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今天,他預約了我這三個禮拜唯一完全空閑的日子。
“其實我是個頂不愛出門的人,一放假只想在家睡覺,十年前能玩遍紐約,還是憑着那份“觀光”的心情才做到的。Mlies非常了解我這種“懶鬼”的心態,所以今天的日程全是我決定的—上午去看一場老電影,中午上唐人街大吃一頓,下午去中央公園走走,晚上已經很累了,吃完晚飯就回家。
所謂老電影不是克拉克蓋博那種時代的“老”,我想看的,是“七個畢業生”—我小時侯看的電影。
從電影院出來,我們搭地鐵上唐人街吃牛肉麵。吃飯閑聊的時候,Mlies問我:“選‘七個畢業生’這部電影,只因為它是你童年的回憶嗎?”
我搖搖頭,“再猜猜看,你如果知道要問,想必心裏一定有幾個答案,試試看你了不了解我。”
“你喜歡羅伯洛?”Mlies的表情有一點“我要吃醋羅”的意思。“對呀!”我才不管他吃不吃醋,“誰不喜歡那個英雄又性感的傢伙;但是我不是為了他來看這部電影的。”
“那麼....黛咪摩兒?”
“不對。”我搖搖頭。
“安蒂麥道威爾?”
再度搖搖頭。
“或者....你只是很單純喜歡這部片子?”
“嗯....很接近了,要再猜嗎?看來Mlies真的滿了解我的。
“你喜歡這種類型的電影?”
“對了!”我終於點點頭,“其實我看這部電影的時候,距它推出已經相隔好幾年了。我喜歡它,因為它說的是成長,和一群年輕人的故事。我愛死這種片子了,從我比那些主角小,看到我比那些主角大,樂此不疲。”
“你喜歡的是成長,還是年輕人?”Mlies的這個問題問得好怪,像在鑽牛角尖。
“正確來說該是‘成長中的年輕人’。大概是因為我還年輕吧?!我還不欣賞垂垂老矣的長者在回憶他們的過往。我喜歡的成長故事,要有友情,要有愛情,要有很多希望和歡笑,要有一點點的感傷和無奈;最重要的是,他們還有很長遠的未來實現很多未知的夢想。”談起電影,我說上三天三夜也說不完。
“我以為你是實際派人生的遵從者!?”
“我是啊!”我不以為然地看着Mlies,“但是奉行這種想法的人,通常也是最會做夢的人—像我這樣。說說你吧!你喜歡什麼樣的故事?”
“嗯....說不上來。”Mlies偏着頭想了一下,“只要不難過就可以了。”
“你其實很浪漫,你知道嗎?”我定定地看着他,想看清他真正的性格。
“是嗎?或許是工作上已經見過太多令人不舒服的事,我會在閑暇的活動中盡量避開這類事物。”一個理性的分析;又一面的他。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檢察官的工作內容和我們醫生其實差不多。”我下了結論。
“我很同意,順便提醒你一件事。”
“什麼?”
“你再不吃,你的面就要冷掉了。”
“噢!”我終於想到要注意一下我的熱面了。
中央公園是個很不錯的休閑去處;我選擇它的原因和這沒有很大關係,我是打算來吃熱狗的。雖然紐約到處都有這種最廉價的大眾食物,我卻一直覺得中央公園的熱狗才叫“熱狗”,所以我也只吃中央公園的“熱狗”。
“為什麼?”Mlies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已經在公園裏繞了好幾個圈,終於如願以償地和Mlies一邊逛動物園一邊啃着手上美味的“熱狗”。請注意,我們繞了好幾圈不是要找熱狗攤子,是在消耗中午那一大碗牛肉麵的份量。
“不知道。”我知道他在問我這種“癖好”的由來,“或許是因為中央公園是我第一次吃到這種美式熱狗的地方吧?!”他看着我吃掉手上最後一口熱狗,拍掉手上的麵包屑;他手上還有半個。
“告訴我你是怎麼瘦下來的。”Mlies在猴子籠前問我。
“這個問題很毒哦,Mlies!”我努力地裝出受侮辱的樣子,“你是在暗示我這很不可思議嗎?”
“嘿!我可不敢!!”Mlies的表情很無辜,“只是請教一下秘訣嘛!別那麼吝嗇。”
我用色狼在覬覦獵物眼光把Mlies上下打量了一遍,“健美先生,我相信你是用不上的!”外帶一個吞口水的動作;“不過我還是告訴你。忙和運動是不變的原則,我在醫學院忙了七年,也運動了七年,這就是成果。”我像瘦身廣告上的主角一樣在Mlies面前轉了一圈。
“我很欣賞這個成果。”Mlies在公園的小湖邊把我摟近,把那雙藍色的眼眸牢牢地對着我的眼睛。
“我還是不美,Mlies。”我很理智地提醒他。
“女人吸引男人的不只是美貌而已。”他突然鬆開我,看了看錶,“該找個地方打發晚餐,好把你送回去準備明天再面對那些‘吃人的’工作了。”
Mlies真的以為我還吃得下,找了家東西很不錯的餐廳,結果我很不給面子的只點了沙拉。服務生走了之後,Mlies一臉疑惑地對着我。
“你真以為我這麼會吃啊?傻瓜!”我沒好氣地告訴他。
搭地鐵回哥大的路上,Mlies好像突然想到了什麼似的告訴我:“明天開始我有一個重要的案子要開始開庭,恐怕又有一段時間不能陪你了。”語帶歉疚。
“怎麼這次預告了?”我糗他。
“因為這次我認真起來了。”
一欷話說得我東張西望,怕他看出我的臉有“異樣”。
同樣的回家路線,同樣的道別儀式。前幾天的我是興高采烈地在期待第二天的來臨,今天我卻非常不舍這一天的結束,我覺得我已經開始想念他了,老天!
道別吻時我很“猴急”地先親了他,也不知Mlies是在安慰我還是真有這麼自戀地說:“這麼快就離不開我了?哎....太可愛的人就有這種煩惱....”換來我捶在他肩上結結實實的一拳。
少了一個人不時陪在身邊還挺不習慣的;不過也好,讓我好好靜下心來想想自己,想想Mlies,想想我們之間的事。
嚴格來說,我覺得這三個禮拜來好像多了一個很好很好的朋友;和芬那種已經熟爛了的朋友不一樣;有一個人陪在我左右,陪我吃飯,陪我說話,陪我生氣,陪我笑;就像所謂的“死黨”,我們所有的時間都耗在一起,混得很愉快。
當然,那是除掉所有的擁抱、親吻,除掉談話中親昵的部分,除掉那心知肚明的暗潮洶湧,所得到的結論—這卻是我最珍惜的部分。
要談場轟轟烈烈的戀愛不容易,要一個像朋友的戀人又何嘗簡單?我不要一個偶像,不要一個傾注所有感情的容器,或是一個值得炫耀的隨身物品,我要朋友,我要一個像朋友的情人。
老實說,Mlies和我,是朋友的部分多,情人的部分少;總覺得彼此間還有所保留,他很少提他真正的工作內容,而我不敢碰的,是我的感情。
中國人的感情嘛!總是比西方人含蓄內斂得多,真要我把心裏的感覺用言詞描述出來,我情願找面牆撞過去。何況我的感覺至今還是淡淡的、溫溫的,沒什麼好講的。倒是Mlies的保留,有點啟人疑竇。
檢察官的工作性質,是拚死大幹一場,然後好一陣子沒事做嗎?他們會忙到連通電話都沒空打,然後閑到隨傳隨到嗎?這就是我所知道的紐約地檢署檢察官—Mlies的工作性質,直覺上是不大對勁;就像每次環抱他,在他腰間摸到的硬物—一個很像手槍的東西。
他沒有隱藏,但也沒有明說,我更沒有直接質問他:“紐約市的檢察官什麼時候開始佩槍了?”
反正時候到了,他自然會告訴我。
現在只要好好享受戀情開始的甜蜜就好了。
想到這兒,我在Luke—我的乾兒子彌月酒會上的角落,捧着果汁重重地一點頭。Mlies又已經消失了一個多禮拜了;至於他消失時間的長短,根據我的猜測,得看他手上這件案子棘手的程度來判定了。
形單影隻地在酒會裏晃,我倒也挺享受這吃東西看人的樂趣。芬抱着她的寶貝兒子到處獻寶。Luke真的是個漂亮的Baby,把他媽咪爹地東西方的美全融合了進去,加上富裕的家庭環境,想必又是一個天之驕子。
大家搶着抱Baby,和Baby照相,芬好不容易才得了個空檔,抱着Luke晃到我這個角落來,可憐的小娃娃,被那麼多人又抱又親又捏的,已經趴在媽咪的肩上睡著了。
“呼!養孩子真累!”芬長吁了一口氣。
“怎麼會?我看你挺樂的。”我故意糗她。
“哎!苦樂參半吧!”芬愛憐地輕拍懷裏的孩子。
“我以前總覺得沒辦法想像你當母親的樣子,沒想到現在看起來那麼自然,那麼合適。”我誠心地說。
“我也很難相象你當媽咪的樣子啊!怎麼樣?和Mlies什麼時候生一個來抱抱?“
“拜託!八字還沒一撇呢!”我不禁失笑,“在一起才一個月,還只是‘微溫’而已。”
“才微溫吶?我的天!我和Josh重逢兩個月就開始同居了呀!”芬誇張地叫道。
“我是不是聽到有什麼人在叫我啊?”Josh也湊了過來,很有默契地接過芬手上熟睡的兒子。
“芬在嫌我談戀愛的速度慢。”我對Josh說:“各人屬性不同嘛!我們是保守派,你們是行動派!”
“又不是生物學,還有什麼‘屬性’的。”芬不喜歡我的理論,“說真的,那傢伙上哪兒去了,怎麼沒和你一起來?”芬說的是Mlies.
"忙公事羅!”我聳聳肩,“大概又要消失一陣子了。”
“難怪你們進展的速度那麼慢。”芬說。
“不是我們慢,是你們超速超得太嚴重了。”我向芬瞪了瞪眼。
“別提這種交通問題啦!”Josh出來打圓場,“什麼時候大伙兒約出來吃飯,聚一聚,看看高中同學長大后成什麼樣子了。”Josh指的是Mlies和芬還沒見過面。
“那就得看Mlies什麼時候有空啦!”我擺擺手,“不過你們可有得等了!”