哪一個部份吸引他?

「其實,是你媽拿刀架着我的脖子要我寫信去追她的,」爸爸開玩笑的說,「所以吸引我的是那把刀,而不是你媽。」說完,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但其實我在爸爸的書房裏看過他為媽媽寫的詩。他習慣在一張張的書法紙上用毛筆勾寫着他們的愛情和媽媽去世之後他難耐的心慟與永恆的思念。而且那數量之多大概可以出個三五本詩集。爸爸把那些詩捲成好幾卷放在柜子中間,某些寫上了日期,而某些沒有。爸爸說沒有寫日期的部份是因為哭着完成的,傷心之餘沒去注意日期押寫了與否。

爸爸以前師專時念的是中文,而媽媽念的是數學,這是我家跟別人家比較不一樣的地方。那時代通常應該會是男孩子念理工,女孩子念文商,可是爸爸說媽媽當時是走在時代尖端的女性,她想做什麼是沒有人能攔得住的。她堅持要念數學就是念數學,就算是因為念書念的太勤被外公吊起來打都要念數學。那時候的觀念是女孩子長大了就要嫁出去,念太多的書是沒有用的〈當然現在還是有這樣的家庭〉。爸爸說媽媽曾經為了不讓外公知道她在偷偷的念書,還在半夜裏躲在床底下點蠟燭看書,結果媽媽考上了師專。

聽爸爸在說他們以前念書的坎坷史,說真的其實很難體會。當年爸爸為了聯考,每天早上四點起床,騎着腳踏車到圖書館的門口去排隊,我問爸爸為什麼不在家裏念?他說去圖書館念書不需要花錢,因為用的是圖書館的電。家裏沒什麼錢,開燈需要用到電,念太久的話爺爺會給他白眼看,而且還會碎碎念的說:「啊一本書是要看多久?看不懂就不要看了!」

爸爸考上師專之後,爺爺還在村口放鞭炮,說他每天鼓勵他的兒子要用功念書,今天能考上師專完全都是他的功勞。〈其實爺爺到去世之前還是很臭屁。〉那一串鞭炮聽說是十塊錢,那是奶奶可以買給一家人吃一天的菜錢還有找。

我不知道那時候十塊錢是多大,但爸爸說那時候一碗陽春麵的價錢是五角。爸爸有三個哥哥一個妹妹一個弟弟,一家八口一天吃十塊錢台幣還有找,在民國五十六年的時候。

說真的,我很想看看菜色如何。

爸爸說菜色沒什麼好形容的,形容菜色只會讓自己沒有食慾。不過他用一首詩形容了當時他們一家人是怎麼吃飯的。

「一張桌上三道菜,八雙筷子一起來,如果動作不夠快,只剩豬油拌白飯。」

說到爸爸寫的詩,就不能不提到他為媽媽寫的《十年的你》。我在幾年前讀這首詩讀到彷彿就像個第三人稱,站在爸爸和媽媽身旁,聽他們約在某一個地方,而十年後再見一樣。

他並不是寫活了媽媽,而是寫活了愛。

「我被遺忘,被你遺忘,遺忘在一條名叫傷慟的路上。

那遠到看不見邊際的盡頭,你可在那個地方?

我問過神,問過鬼,問過佛祖,問過菩薩,你到底在哪一場夢裏面,而那場夢何時與我共枕同床?

我成天成夜,聽着時間的呼吸,用哭白了的發,寫寂寞的詩。

我把傷眸當硯,我把血淚當墨,我的靈魂是我的紙,我的身體便是信封。

我該寄往何處於你?而你又該何回我?

是不是你也在那條叫做傷慟的路上,如果是,我是否也該把你遺忘?

但怎麼遺忘也長,傷慟也長,告訴我哪兒是短,我便哪兒往。

溫暖的清晨同樣,溫暖的西暮同樣,搖椅上的我同樣,而我冷冷的望。

別要我頂着熱情欣賞,我已失去熱情的光。

你說我詩里總有看不完的愁悵,像濃黯的霧那般的茫,我裹着兩人份的被單,作着一個人的夢,詩難不愁悵,人難不拾殤。

我低聲的問,那在遠方的你啊。

如果我寫一首詩給十年後的你,你將在哪兒讀它?」

這首詩里,沒有任何一個「愛」字,卻寫出了滿滿的愛。

彷彿「愛」像個小孩,嘟着嘴巴,眼裏噙着眼淚在你的腳邊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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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個女朋友

其實,我很恨她。

我的恨很明顯,但我從不曾講。

跟她分手之後,我一度對愛情絕望。

但當我想起爸爸和媽媽之間,我便開始掙扎:「愛情真的會如爸媽那樣嗎?」

但後來,我感激她。

這一份感激很尷尬,因為我依然恨她。

但我的恨已經不明顯,因為感激多過了恨。

我明白了我對她的恨其實是對自己的恨,因為一個對愛根本不懂珍惜的人,對他有再深的恨,其實都是自己的傻。

所以,以芳,我再也不恨你了。

因為你不懂珍惜,所以讓我懂了原諒。

對,是的,她是我第三個女朋友,叫做彭以芳。

之前有提到,她是我在酒館裏認識的。那是朋友的朋友,而我們在第一個清晨就一起牽着手去吃早餐,第二個晚上就一起上床。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幾杯淡酒下肚,言談之中多了一些敢說、行為之間多了一些敢做的情況之下才愛上她的。但我可以向你保證,她是個會很容易讓人在短時間之內愛上的女人。

當你在自以為念過一些書,了解一些東西,明白一些道理,可以在同儕之間高談闊論而沒有多少人能反駁你的時候遇見這樣的女子,那麼你只有死路一條,如果她還帶着幾分姿色的話。

我不能否認她的聰明,因為她確實是這樣。她的反應,她的對答,她的動作,甚至連點煙的姿態都能讓你將她天使化。她確實有那種罕見的魅力,也確實讓你坐在她的面前,注視着她的眼睛時,會不小心把幾十隻小鹿關到自己心裏面去放肆的亂撞。

請注意,是幾十隻,不是一隻。

這亂撞的結果是兩敗俱傷,小鹿們屍橫遍野。因為當天晚上我喝得有些微醺,但意識是清醒的,在酒精壯膽的結果之下,我坐近了她的身旁,跟她聊了一聊車子、聊了一聊房子;也聊了一聊瘦子怎麼變成胖子,胖子怎麼變回瘦子。這些題目有營養嗎?我想不盡然,除了車子房子之外,其他的東西不但連營養都沒有,還可能有細菌。

後來酒館裏播了一首《SOMETHINGTOREMEMBER》,那是一首九零年的情歌,她在嘴裏輕輕和着,然後轉頭邀我:「Dance

withme.」,和我跳舞。

整間酒館只有我跟她站在吧枱前的一塊不大不小的木地板上跳舞,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會答應跟她一起跳?我後來告訴自己那是因為酒精的關係,沒有酒精在我體內作怪的話我永遠都不會這樣作怪。

「Iwasnotyourwoman,Iwasnotyourfriend,Butyougave

mesomethingtoremember.……

……

Weweren'tmeanttobe,Atleastnotinthislifetime,Butyou

gavemesomethingtoremember.Ihearyoustillsay,Loveyourself.」

她有一句沒一句的唱着,前面那些點點點點成一整行的地方就是她含滷蛋亂哼的時候,她是不是有點醉了我也不知道。不過還好這首歌曾經聽過多次,稍微了解她在唱些什麼。

「你知道這是什麼歌嗎?」她晃着身體歪着頭,用微瞇的眼睛看着我。

我知道,這是瑪丹娜的歌。

「喔?你很不錯,知道這是什麼歌。」

知道這首歌就不錯?那我不錯的地方可多了。

「那你知道這首歌的意思嗎?」

大致上了解。

「喔?你很不錯,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知道意思就叫不錯?那我不錯的地方更多了。

「呵呵呵,」她咬着下唇輕聲的笑着,「那,你把我剛剛唱的那一段翻譯給我聽,我就答應你一個要求。」

答應我一個要求?

「嗯,答應你一個要求。不過……」她的眼神轉變,「不可以是那種會欺負我的要求。」她狡黠的說。

欺負你的要求?例如什麼?

「其實,你應該要問哪些要求是不欺負我的,這樣才是個體貼的男人。」她輕輕靠近我的耳朵,在耳畔吐氣說著。

這是她聰明的地方。

她不會回答哪一些是所謂欺負她的要求,因為那會將了她自己一軍。不懂嗎?我再說得清楚一點。如果她回答「像是今晚不准我回家」的話,那表示她其實是希望我有那個魅力可以讓她不想回家的,但她如果明白的直說了,那整個氣氛就不見了。

Ok!我問她,那哪些要求是不欺負你的?

「像是要我請你再喝杯酒,或是要我再跟你跳一支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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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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